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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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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北大法宝"案例库中83份援引村民自治规范的裁判文书的梳理可以发现,村民自治规范在行政诉讼的实践中正发挥着作用,村民、村集体、行政机关与法院均在相当程度上援引这种规范证成理由正当性。村民较倾向利用村民自治规范与国家法的位阶关系,形成"规范性援引路径";而村集体和行政机关则较多地援引村民自治规范相较国家法的"自治属性",排除国家权力的干涉;法院虽多数情况下意在保护村民权益,但也向村集体与行政机关作出较大让步。这种援引背后,是农村社会、基层政权与国家交互作用所导致的正式制度施行机关在乡村治理中偏好适用非正式制度的治理逻辑,它对国家权威、动员能力和社会秩序均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应对其进行法治化调适,将宪法、法律等国家法内涵扩展至原则与精神,在二者关系上则引入"明显违反"标准。  相似文献   

2.
韦少雄 《人民论坛》2012,(35):164-165
村民自治主体问题是研究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的基础性问题,对村民自治主体的正确把握,直接关系到村民自治权的实现。作为村民自治的基本要素之一,村民自治主体区别于村民自治权主体和村民自治法律关系主体,村民个人、村地方、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会议都不是村民自治主体,村民自治主体应当是村民集体。  相似文献   

3.
浅析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乡政村治是降低国家对农村管理成本和调动农民自主性的农村基层治理模式。目前由于法律的不完善、行政体制关系未理顺及管理主体素质不高等原因,致使乡镇行政管理和村民自治之间难以实现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因此,必须从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培养村民的民主意识、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等方面入手,促进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4.
村民自治司法裁判制度探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自治是一种权利,而不是权力,其主体是村民个体。村民个体在通过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的行使自治权利时,由于既定制度中缺少裁判制度,导致各种权利在不同的界面上发生冲突,妨碍了村民自治在农村的健康发展。本文在分析村民自治性质的基础上,将实践中频繁出现的典型案件抽象成一个具体的案例,然后以该案为切入口,阐述缺少裁判制度产生的后果,探索建立裁判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提供法院审判模式和仲裁模式以供选择。  相似文献   

5.
牛立田 《理论月刊》2007,(3):166-169
村民自治是在中国农村推行的一种社区制度。当前村民自治与村党支部的关系中存在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不要实施、应如何实施,以及农村党支部还是不是领导核心,如果是,应如何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等问题。笔者认为,村党支部在村民自治中处于领导核心的地位,它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具体体现为“支持和保障”的关系。  相似文献   

6.
陈文琼 《理论月刊》2012,(1):169-172
村民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农村基层自治制度,有其历史和现实发展的必然性。村规民约作为乡土社会最常见的地域性民间自治规范之一,经历了传统中国社会的繁荣、新中国建立后三十年的沉寂后,20世纪80年代,随着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行,而很快复苏,正式获得国家法的认同。村民自治为民间法提供了生存空间,是国家法与民间法在社会转型期的制度性契合保障。  相似文献   

7.
村民自治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亟待解决两个深层次的问题:村党支部与村民自治的关系以及“乡政”与“村治”的关系。前者需要确立维护村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地位是进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明确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后者需要通过法律的明确规定来划分行政权与自治权的权限,明确政府权力渗透的边界和村民自治权力运行的边界,使得行政权与自治权在法治轨道上协调运行。  相似文献   

8.
中国的现代国家建设是一个民主政治不断完善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村民自治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制度安排。村民自治其实质是通过给予农民充足的自主发展空间。在增强农民对国家认同感与权力正当性的认同时。实现国家治理与农民自我发展的双重目标。但实际来看,村民自治在其实际运行中产生了明显的行政化倾向,使得村民自治更多地成为一种完成国家行政任务的载体,国家很难通过这种“行政化的村民自治”来构建一种新型文化网络关系,实现国家和村落社区的健康互动。基于这种现实,在国家政权建设的目标中检讨村民自治实践的历程,进而提供一些积极的实践方向就显得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9.
对村民自治概念的法学分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从制度层面来说 ,村民自治是通过宪法、法律所确认的农村村庄社区村民依法办理自己事情的法律制度 ,并以此确认了村民自治权 ;从行为层面来说 ,村民自治是法定村法定范围内的村民民主行使村民自治权的活动。村民自治与行业自治、组织自治、地区政权自治、居民自治不同。  相似文献   

10.
杨柳  鹿志超 《新东方》2011,(4):65-67
海南村民自治存在着重视选举而轻视治理、"两委"关系难以协调以及乡镇政府过多干预村民自治等问题。基于此,要从完善选举制度和监督制度入手,继续多管齐下治理选举乱象;要重视农村治理机制的创新,从而解决"两委"矛盾;要加快基层政府从行政管理型向技能服务型转变。  相似文献   

11.
农村村民自治与城市居民自治的法制建设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论是村民自治还是居民自治已初步形成包括国家、地方和社区等层面的法制体系,这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法制基础。但由于村民自治同居民自治的法制建设形成和发展的动因不同,两者要解决的课题及侧重点也有所差别。适应形势的需要,当下农村村民自治法制建设的重点在于社区层面的制度建设;而城市居民自治法制建设的重点则在于国家层面的制度建设,着重要加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改。  相似文献   

12.
在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执政党这一有中国特色的政党政治架构下 ,党与国家机构、民主党派或其它社会组织的关系 ,是各种政治关系的枢纽。在广大的基层农村 ,在多达百万计的村落 ,错综复杂的社会政治关系则以村党支部(农村最基层的政治领导机构)与村民委员会(本社区公共权威或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为主线。能否理顺这一关系 ,是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推进以村民自治为主体内容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关键。一根据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最基层组织 ,是村各种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和各项工作(包括村民自治…  相似文献   

13.
村民自治作为中国特色新型民主的生长点,其理论与实践有着深厚的社会历史底蕴,其中就蕴含着对中国传统思想的借重。本文认为,社会主义民主是对传统"民本"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村民自治是与传统思想"民本"和"无为而治"明通暗合的,其理论与实践是党和政府重视"民本",发扬民主的结果,是国家在重视"民本"的基础上,对农村的"无为而治"之举,表面"放任"村民自治自理,实则是国家在把握社会主义民主的大原则下对农村社会的一种宏观调控,"让民作主"、"由民作主"。民本、"无为而治"和村民自治体现了目标和手段的辩证统一。  相似文献   

1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村民自治制度中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培养干部、农村经济建设和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形成了丰富的制度实践,发挥了领导作用.但也应看到,在一些地方,随着农村社会的治理难题不断涌现,有的地区的村民自治形同虚设,村党支部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面临被虚置的危险,领导作用被削弱.在新时代,为了进一步实现和保障党在村民自治制度中的领导地位,村党支部应当在农村地区发挥领导力,这是破解农村社会治理难题的关键.村党支部的领导力,是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在村民自治实践中实现的重要体现和保证.  相似文献   

15.
村民自治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村级治理的内在复合结构,同时还存在着与乡镇政权等外部力量形成的外在复合结构。这直接影响了村民自治的价值定位。因此,在村民自治的建设过程中,应该注意到村民自治这种复合结构的存在,正确处理好自治组织与党组织、乡镇政权之间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其合力效应,这应该成为村民自治进一步发展的战略选择。  相似文献   

16.
村民自治视野下的社会资本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资本是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网络中人们所能利用的实现特定目的的一定资源,它在政治认同、参与网络、规范秩序等方面具有积极功能。村民自治是改革开放后在农村实行的社会治理模式,是指村民在自治事务范围内通过遵从、合作、协商、确立及认同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自我决策、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丰厚的农村社会资本有助于推进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建立在血缘、地缘基础上的农村村民的传统社会资本形式与村民自治制度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不适应,必须加强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的建设,提高村民的社会资本存量。  相似文献   

17.
我国村民自治制度产生的20多年里,一方面村民自治的制度文本不断完善,另一方面又出现了实践对文本的不断偏离,致使村民自治难以充分实现其治理绩效。文章借用国家与社会的研究范式以及制度分析与行动者概念,通过对村民自治生长与变迁路径的解读,合理诠释了其文本与实践之间的差异。村民自治的制度文本与具体实践间的悖离,应归因于国家在村民自治的制度建立与实践运作过程中限制了村民的主体性,因而难以实现其基层民主训练的愿景。  相似文献   

18.
村民自治社会整合功能的两重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是村民自治的两重属性。村民自治的社会整合功能就前者而言体现为通过自上而下的制度供给建构一种外生秩序。就后者而言 ,则意味着嵌入的制度内化为农村社区的理性规则 ,形成“自生自发”的秩序。本文认为这种转变实质是压力型整合模式过渡为内聚型整合模式 ,这一过渡的要求是 :国家权力的介入逐渐被取消并被农村社区民主取向所代替 ,也即通过民主技术进行农村社区利益整合和村治机构的合法性建构 ,来达到整合农村社会的目的。但这一演变的前提则在于国家作为导入村民自治制度的主体 ,必须是自觉的、内省的和正义的 ,并在这一导入过程中逐渐将自身客体化。  相似文献   

19.
村民自治与农村政治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乃云  李永洪 《前沿》2006,3(4):249-251
村民自治是农民自发的民主需求与国家有意推动和介入相结合的产物,它对中国农村政治发展具有战略意义。但是,村民自治在发展中面临着四大困境,即人治与法治、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等四对紧张关系。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是完善村民自治,推动农村政治发展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20.
刘颖 《求索》2008,(6):54-56
有些论著认为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村民集体,本文村民自治权的主体应该是作为个体的村民而不是村民集体,村民集体无法行使村民自治权。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不是村民自治的主体。本文从户籍和地域两个角度分析了两类特殊的村民,并对其参与村民自治进行了具体分析。此外,“户”作为一个补充,可以成为特殊的村民自治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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