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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李国英2019年1月2日为了保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我省的贯彻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决定对《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5部省政府规章作如下修改:一、对《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作出修改删去第三条中的"实行标志管理"。将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相似文献   

2.
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作如下修改:  相似文献   

3.
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下列法规中与行政强制法不一致的规定作出修改: 一、将《安徽省土地监察条例》第九条修改为:“土地管理部门对正在发生的土地违法行为,应责令违法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对依法受到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继续施工的,有权制止。”  相似文献   

4.
以2007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为研究对象,针对当前诉讼收费制度存在的问题,对今后我国诉讼收费制度的发展方向提出了构建与完善的思路,如改革诉讼费用管理体制、借鉴外国先进经验、促进收费实现公平、透明等,以期对今后诉讼收费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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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项措施为农民减负增收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召开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在会议上强调,今年重点要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实行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初中每生每学期最高不得超过115元,小学每生每学期最高不得超过60元。除此之外,禁止其他各项收费。第二,实行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控制。第三,对农村电价和农民建房收费进行专项治理。第四,实行农业税收和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第五,做好灾区和贫困户税费减免工作。第六,继…  相似文献   

6.
(1995年12凡30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2月28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02年4月4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6年6月2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12年8月17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相似文献   

7.
《山东人大工作》2006,(7):61-62
最近,河北省将对2005年底以前出台实施的政府“红头文件”实行“后评估制度”,对那些不解决实际问题,或时过境迁、失去继续实施必要,以及与新出台上位法相悖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  相似文献   

8.
1996年7月28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4月4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决  相似文献   

9.
(1999年10月15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6月2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7年2月28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相似文献   

10.
正(1995年12月30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4月4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20年12月24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相似文献   

11.
从比较角度看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收费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简海燕 《湖湘论坛》2007,20(5):77-78,90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收费制度的规定是粗线条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本制约着民众获得信息权利的实现,有必要在对各国信息收费制度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借鉴经验,促进我国信息收费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2.
正(1999年10月15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6月2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7年2月28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9年12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相似文献   

13.
(1998年8月15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0月15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0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相似文献   

14.
《内蒙古政报》2014,(13):17-18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133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自治区本级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以下简称“三统一”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重要意义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是指政府法制机构对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公布前实行形式审查,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待部门制发并报送备案后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备案审查并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5.
(1992年10月24日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21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1年8月19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相似文献   

16.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党中央、国务院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十分重视,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和措施。我市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乱涨价、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增加涉农价格和收费的透明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计价格〔2001〕1672号)精神和《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试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试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贯彻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是落实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7.
《江西政报》2006,(1):19-23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三条修改为:“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相似文献   

18.
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国家环境管理机构按照法律规定,根据排污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数量、浓度,对其征收费用的制度。实行排污收费制度是世界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并且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的环境管理经济手段的主体。  相似文献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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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相关规定作出适当修改据新华社2月24日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月2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对宪法宣誓制度相关规定作出适当修改。决定从2018年3月12日起施行。决定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  相似文献   

20.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严禁截留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综[2003]9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资金管理,从制度上确保学校收费资金用于发展教育事业,经市政府同意,从2004年9月1日起,对我市政府举办各类学校的收费资金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学校收费资金管理范围根据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6]101号)规定和近几年学校收费改革政策,学校收费资金管理范围包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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