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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元凤 《法学研究》1985,(4):39-39
法学界就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问题在报刊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现将讨论的主要观点简介如下:一种意见认为,法具有两重性质,即阶级性和社会性。法律一方面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另一方面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普遍性的社会生活规范。在阶级社会,有一部分法律很难说有什么阶级性的,它们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不可能只对统治阶级有利。持这种观点的同志不同意法只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  相似文献   

2.
目前,在法学界关于法的阶级性的问题争议颇大。其中,有同志对执行社会职能的法律,持不具有阶级性的观点。他们认为执行社会职能的法律调整的对象是人与自然界、生产科学技术的关系:它的制定(或认可)、实施有利于全社会,任何阶级同等受益:它不仅在有阶级或阶级斗争存在的社会里存在,而且到共产主义将更为发展。本文就以上观点谈点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法学界关于法的概念的论争中,有一种将法的职能、功能同法的本质等同起来或混淆起来的现象.主要表现为这样一种观点,就是认为“镇压敌对阶级,以便建立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即“法的阶级性”,仅是法的本质的一个方面;法的本质的另一个方面,则是“管理公共事务”即“法的社会性”。还有人从国家统治的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的关系上寻找论据。他们引证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一段话:“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  相似文献   

4.
过去,人们认为法具有强烈的阶级性。这似乎是一个勿庸置疑的观点,自从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宣布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以后,法学界对法的阶级性也提出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阶级性并不是法本身所固有的。主张法应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专政性的阶级压迫的规范;另一部分是普遍性的社会生活的规范。其理由: 1.早在没有阶级、没有国家的原始社会里,就产生了“历史的法”、“严格的法则”和具有明显的法的性质的习惯、制度等,而且  相似文献   

5.
国家和法是自原始社会以来就有的,还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阶级社会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和法是不是一种“歪曲的形式?”到了无阶级社会,国家和法是不是要“克服这种歪曲”,恢复其非阶级性(或社会性)状态?这是法的理论中的基本问题,即如何看待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和发展的问题。关于法具有非阶级性的社会性的观点,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早在十七、十八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法学家格老秀斯、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都表达过这一观点。如卢梭认为,在政府出现以前,人类处在一种自然状态之中,人人生来平等,享有不  相似文献   

6.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谈到资产阶级法时指出,“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这一论断不仅科学地揭示了资产阶级法的本质,而且对于认识一切法的本质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因此,我们在理解法的本质时,应当掌握两个最基本的观点,即法的阶级性(或阶级意志性)和法的客观性(或物质制约性)。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调整对象的准确界定是该法修改成功的基础之一。《海商法》第1条关于"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规定,被认为是《海商法》调整对象的规范表述,但该表述存在概念指称不清、外延过于宽泛或不确定、主体缺失与规定错位及调整对象与调整目标之间缺乏合理的对应关系等问题。关于《海商法》调整对象的学理解释观点纷呈,但均过于表面化,未能反思立法不当问题。通过对《海商法》调整对象界定依据的分析,指出应当依据实践诉求、空间要素、主体法律地位及体系性诉求,将《海商法》调整对象界定为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地位及因船舶运输、船舶停泊、船舶归属与利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及与之有关的社会关系。  相似文献   

8.
夏勇 《法学研究》1984,(6):66-69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所有犯罪都是对当时社会关系即一定阶级的统治关系的严重侵害。由于社会是由人所组成,社会关系的主体是人,社会关系是通过人的活动来实现的,因此,对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具体人的基本存在--生命进行侵害(除非这种侵害为统治阶级所需要并认可),都是直接有害于统治关系的。  相似文献   

9.
法的阶级性问题,也就是法的本质问题。法的强烈的阶级性,在于它是通过国家所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  相似文献   

10.
对于法的阶级性和法的社会性的关系问题,我国法学界还有不同的认识。有的同志只讲阶级性,不讲社会性,认为一讲社会性,就可能导致对法的阶级性的否定;另一些同志则认为,社会性才是法的本质的属性,至于法的阶级性,既不是法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所有的法都具有的。还有的同志把法的社会性说成是非阶级属性,认为法既有阶级性一面,又有非阶级性一面。究竟怎样认识才是正确的呢?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对这些问題进行探讨是很有意义的。本文就此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法学》1986,(11)
“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象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共产党宣言》中的这段话,一向被认为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的本质的经典性论述之一而被经常引用。随着法学理论领域关于法的阶级性问题争论的展开,对这段话的认识也开始出现不同意见。《法学》今年第一期发表了张宗厚同志题为《对法的三个基本概  相似文献   

12.
环境保护法不能直接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对于环境保护法的调整对象,存在着两种观点,即环境保护法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还是不通过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就可以直接调整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认为环境保护法直接调整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观点,有三点不妥:第一,违背了法学的基本原理,混淆了法律规范与技术规范的界限;第二,否认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第三,把人之子系统与生态大系统对立起来。  相似文献   

13.
郑尚元 《中国法学》2005,1(3):80-89
《合同法》起草时曾设定一类有名合同——雇佣合同,但雇佣合同最终没有体现在《合同法》中,近年来民法学界开始涉及雇佣合同问题。《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合同实质上也是一种雇佣合同,民法与劳动法调整雇佣关系有着各自相应的区界。本文对传统雇佣契约与劳动合同之间存在的差异进行了分析,指出民法与劳动法所调整的雇佣关系是一种互补关系,两者在调整雇佣类社会关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  相似文献   

14.
近来,有的同志提出了法的“两重性”(阶级性与社会性)问题,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始终存在的社会现象,阶级社会的法除了具有阶级性以外,还具有社会性,有些法并没有阶级性。这是涉及法的本质、关系无产阶级法律意识与社会主义法律原则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法学基本理论中的一个核心问题。为此,本文试提出如下一些粗浅看法,进行商榷。一、关于法的阶级性问题事物的属性往往是多种多样的,但其中总有一个是它的本质属性,即这一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原理,法是由国家制订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从这个基本观点出发,我们可以概括出法的许多属性:规范性、明确性、普遍性、严肃性、权威性、强制性、统一性、客观性、规律性、继承性等,社会主义法还  相似文献   

15.
关于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或称共同性)问题,近年来法学界有些同志已经开始探讨,在报刊上发表了一些不同的见解并引起了争论。这是很好的现象,不但有利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而且对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彻底纠正“左”的错误思想,更好地贯彻党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正确路线和方针政策,也是大有好处的。关于法的阶级性,这是大家一致公认,从来没有任何疑义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告诉我们,国家和法都属于上层建筑,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在阶级社会中,国家和法实质上都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谈到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时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  相似文献   

16.
《法学》1986,(2)
近年来,我国法学界提出了法不仅具有阶级性而且具有社会性的命题。但是,究竟怎样理解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的关系问题,目前,争论仍然十分热烈。笔者也发管窥之见,以求教于大家。一、法的社会性阶级性的定义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一事物的属性首先是在和它事物的区别中表现出来的。因此,我们讲到法的社会性时,只是相对于法的阶级性而言的,而我们讲到法的阶级性,则是相对法的社会性而言的。从认识论的观点看,社会性和阶级性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两者既有区别又有  相似文献   

17.
再论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观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法的起源”是法学领域一个根本性的理论问题,本文作者在认真精读、综合分析了马、恩等经典作家的经典著作的基础上,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学中的法的起源观作了新的注释,提出了:“法产生于原始社会”,“法在共产主义社会也还会继续存在”,“法的普遍的和基本的属性是社会性、规范性和强制性”,“阶级性只是法律在阶级社会中的特有属性,决非法律的根本属性,随着阶级对立的消灭,法律的阶级性就会失去其存在的基础”等观点  相似文献   

18.
一、阶级性是法的本质属性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法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是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法的实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评析资产阶级的观念形态时指出:“……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列宁在回答法律是什么时说:“法律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表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法学界就法的阶级性和社会性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这对于理论研究的深入是大有裨益的。对此,我们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与大家一起探讨。一法的阶级性说明法是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阶级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实行阶级镇压的工具。原始社会也有习惯、族规、宗教戒律等行为规范,有些原始氏族、部落中甚至还有某种行使调解职能的组织。但  相似文献   

20.
军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军事法律关系以军事关系为基础。众所周知,军事法律规范调整的是一种特殊社会关系,其之所以特殊,缘于这种关系是直接涉及国家军事利益的社会关系,即所谓“军事关系”。军事关系在军事法对其规范和调整之前,是处于一种非规范的、不确定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国家的军事利益不可能得到切实的保障,国家的军事职能也难以实现。为此,国家就需要通过制定军事法律规范对军事关系进行强有力的系统的调整。而一旦军事关系受到军事法的规范和调整。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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