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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宁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6(2):27-30
物权与债权的根本区别不在于债权的相对性和物权的绝对性,而在于二者权利内容的实现方式不同。我们不能把物权实现过程中他人不得干涉物权的实现与债权内容的实现方式即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并得出物权具有对世性而债权具有相对性的结论。对于特定的物权,由于其缺乏权利外观,其对抗效力几乎弱化为债权的对抗效力;对于特定的债权,由于法律赋予其权利外观,其对抗效力几乎强化为物权的对抗效力。 相似文献
2.
宋宗宇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1(3):7-10,67
债的相对性或合同的相对性一直以来为两大法系所确认,在债法特别是合同法领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近代各国立法及判例对它已有突破,产生了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侵害债权及债的保全等制度。我国也应顺应世界潮流,在民法典中坚持债的相对性原则,完善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和细化债的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3.
马捷莎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3,(5)
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是二者的辩证统一。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绝对性是指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推动下,社会永恒地从低级向高级发展,这是必然的、无条件的、绝对的。社会基本矛盾的相对性是指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不是机械的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社会主义在相对落后国家的建立正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绝对性和相对性辩证统一的体现。 相似文献
4.
裴建军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6(3):26-28
物权中也有相对性 ,物权相对性产生于物权与债权的相互关系及物权自身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发展变化。一些财产权既非物权亦非债权 ,此由物权中的相对性而产生。认识和探究物权中的相对性在民法研究和立法上都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5.
田保军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1):56-59
“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实为一个自我否证之伪命题,方法论上为概念法学的主观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逻辑上为基本概念、内容、性质等诸方面着实难以逻辑自足;且实践中具有不妥适性,即物权和债权截然划分,严重脱离生活实际;再者,其理论本身并非源自事实,而是学者们一错误之价值判断。 相似文献
6.
詹其柽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3,(1):77-79
美国签证法具有相对性,执法人员带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美国领事馆并非完全机械地按一定程序进行,签证法也有空可钻,而且,非移民签证申请表设计不完全符合中国国情。 相似文献
7.
关于如何看待债法总则对各具体债适用的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柳经纬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2(5):86-91
关于债法总则设立的问题,需要考虑的是其对包括合同在内的各种债的关系的可适用性,然而债法总则只是为各种债提供一套备用的规范体系,我们不宜苛求债法总则的所有规范对各种债都完全适用,即便是合同之债,债法总则的许多规范也不是完全适用的,以债法总则对合同以外的债不完全适用为由而否定其实际效用和存在价值,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态度也是不可取的。 相似文献
8.
黄朝勇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17(5):45-47
债的保全属于债的一般担保,是为了避免债务人单方实施法律行为或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使其财产发生不法减少,确保其具有债务清偿能力以达到保护债权人债权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设立债的保全制度,《合同法》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分别规定了债的保全的两种制度,即代位权与撤销权制度。这既是对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一大发展,同时也为经济社会的交易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9.
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解释学反思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王金福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1,(4):15-21
本文从解释学的视野关注马克思主义的研究。研究马克思主义,不仅要关注对象,关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内容,也要关注“研究”、“理解”,只有对研究、理解马克思主义这件事本身有一个科学的认识和态度,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才能健康发展。本文从研究的目的任务、研究的对象、研究的条件、研究的性质等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这件事本身进行了解释学的反思。 相似文献
10.
论既判力的相对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夏雨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0(1):55-57
在既判力的研究中,强调较多的是既判力在确定判决效力上的强制力,对其相对性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文章对既判力相对性存在的制度意义、表现以及成因进行了分析,多角度地挖掘既判力制度整体上存在相对性的规律,寻找调控既判力相对性强弱的方法。 相似文献
11.
郭鹏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0(2):35-39
附随义务是一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德国判例法上发展起来的制度。明确附随义务的界定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利益,均衡双方负担,保证双方当事人实现合同的目的。附随义务作为一种法定义务是在合同履行中由当事人之间承担的一种辅助义务,旨在弥补当事人约定的漏洞。 相似文献
12.
刘拂洋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7(3):14-18
附随义务是一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德国判例法上发展起来的制度。附随义务的界定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利益 ,均衡双方负担 ,保证双方当事人实现合同的目的。附随义务作为一种法定义务是在合同履行中由当事人之间承担的一种辅助义务 ,旨在弥补当事人约定的漏洞。 相似文献
13.
韩敬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6(5):152-156
住房权属于社会权下的具体权利,其实现需要国际社会、国家和个人承担不同的责任和义务,然而三个层面的不同义务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与矛盾:国际层面,住房权实体性义务与程序性义务严重不平衡;国家层面,呈现美好理想状态的一般义务与无奈现实之间进行着博弈;个人层面,自我保障与政府阻碍之间不断地拉锯。这些问题与矛盾的存在,昭示着住房权的根本解决更多的是一种进程,而不仅仅是一种建立起来的法律文本结构,其实现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还有漫长的路要努力。 相似文献
14.
论专家责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何俐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4):52-54,76
在现代社会复杂化、分工细化的背景下 ,人们越来越需要专门知识的服务 ,与专家的接触机会也越来越多。专家具备某专门领域的专门知识 ,相较于与之发生法律关系的普通大众两者居于不平等的地位 ,专家责任的研讨也提到日程之上。本文篇幅有限 ,从专家的契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方面对此问题做简单论述。 相似文献
15.
李小峰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7(2):45-47
附随义务是伴随着民法理念从追求形式正义转而追求实质正义,民事权利因顺从社会本位而受限制、民事义务因而扩张而逐渐发展起来的,虽然至今没有一个明晰的解释和定义,但却散见于各国立法和判例之中,从其肇源到正式法典化,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在其背后是诚实信用和合同自由的衡平,正是二者的此长彼消,孕育了附随义务。而在现代合同关系中,义务已经演变成一个群落,这些不同的义务紧紧围绕在主给付义务的周围,基于诚信原则和对债权圆满实现关系的紧密程度,由近及远,这其中,毫无疑问,附随义务应该处于最外围,和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相比较,效力也最弱。 相似文献
16.
徐旸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8,(3):105-107
辩护制度作为保障弱势一方人权的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国家的司法公正与正义实现,因此,刑事辩护律师权利保障及如何与责任相平衡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黎桦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1):121-126
金融机构说明义务的缺失和由此引起的金融消费者利益的损害是当前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同时直接放大了金融风险,威胁到金融体系的安全。由此,以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为中心来构建金融机构说明义务规则体系就显得十分迫切。对金融消费者进行特殊保护,构建金融机构强制说明义务规制和过错推定责任归责原则是较为可行的选择。 相似文献
18.
文章对我国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了深入分析,阐述了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依据、法律性质、法律内容,以及经营者责任的限制与免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