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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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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体系解释是刑法解释学中的一种重要方法。我国刑法条文对聚众淫乱罪的表述比较简单,导致其在具体适用过程中还有一些尚待明确的问题。体系解释下聚众淫乱罪之客观行为应当兼具侵害法益的“涉他性”和“情节严重”两个要素。这一解释结论既是基于刑法体系协调性的考虑,也是刑法处罚合理性的实质要求。通过体系解释,有助于消除该罪在司法适用过程中的疑问,准确界定聚众淫乱罪的客观行为,从而合理确定聚众淫乱罪的处罚范围。  相似文献   

2.
集资诈骗罪的立法完善与解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资诈骗罪的立法漏洞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解决。一是在立法完善时,将该罪的罪状修改为:“非法集资,骗取集资款,数额较大。”二是在司法过程中,根据金融诈骗罪的特殊性对法条进行应然解释。  相似文献   

3.
修改后的刑法对徇私舞弊罪按照主体不同作了详尽的分条规定,其中对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也作了较大的修改与补充,罪名也有所变动,下文仅对徇私舞弊罪的前后变化作一比较分析,以便在司法实践中理解与操作。一、修改后的刑法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的修改内容1、在第399条的罪状中,与“徇私枉法”并列增加了“徇情枉法”的法定情形。这样规定.避免了司法实践中因对“徇私”的理解不同而导致案件不能正确认定的问题.只要具备“徇私”、“徇情”中的一种情形,就符合徇私舞弊罪的动机条件。2、在第399条1款中,在“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修正案(七)》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了修改,本文拟从社会防卫角度理性看待此修刑之举,提出增设“拒不申报财产罪”,修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名罪状和行贿罪个罪处罚条款的立法建言,以期修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无奈的法理尴尬,在司法实践中达到应有之效。  相似文献   

5.
巨额财产采源不明罪的讨论现状是,本罪在立法定位、行为形态、证明责任和法定刑几个方面有着不同的争论焦点,在此基础上作出合乎该罪实质意义的解释.以对立法乃至司法提出可供操作性的建议,从而避免腐败分子钻法律的空子,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犯罪.  相似文献   

6.
聚众哄抢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其立法经历了一个较漫长的过程。该罪作为一种聚众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聚众者和积极参加者都构成犯罪。另一方面,聚众哄抢罪属于不纯正数额犯和开放性数额犯,对于数额较大和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二者居一,即可定罪。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区分本罪与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界限。对于多次实施聚众哄抢行为,但是每一次又都不构成犯罪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应以多次实施行为的总数额计算,如果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构成犯罪。聚众哄抢罪以结果定罪,所以在犯罪过程中不存在犯罪预备、中止形态。在立法上,对聚众哄抢罪还应作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受贿罪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罪、多发罪。对其司法实证定性分析表明,受贿数额与宣告刑量成正比关系;对其定量分析表明,受贿数额与宣告刑量联系紧密,皮尔逊相关系数高达0.525,呈高度相关,远高于罪后法定表现与宣告刑量-0.237的皮尔逊相关系数。司法实践中存在“唯数额论”的倾向。受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是“唯数额论”的重要原因;立法技术尤其是受贿罪侵犯客体的迷离是其主要原因;基于对司法水平和限制法官自由裁量的考量是其现实原因。  相似文献   

8.
非法经营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后设置的新罪名。该罪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出现诸多问题,背离了《刑法》第225条规定的原旨,逐渐变成笼罩经济社会方方面面的"口袋罪"。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除了成文法的弊端以及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影响外,主要还是在于立法技术上,在条文中使用了高度抽象性的兜底条款和空白罪状,使得实践中定罪量刑标准不一。其不合理扩张不仅与罪刑法定主义相背离,还与刑法谦抑性原则相冲突。面对非法经营罪扩张问题,有必要从立法层面、司法解释的角度对其进行限缩,规制完善,推进立法与司法实践相协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9.
“告知—同意”是在各国个人信息立法中得到广泛适用的基本规则之一,其包括了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信息处理者的基本义务和信息主体的基本权利。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民法和行政法中,“告知—同意”是明文确立的行为准则和免责事由,然而,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罪状中,“告知—同意”并没有得到明确规定,是刑法在个人信息保护的整体法秩序中与前置法衔接不畅的关键症结所在。因此,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厘清“告知—同意”的体系地位和功能定位,通过实质解释论的目的解释方法对该规则的出罪机理进行深入阐释,是个人信息保护议题下刑法规则边界明确和归责机制完善的前提。  相似文献   

10.
语言具有天然的局限性 ,立法活动 ,司法活动也必然为其所制约 ,因此在刑事立法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词多义的现象 ,而刑事司法中也就必然要面对这一问题。通过对刑法解释论和我国法律解释实践的分析 ,笔者总结了法律解释的一般规律 ,设想了刑法解释的系统框架 ,并依据法律解释的规律和实践 ,分析了刑法分则中罪状部分的一词多义现象 ,列举了部分典型的词语并予以解释。  相似文献   

11.
哄抢行为应当分为聚众型哄抢行为和非聚众型哄抢行为,聚众型哄抢行为通常定性为聚众哄抢罪并无异议,但因立法滞后以及学界和实务界对聚众哄抢罪本质及罪名构造的认识一直未形成共识,实践中对非聚众型哄抢行为的司法定性及处遇各有不同,既纵容了非聚众哄抢行为,也挑衅了刑法法益和刑法规范,有必要对聚众哄抢罪的罪名、构成要件及量刑幅度予以重新构造,以统一刑法适用,严密刑事法网,彰显刑法法益。  相似文献   

12.
论聚众淫乱行为不应纳入犯罪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第301条第一款规定了聚众淫乱罪,但将此种涉及隐秘私生活的行为界定为刑事犯罪,并不是其他国家普遍的做法。从法益侵害理论、刑法谦抑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刑法价值论等角度衡量,将聚众淫乱行为犯罪化缺乏合理性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了国家刑罚权的滥用,是刑法对道德领域的入侵,易导致刑罚的负价值。因此应将聚众淫乱行为排除在犯罪圈之外。  相似文献   

13.
公然猥亵的含义。猥亵行为的相对性和易变性。猥亵行为的表现形式与其他罪的区别。聚众淫乱罪的分析。  相似文献   

14.
非法经营罪设立之后,通过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的扩张适用,使得该罪规制的行为类型愈发广泛。这主要是由于"严打"思维的延续以及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误读,使得重刑化、司法犯罪化倾向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在最高司法机关的"破法"解释及类推解释的带领下,司法实践中上行下效,使得非法经营罪涵摄的范围愈发广泛,规范性、明确性愈发丧失,成为名副其实的"口袋罪"。破解这一司法乱象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在微观层面上,确立非法经营罪的解释规则,以形式违法性、实质违法性以及兜底条款同质性解释规则的遵循为解释路径,校验行为与规范之间的符合性;在宏观层面上,由最高司法机关通过司法审查、对司法解释的厘清来对罪刑法定原则、存疑有利于被告理念进行宣扬,同时立法机关应当发挥立法监督作用,对司法解释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发挥立法统一性和协调性,衔接好前置法与刑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15.
为了解决日益严重的醉酒驾车行为所引发的交通事故问题,《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该罪被纳入到刑法范围内以来,围绕着该罪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不同学者对该罪的犯罪构成、司法认定、效果和本质等问题均提出了不同的观点。理解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对其客观构成要素要件中的道路、机动车、醉酒驾驶以及追逐竞速做明确的理解并对危险驾驶罪与其他犯罪的关系做出区分。作为形式犯的危险驾驶罪立法至今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但从立法层面来讲,危险驾驶罪仍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6.
从刑法哲学角度分析,在性质上决定了其在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同时更要维护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一般秩序;从刑法地位的界定层面看,刑法不仅仅是法规范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也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从刑法解释角度,可以认为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之入罪资质前者更为苛刻,后者较为宽松,而不是相反。"秘密性"淫乱的行为不具有惩罚依据的观点在刑法解释的立场上同样也不能立足;从实证的角度考察归纳,民众在面临"机遇诱惑"时表现出的"机遇倾向心理"往往比较明显,在此背景下"理性人"假设的理论往往就会大打折扣。这些分析性结论决定了现阶段我国不宜废除聚众淫乱罪。  相似文献   

17.
恐怖活动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资助、招募和运送人员的行为为恐怖活动犯罪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为有效打击上述行为,《刑法修正案(三)》增设资助恐怖活动罪,《刑法修正案(九)》对其罪状进行了扩充并更名为帮助恐怖活动罪。这就需要通过对帮助恐怖活动罪的立法流变、性质、内容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解决类型化的帮助行为正犯化带来的司法认定困境,为本罪在司法中的适用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18.
脱胎于"流氓罪"之中的聚众淫乱罪,其地位并未随着前者的消失而确凿无疑。相反,关于此罪名的概念界分、特征认定与出入罪标准等问题,无论司法实务还是理论学术界都存有争议与分歧,乃至当"南京教授换偶案"发生之后,该罪名的"名"与"实"都成为急需辨析与认真对待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2013年11月“两高”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解释》第五条规定了将利用信息网络编造虚假信息、恐吓他人等手段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此规定引发了较大争议,部分学者和司法界人士认为本《解释》是对寻衅滋事罪犯罪客体做了类推解释。文章从寻衅滋事罪的理论来源、立法定位、法律解释等角度来论述新的社会环境下寻衅滋事犯罪客体的定位,希冀为司法实践中适用寻衅滋事罪提供一定参考。  相似文献   

20.
法律解释是理论法学和司法实践共同关注的问题,从法律适用来看,法律解释连接着立法初衷和司法目的、立法权与司法权两大关系。在理论上存在对“法律解释”的多样化理解,以往主语的模糊导致对法律解释在不同的语境出现不同的理解,无形中促使了我国法律解释体制的混乱现状。到底谁应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解释主体?这是必须首先理清的一个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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