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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11):F0003-F0003
为丰富《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内容,更好地发挥政府公报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经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同意,《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拟增设【工作研究】栏目。栏目主要刊登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典型性和借鉴作用的好经验、好做法,欢迎有关单位积极提供稿源(纸介质盖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字数不超过3000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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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7):F0003-F000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是省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刊物。《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刊登的内容为: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有关规章和省政府发布的规章;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普发性文件;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法规;省委、省政府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普发性重要文件;省政府人事任免的决定;省政府工作部门印发的重要文件;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省及各市主要经济指标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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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6):F0003-F000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是省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刊物。《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刊登的内容为: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有关规章和省政府发布的规章;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普发性文件;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法规;省委、省政府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普发性重要文件;省政府人事任免的决定;省政府工作部门印发的重要文件;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省及各市主要经济指标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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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20):F0003-F000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是省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刊物。《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刊登的内容为: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有关规章和省政府发布的规章;省政府、省政府I力、公厅印发的普发性文件;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法规;省委、省政府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普发性重要文件;省政府人事任免的决定;省政府工作部门印发的重要文件;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省及各市主要经济指标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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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13):F0003-F000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是省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刊物。《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刊登的内容为: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有关规章和省政府发布的规章;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普发性文件;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法规;省委、省政府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普发性 相似文献
6.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2):F0003-F000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是省政府办公厅编辑出版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府出版刊物。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刊登的内容为: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有关规章和省政府发布的规章;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普发性文件;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法规;省委、省政府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普发性重要文件;省政府人事任免的决定;省政府工作部门印发的重要文件;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省及各市主要经济指标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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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0,(2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是市政府主管、市政府办公厅主办、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政务类刊物。市政府公报以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为办刊宗旨,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推进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和指导基层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市政府公报主要刊登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选择刊登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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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10):39-43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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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11):12-18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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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15):45-48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1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主动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基本覆盖《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主要方面,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公开迈出较大步伐,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