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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公民与法治》2014,(6):1-1
单独二孩政策 北京云南等地启动立法程序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013年12月28日审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议案并作出决议:同意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相似文献   

2.
宏剑 《江淮法治》2014,(24):16-18
正随着国内不少省市"单独二孩"政策的放开,不少父母急于知道二胎的性别。胎儿性别鉴定在内地不合法,而在香港是合法的;内地堕胎不违法,而香港堕胎是违法的,很多求子心切的父母就通过"寄血验子",在香港做胎儿性别鉴定,如果不是想要的结果再在内地堕胎。由于内地与香港的法律规定不同,因而产生法律衔接的灰色地带,从而催生了"寄血验子"这一灰色产业链。"寄血验子"的流程及原理在"单独二孩"政策落地之后,很多想生二孩的人们都非常激动。然而激动之余,也存在一些担忧。2014年6月,家住合肥的  相似文献   

3.
劳动教养立法势在必行,迫在眉睫。但是,劳教立法应采取何种模式,则不无争议,主要有吸收立法、易名立法和单独立法三种模式。劳教立法模式比较合理的选择应该是在平衡理想与现实、需要与可能的基础上作出,劳动教养调整对象的专属性、劳动教养调整方法的特殊性、劳动教养适用对象的独立性,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正确的方针政策,决定劳动教养应进行单独立法。  相似文献   

4.
张哲 《法制与社会》2014,(6):248-249
"计划生育"政策,自上个世纪70年代在我国实施以来,在控制人口数量、缓解环境压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些年来,该项政策的弊端逐渐显露,人口结构不合理,"未富先老"成为阻碍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一个重要原因。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决定》中明确表示要启动"单独二孩"政策,以改变这一现状。本文从该项政策实施的意义及带来的影响出发,探讨其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5.
两年来单独二孩在江苏如东遇冷,当地干部认为政策效果需时间检验 江苏如东,一个在中国计划生育史上赫赫有名的县. 上世纪八十年代,它因为比全国提前十年实行计划生育,人口增长率显著下降被国务院授予“全国计划生育红旗单位”称号. 如今,它却因为比全国提前20年进入老龄化、连续17年人口负增长而被关注. 2014年3月28日,江苏省“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如东当地官员希望可以借此改变人口数断崖式下跌的现实.  相似文献   

6.
本文就父母辈在“单独二孩”生育政策下对其子女生育二孩的意愿展开研究,重点分析影响父母辈意愿的相关因素,并针对父母辈扮演的不同家庭角色进行意愿比较.本项目组调查了合肥市400名城乡父母辈人群对于其子女生育二孩的意愿,数据分析结果显示:父母辈传统生育观念未根本改变,以农村尤甚;男性的性别偏好高于女性,以男方父亲尤甚;头胎孩子的性别影响父母辈生育意愿.  相似文献   

7.
数字     
《检察风云》2015,(3):7
≈100万对国家卫计委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月1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从2014年3月份开始,全国各个省份陆续启动实施了这项政策,截止到2014年年底大概有100万对的单独夫妇提出了申请,其中92万对获得批复,这一数字"符合预期"。(新浪新闻)  相似文献   

8.
基因科技的发展激发了一种新的隐私保护需要——基因隐私.学界在对基因隐私法律保护的必要性达成一致后,对具体的法律保护进路存有争议.通过梳理基因隐私综合立法和单独立法两种保护模式的学理论证、立法实践及立法背景,根据我国实际,可以认为,我国现阶段应当采取以小综合立法模式为主,辅以行业自律机制,并在条件成熟时,向单独立法的保护进路发展.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制定强制执行法已成为我国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制定强制执行法需首先解决两个立法技术问题:一是立法体例问题,即强制执行法与其他民事程序法的关系。无论从我国"执行难"、"执行乱"这一长期无法克服的司法状况,还是从世界主要国家的立法总体发展趋势来看,将强制执行程序从民事诉讼法典中独立出来都是大势所趋。二是立法结构问题,即按照什么方式将强制执行规范编排在法典之中。结合我国实际,以意大利"总分结合式"的立法技术为基础,将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与执行措施分开安排,同时,吸收德日"混合式"及秘鲁"并列式"立法技术的合理成分,显然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方案。  相似文献   

10.
孙万怀 《法学研究》2014,36(4):175-189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最初提出时具有明显的司法性特征,但随着实践中从司法理解向立法思路的拓展,该政策完成了向"基本刑事政策"的转变。然而,这种扩张解释没有经过系统论证,也不具有全面充分的理由。宽严相济可以在古代的"宽猛相济"中追溯渊源,其中的"宽"就是以对猛政纠偏的面目出现的。当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提出,既是对中国法制传统的弘扬,更是对以前过度强调"严打"的纠正。立法的特点及基本品质表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可能直接表现为立法政策;认为该政策涵括了立法政策,会导致以下逻辑困境:无法正确处理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之间的关系;可能导致重复评价或政策的虚无化;立法有自身的品质要求,其缘由是复杂的,并非宽严相济所能涵盖;如果旧的法律规范已经被新法修改,势必不存在所谓"相济"问题。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回归为司法政策。  相似文献   

11.
"假设政府每个月给生二孩/三孩补贴1000元(自出生后至3岁),你是否愿意生育二孩/三孩?" 近日,《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成本调查问卷》中的这一问题引发关注.问卷显示,此次调查是为深入了解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成本,为政府制定相关生育政策提供支撑.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明显具有强制性的特征,公司法在1993年颁布并实施,经1999年首次修订、2004年二次修订,于2005年修正,沿用至今。由于我国引入公司与公司法的时间较晚,对于公司治理方法尚未成熟,公司的管理还较为倾向于政府管制,政府管制不仅包括政府管制的方法、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和公司结构等,还包括司法对公司的一种强制性处理管制。本文针对公司法中的"政府管制"理论争议与立法政策进行分析,以西方发达国家的管制经验结合我国公司法中的不足提出讨论问题,并探讨了立法政策对公司法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李克杰 《北方法学》2017,11(1):114-125
"人大主导立法"是指在立法中应由人大把握立法方向,决定并引导立法的内容、原则和基本价值取向。"人大主导立法"既是党的重要主张,也已成为一项立法原则,是我国基本立法制度的强力回归。而要贯彻落实"人大主导立法"原则,则需要对我国的立法体制机制的相关方面进行更为科学合理的重塑,包括人大主导立法与党领导立法的关系定位、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立法关系机制重塑、人民代表大会与人大常委会立法关系机制重塑、人大与政府立法关系机制重塑以及人大主导立法与公众参与立法关系机制重塑。  相似文献   

14.
我国官员财产申报立法自1987年酝酿开始,经过了20多年艰难的探索历程,至今仍然没有提上立法议程,其最大的困境与阻力是来自于既得者利益阶层即政府官员本身,它们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又是政策规制的对象。但是我国官员财产申报立法必然要出台,根据我国现有的制度环境约束,宜走"地方立法先行先试",最后实现"中央立法"的思路。作为完整与科学的官员财产申报立法,我国应对申报主体、客体、程序、法律责任等进行全方位的设计。  相似文献   

15.
合同能源管理是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起来的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全新的节能机制,我国政府运用了大量的政策工具来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应用,但该机制仍然欠缺硬法的保障,这成了制约其发展的最主要的原因。有必要对此单独立法,设计出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律规范,对节能服务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并通过立法明确能源管理合同当事人及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必须节能的部门和行业,完善相关的税收、能耗奖惩等制度和政策,为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服务。  相似文献   

16.
司法解释的存在应以必要为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者应充分利用主客观条件尽可能使法律完善,不应人为制造司法解释存在的制度空间。立法在修改时,应充分吸收既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经验,有效回应司法的现实需求。近年来,多部法律修改后既有司法解释继续施行、法律修改后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立法前经验制定新司法解释等现象的存在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未能充分而有效地吸收既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经验。在法律体系初步建成的条件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应严格限制"法律不宜太细"政策的适用,全面转向以司法为中心,立法在制定和在修改时,应当充分吸收既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经验,更为有效地回应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各种问题。  相似文献   

17.
立法前质量评估将立法质量的关口前移,是提高立法质量的一种有效措施。立法是国家行为,我国宜及时建立立法前评估制度。立法前评估必须与立法项目同步进行。地方立法前评估可以采取以量化评价为主,在定量分析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的"立法前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估方法,也可以采取着重于对立法影响因子进行研究分析的"影响性评估"方法。在地方立法前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中,基本质量指标有四项: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立法的合法性;立法的影响性;效益和成本分析。鉴于"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立法成本分析是该项法规当立不当立的前提与基础,建议可以选取为"一票否决"性指标。  相似文献   

18.
从类型学出发,刑事诉讼立法表现为对立的两种理想类型:一是价值导向性立法模式;二是技术性立法模式。《刑事诉讼法第二修正案》的修法活动实为一种类价值导向性的立法。其特征为:政策与法理短路相接导致法律内部的紧张与对立,进而造成致力于精确性和明晰性的立法技术在立法中的有限应用,乃至反向利用。最终致使《第二修正案》在形式、结构与内容上均存在明显的技术缺陷。欲对其予以弥补和完善,须从价值导向性立法转向技术性立法。  相似文献   

19.
刑事政策与刑事立法关系的动态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伟明 《法学论坛》2003,18(3):37-41
正确认识刑事政策与刑事立法的关系对刑事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正确认识政策与法的关系是其前提。对二者关系的分析需要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进行。静态考察是为了认识政策与法的区别。动态考察是为了认识二者的联系。刑事政策对刑事立法的动态影响表现在对刑事立法需要的影响 ,对刑事立法内容的影响 ,对刑事立法解释的影响。刑事立法对刑事政策的动态影响表现为 :刑事立法本身的局限性 ,决定了刑事政策存在的价值 ;刑事立法具有规范性和稳定性 ,促使某些刑事政策向立法转化 ;刑事立法具有的国家意志性 ,可以抵制不符合立法基本原则的不适当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20.
走私罪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严"的对象,在立法和司法上具体体现为通过增大走私犯罪对象扩大走私罪的犯罪圈,<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增加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犯罪,将走私罪的对象进一步扩大化,这种立法方式模糊了走私罪以犯罪对象来立法的标准,值得重新审视.建议按照类型化立法方式分别设立走私应税货物物品罪、走私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罪和走私禁止进出境货物物品罪.同时,在司法中充分体现对走私罪的"严中有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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