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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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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会春 《政法学刊》2008,25(2):66-70
与传统的区域贸易协定相比,WTO时期新区域主义理念主导下的区域贸易协定在广度和深度方面的发展均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进入WTO多哈回合后,区域贸易协定因其与多边贸易谈判矛盾凸显而更受关注。区域贸易协定经历了一个法律规范的漏洞与缺失、制度审查的软弱与低效、司法审查的受困与突破的法律进路,在区域主义与多边主义并行推进的背景下,中国应该积极、谨慎地参与区域贸易合作,以免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被边缘化。  相似文献   

2.
曾令良 《法学研究》2004,26(5):117-128
当前各种区域贸易协定正在朝着跨地区、跨大陆、跨大洋的方向迅猛发展。导致这种异常现象的原因错综复杂 ,既有历史上的法律漏洞 ,又有现实的政治安全、外交策略和经贸利益等因素的考虑。过多的区域贸易协定直接威胁着多边贸易谈判的进程和前景 ,越来越严重地侵蚀着WTO的基石、精神和宗旨。区域贸易协定和最惠国待遇在多边贸易法律秩序中的“例外”和“基本原则”的法律定位 ,越来越变得只具有法律文字和理论上的意义。面对多边主义和区域主义的双重挑战 ,中国应主动适应、参与和利用这种双向并进趋势 ,力争在两条基本的发展轨道上实现“双赢”的最佳目标。  相似文献   

3.
区域行政法初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伴随着区域一体化进程,传统公共行政日渐向区域行政拓展,并推动行政法的转型与变迁,区域行政法得以孕育。区域行政法以"新区域主义"为理论支撑,是跨行政区划政府间协作行政基础上行政法的新发展。区域行政法在调整范围、基本原则与行为机制方面存在着区别于传统行政法模式的显著特征。  相似文献   

4.
伴随着区域一体化进程,传统公共行政日渐向区域行政拓展,并推动行政法的转型与变迁,区域行政法得以孕育。区域行政法以“新区域主义”为理论支撑,是跨行政区划政府间协作行政基础上行政法的新发展。区域行政法在调整范围、基本原则与行为机制方面存在着区别于传统行政法模式的显著特征。  相似文献   

5.
区域贸易协定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推手和制度保障。区域贸易协定的迅猛发展对全球经济和政治进程以及国际贸易法治都具有深远的影响。区域贸易协定发展的动因是多元的,每种动因的现实表现则又是多样的。完备而有效的国际贸易法治,不仅在于规则本身的公平合理和精细,还要求各国重视影响规则制定和实施的政治及其他因素。  相似文献   

6.
新区域主义的兴起与发展:一个综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全球化为世界各国城市发展的格局带来了全新的理念,以城市为核心的大都市区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主导区域,在全球竞争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何积极面对全球化趋势,提高大都市区治理的效果和效率,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学者关注的重点。新区域主义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在欧美悄然形成的最新一波区域发展理论和实践,在过去二、三十年中已经成为区域研究的主导课题。论文将通过对国内外主流文献的综合评论,从历史沿革、理论兴起、实践发展等方面全面阐述新区域主义的发展和动向,并尝试分析我国一些区域政策实践与新区域主义的紧密联系。论文旨在总结已有的研究成果,推动本学科的学术对话,促进我国区域政策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现代法学》2014,(4):154-163
目前的区域贸易协定常常借鉴、模仿WTO条约语言,在对这些纳入了WTO条约语言的区域贸易协定进行解释时,WTO判例法可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如果WTO法及其判例中的某些解释满足了习惯国际法形成的条件,它们有可能发展成为习惯国际法,从而被区域贸易协定仲裁庭适用。即便WTO法及其判例中的某些解释形成习惯国际法存在困难,一些国际仲裁庭在解释区域贸易协定时,已将WTO判例作为《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第1款d项中的"司法判例"加以考虑。中国签订的双边或区域自由贸易协定也有不少纳入了WTO条约用语,我们有必要立足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解释原则,把WTO解释和类似于WTO条约语言的协定解释联系起来。  相似文献   

8.
刘彬 《新法规月刊》2011,(3):103-109
当代,WTO多边法治秩序受到了区域贸易协定大潮的猛烈冲击。WTO对区域贸易协定的审议工作一直流于形式,其根本原因在于当今国际社会难以形成实质性共识。以“主体间性”为特色的哈贝马斯协商民主思想提出了程序主义的法范式,重视平等主体参与下的正当沟通程序的作用。这对于WTO民主化具有重要启示意义,也具备实际推行的可能性。基于此,WTO审议区域贸易协定的工作不宜再以明确的“合法”或“非法”的审议结论为目标,而应着眼于一种正当程序功能,以促进成员间充分的协商民主为宗旨,促使多元价值在信息交流与辩论中尽可能达到对真理的共识,从而实现内在的团结和共存。国际法未来发展以及国际关系的民主化亦可受益于此理念。  相似文献   

9.
论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模式及其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争端解决机制是区域贸易协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它主要是运用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方法解决成员间的贸易纠纷,但也有自身的特点。现有区域贸易协定适用的争端解决机制可概括分为政治解决模式、混合解决模式和司法解决模式。区域贸易协定各成员国是在考虑希望达成的经济一体化程度、一国经济对其贸易伙伴的依赖程度、成员国相对经济实力大小、愿意提交争端解决的事项及区域贸易协定成员数量的多少等多种因素后,决定采用何种争端解决模式的。本文建议我国在签订区域贸易协定时,其争端解决机制采用混合解决模式。  相似文献   

10.
世界贸易的自由化,一直存在着多边主义和双边主义路径的争论。WTO作为全球最大和最重要的国际贸易组织,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典型的多边性合作机制。但作为国际合作的高级形式,WTO体系仍然保留了双边主义合作的特性。区域性贸易协定、互惠性原则、相互认可制度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制度都充分说明了在推进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作为多边主义合作组织的WTO并不排斥双边主义的路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对双边主义存在着强烈的路径依赖。因此,就目前陷于僵局的多边贸易谈判而言,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多边主义和双边主义的相互替代或位序选择,而在于如何促进二者在WTO体系内外的协调与统一。  相似文献   

11.
"区域"概念由来已久,这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广泛、涉及诸多学科的多层面的综合性概念。法学视野中的"区域"概念,就主权国家范围内的区域现象而言,蕴含着两个层面的含义,意即一定行政区划中的地域空间单元和跨行政区划的地域空间单元的有机集合体。由此,"区域法治"不仅指主权国家范围内基于特定行政辖区的依法治理活动,而且指基于跨行政辖区的协同治理活动,因而内在地包含着"区域法制"的概念要素。在当代中国,区域法治是与国家法治相对而言的,是国家法治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主权统一性的核心要义,构成了单一制国家结构体制条件下的区域社会治理权力或治权的实践载体,根本不存在"以国家主权二元论为基础"的区域法治发展。因之,"区域"与"法治"在逻辑、历史与现实意义上是完全能够自洽的。此外,区域法治与地方法治这两个概念虽然具有相通的意蕴,但是"区域法治"概念致力于引入空间变量因素,展示区域法治发展进程中的丰富多样的空间结构关系,藉以揭示区域法治发展现象的内在逻辑与运行机理。所以,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去发展"区域法治"概念,丰富中国法治话语体系,以期回应变革时代的法治中国进程的理论呼唤。  相似文献   

12.
王芳芳 《法制与社会》2010,(29):108-108
在国际贸易领域,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共存,它们对立又统一,在目前的复杂的国际贸易形势下相互影响又互为补充,缺一不可。尤其是近年来,在WTO谈判面临困难的情况下,区域贸易协定发展迅速,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多边贸易体制的不足,但同时也对其产生了冲击。  相似文献   

13.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无论是经济发展、社会管理还是公共物品供给都在不断地跨越行政区划这一壁垒,现今,跨区域公共事务治理问题也越来越引起各方的关注。本文旨在将以"多中心"、"交叠"、"自主治理"为核心思想的复合行政理念引入到对跨区域公共事务治理中来,寻求区域政治、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新路径。  相似文献   

14.
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之间存在着诸多矛盾,尽管GATT第24条试图通过在最惠国待遇原则方面规定例外以将前者纳入多边贸易体制本身,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同时,多边贸易体制中关于区域贸易协定的规定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部分标准规定上较为模糊,二是程序规定方面存在漏洞,三是一些规定上缺乏实质性标准与内容.这...  相似文献   

15.
随着越来越多的区域贸易协定将投资纳入其统辖范畴,双重征税、税收歧视、税收逃避和有害税收竞争等所得税问题的解决对于促进区域投资自由化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区域贸易协定并不涉及其成员的所得税制度问题,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主要依靠成员间的双边税收协定来解决。但是,双边税收协定对于双重征税和税收歧视的消除并不彻底,也难以应对区域内的税收逃避和税收竞争问题。因此,区域贸易协定的成员需要在国内法、税收协定和区域安排等方面做进一步的努力。  相似文献   

16.
刘珺如  毛艳华 《公共行政评论》2020,(2):94-108,196,197
跨区域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是区域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往往面临集体行动困境。因此,需要建立区域治理的协调制度来协调多元治理主体、项目建设和不同利益群体这三个层面来克服集体行动困境,共同提供跨区域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欧盟和粤港澳大湾区在各自的跨区域基础设施项目中建立起了各具特色的区域协调制度。未来粤港澳大湾区跨区域基础设施的治理可以借鉴欧盟的经验,在法治化的框架下实施区域协调;完善中央层面、区域层面和地方层面的多元治理主体间的权能分配制度;区域协调机构应着重提升"跨区域"的公共利益;扩大区域治理的协调范围,创新公众参与机制。  相似文献   

17.
GATT1994第24条的历史与法律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GATT1 994第 2 4条是WTO关于区域贸易协定多边规则的基础与核心 ,它是在GATT/WTO中被援用最多、影响最大的例外规则之一。经过几个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修正 ,第 2 4条的体例与结构日趋完善 ,既确定了对区域贸易协定的实体审查标准 ,又制定了审查监督程序规则。但受技术与政治因素的影响 ,第 2 4条应有的功能未能得到实现 ,WTO必须对第 2 4条作进一步的完善 ,以保证区域贸易协定在WTO框架下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联邦制是设计中央-地方关系的制度框架,其中涉及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垂直权力关系和行政机构、立法机构、司法机构之间的横向权力关系,而垂直权力的集中与分散是识别集权单一制国家与联邦制国家的重要标准。俄罗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开始向联邦制转型,经历了主权巡游阶段、联邦协议阶段、俄联邦新宪法阶段、地区封建主义阶段和准联邦制阶段。在俄罗斯从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向联邦制转型的不同阶段中,联邦控制和地方自治能力一直是转型与政府改革的重点。改革并没有真正改变中央集权的传统,反而加强中央联邦对区域的控制,并不断削减区域自治,因此,严格而言,俄罗斯是一种"准"联邦制。但是,联邦控制区域的政治目的受到外界超国家层级经济发展和俄罗斯政治传统的影响,俄罗斯的转型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区域自治能力,促使了"新"区域主义的产生。  相似文献   

19.
WTO对区域贸易协定的规制及其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钟立国 《法学家》2003,(4):151-160
作为一项重要的贸易政策工具,区域贸易协定在上世纪80年代后得到了迅猛发展,给世界经济带来了深远的影响,从而引起了各界对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机制两者间关系的广泛关注.为了保证其在多边框架下的健康发展,GATT/WTO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则,以规范、引导此类协定的签订.但由于受技术因素与政治因素的影响,WTO的相关规则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了能发挥更有效的规制作用,世贸组织应制定一项专门规范区域贸易协定的多边协议.  相似文献   

20.
《北方法学》2020,(6):5-16
从时间与空间两个维度梳理可以发现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区域经济法制建设的发展轨迹和基本特质。行政区划的单元性和独立性导致区域间法制不协调和落实障碍,是我国区域经济法制发展的主要现实问题。反思"提速式""法律政策化""软法包容""实体法与程序法兼顾"以及"冲突法"等区域法制建设思维,解决跨区域法制协调问题的"补强与创制"路径,才是契合实际的区域经济法制建设方向。无论是"联动措施补强型""地方法制创新型"或者"中央参与示范型"的区域经济法制实践,都仅是解决区域间经济协作"领导力和执行力不足"的治标之举。未来国家层面统一立法统摄下区域间的立法协作与创新才是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需要并有效促进区域合作的治本之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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