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商业银行破产法律适用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业银行破产是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由于银行在经济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及其业务的特殊性,一般的破产法并不完全适用于银行破产。银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商业银行破产标准、破产中的权力结构及破产财产分配顺序应有其独特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2.
货币是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些犯罪的犯罪对象,但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种类物,在所有权转移方面有其特殊性,即谁占有货币,谁就取得所有权。据此分析刑法分则规定的与货币的这一特殊性关系密切的一些犯罪,会发现货币不应成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货币作为挪用型犯罪的犯罪对象时其犯罪客体应是货币的所有权。  相似文献   

3.
刑法上存款占有的归属存在存款人占有说,银行占有说以及共同占有说的争论。存款人占有说忽视了银行占有的事实,而存款人占有债权的观点则违背了民法原则。判断存款占有应当在民、刑法对占有基本概念认识一致的基础上,更加体现刑法侧重秩序保障的特色,要重视实力控制,从支配性和排他性标准入手,意志性一般推定在实力占有之中。据此,存款人享有存款债权,而银行所有并占有存款现金。采取这一理论,在司法上可以很好地处理"许霆案"、"何鹏案"等疑难案件,在规则层面上也可以指导关于财产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另外,还能对错误汇款,名义存款人提取实际出资人存款以及存款贿赂等特殊行为做出准确定性。  相似文献   

4.
公共部门人力资本在投资主体和产出品等方面有区别于一般人力资本的特殊性,这种特殊使得适用于一般人力资本业绩考核的考核机制直接应用于公务员的业绩考核有一定的局限性。真正有效的公务员业绩考核机制应立足于公共部门人力资本的特殊性,通过优化一般考核机制的途径来构建。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对于储蓄合同没有专门的规定,储蓄合同应该作为一种无名合同来处理。在储蓄存款被冒领的情况下,存款的所有权应该认定已经转移给了银行。在储户对银行的民事诉讼中,不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先刑后民”的原则。  相似文献   

6.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就是要完善所有制结构,理顺产权关系。为此,探讨构造市场经济与所有制及产权的新型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所有制与产权的有机联系及质的规定性 有人把产权完全等同于所有制,这是一种误解。所有制是一定社会的生产资料归谁占有、归谁支配的基本经济制度,它构成该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核心。所有权是法律确认的人们之间因对物质资料首先是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所有权是由所有制形式决定的,是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这种由国家制定的调整财产所有关系的法律制度,便是所有权制度。 所有制与所有权既有联系又有区  相似文献   

7.
试论新闻侵权诉讼中的抗辩事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闻侵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相比,它在构成要件和举证责任上均有其特殊性。由于新闻机构承担了新闻传播的宪法使命,所以在新闻侵权诉讼的司法实践中它应享有特殊的抗辩事由。  相似文献   

8.
所有权是基于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束权利的集合。传统所有权概念把所有权当成是人对物的支配关系这样一种事实 ,而未揭示其法律权利特征。本文基于所有权本质及其客体特殊性来重构所有权概念。  相似文献   

9.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就是针对多数人区分一栋建筑物而各有其一部分的情形设定的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形式,它包括对建筑物内一个四周封闭的空间(如一个楼层或一个单元)的专有权和对楼顶、楼梯等公用设施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在美国、日本、瑞士、意大利等西方国家已发展得十分完备,但在我国的立法上还是一项空白。本文拟参照国外相关规定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特征以及被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的管理等略加论述。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就是多个所有人区分一栋建筑物时,每个所有人对建筑物内一个封闭空间(楼层或单元)的专有权和建筑物公用设施的共有权的结合。它是随着城市人口的膨胀、高层住宅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形式。它的特殊就在于它不是一种单一的所有权,而是由专有权和共有权这两种权利形式复合而成的。  相似文献   

10.
万众期待的《存款保险条例》已于今年5月1号起实施,这一条例被视为中国金融法学界有着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文件。它标志着我国隐性银行保险的结束以及显性银行保险的开始。关注此法律重大意义的同时,着手研究新法律带来的制度上的改变也显得迫在眉睫。尤其是我国新颁布的《存款保险条例》中对于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设立模式并未明确规定,而这一机构在存款保险法律关系中又处于核心地位,故对其设立模式的探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也对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规制大有裨益。由于国内涉及此方面的研究早已有之,但专门研究和探讨的却少之又少,所以通过各国模式的探讨,希望对我国金融法学的发展做微薄贡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