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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案情介绍 :2 0 0 2年 5月 1 3日 ,原告李某在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应黄某、陈某要求到达指定地点时 ,被某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当场查获。被告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 32条的规定 ,对原告李某作出了罚款 1 2 0 0 0元的处罚决定。李某以被告与黄某、陈某恶意串通、违法行政为由 ,诉请法院撤销处罚决定。被告认定原告无证运营事实的证据为其工作人员对黄某、陈某所作询问笔录一份 (当日制作 ) ,黄某、陈某陈述其搭乘原告车辆的经过。原告向法院所举证据包括 :1 .原告代理人对黄某、陈某所作调查笔…  相似文献   

2.
近日,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私拆他人违章建筑而引发的损害赔偿案。原告刘某通过法庭向被告陈某讨回了说法,得到了自己应得的损失赔偿款277.6元。而被告陈某开始自以为有理,接到判决书后才知道自己干了件蠢事, 连声感慨:光有理不行啊! 原告刘某与被告陈某是东海县白塔乡农民,两家系邻居。2000年12月,原告未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擅自在被告房屋围墙前方建长为5.8米、宽为4米的猪栏两间。被告认为。原告的猪栏建成后将影响自家的正常通行,遂与原告交涉,要求其另择它处建猪栏,原告对此未  相似文献   

3.
原告(反诉被告):广东直通电讯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新市棠新西街。 法定代表人:周昌斌,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梁军驰、谢洪,广东新里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洪分明,男,57岁。住所地:广州市小港横街。 原告广东直通电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讯公司)因与被告洪分明发生电话费纠纷,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通过在我公司申请开通的两个移动电话号码通话,却从1998年6月起欠交通话费。请求判令被告补交所欠的通话费及滞纳金8055.87元。 被告答辩并反诉称:我当初向原告交纳了6000  相似文献   

4.
张爱东 《山东审判》2005,21(5):115-116
[案情]原告:北京某公司被告:陈某被告:上海某网站原告北京某公司系某服装品牌的注册商标权利人。第一被告陈某于2004年8月份在第二被告上海某网站上注册为用户,开设了KUKU(化名)专卖店铺,在该店铺的网页上醒目宣传原告注册商标的牛仔裤,写有:“专卖店售价800元——最后几条超  相似文献   

5.
手机短信的证据效力应如何认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案情] 2001年1月4日,被告陈铭强向原告李皋兰借款50000元,约定的还款日期为2001年3月31日。借款后,被告将其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捷进路商住楼1梯401房的房产证抵押在原告李皋兰处作为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通过发短信息等方式向被告追款,被告使用自己的手机向原告进行回复。其中2002年11月27日2时32分,被告回复信息的内容为:“是否  相似文献   

6.
原告张某系北京市某福利厂职工,被告陈某系北京市某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2001年6月13日,原告从某农贸市场被告所经营的摊位购得蔬菜。回家后发现购买的蔬菜份量不足,即找到被告理论,二人在争执过程中,言辞愈加激烈,被告随手拿起自己挑菜用的扁担打向原告的右腿,扁担刚好击中原告右腿假肢,原告随即倒地,其右腿假肢破损。原告张某诉至北京市某法院,要求被告陈某赔偿其损失。  相似文献   

7.
冯净 《四川审判》2002,(1):45-45
原告陈某与被告张甲、张乙系同社社员且房屋相邻,二被告是同胞兄弟,原、被告三方房屋相邻处共同使用一条檐沟排水,相邻檐沟南端原宽0.33米,北端宽0.45米。原告现相邻的楼房是2000年12月修建,小青瓦房是2001年2月修建。原告新建房屋时将墙砌在紧挨相邻的檐沟边,且墙基高于二被告房屋墙基。被告张甲认为原告占用檐沟,原告的屋檐水要冲刷自家的房屋,要求村社解决。村、社认为原告建房未占用檐沟,要求双方均不得占用檐沟,原告要保证屋檐水不能直接冲刷被告家的墙壁,否则由原告负责接天沟。  相似文献   

8.
原、被告系同事关系,1999年6月24日,原告借用被告手机,以电话委托方式进行股票买卖,手机上便留下了原告的证券交易账号及交易密码,为被告获知。1999年7月1日起,被告擅自使用原告的证券交易账号及账号上资金,以电话委托方式进行股票交易,到1999年7月20日被原告发现时止,已累计造成原告亏损11367.14元。原告与被告交涉,被告承认上述事实,表示愿意赔偿损失。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由被告继续使用原告证券交易账号及账号上资金进行股票交易,以期用盈利来弥补先前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相似文献   

9.
[基本案情]上诉人(原审被告):陈某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陈某于2011年6月30日入职某公司,担任人力行政部员工,负责员工档案管理工作。2011年8月17日,陈某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某公司提交辞职报告。随后即以要求该公司支付其2011年7月30日至2011  相似文献   

10.
原告:顾然地(RANDOLPHHOBSONGUTHRIEIII),男,1967年1月29日出生,美国国籍,现住上海市延平路123弄三和花园4号楼29E室。被告:上海巨星物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茂名北路118弄1号。法定代表人:裘云洛,该公司总经理。原告顾然地认为被告上海巨星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物业)妨碍其行使所有权,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诉讼。原告诉称:三和花园4号楼29E室是原告购买的房屋,原告有权在自己的房屋安放自己的浴缸。被告的职责仅是对物业进行管理,却以原告安装、使用这个浴缸会影响楼房安全为由,阻止原告安放…  相似文献   

11.
一、案情。原告张某与被告陈某系同一村村民。为方便居住生活,双方于2001年期间,口头达成“换地建房协议”。此后,双方仍未能履行“换地协议”。不久,被告陈某以其本人已与原告张某协商换地为由,使用了原告张某以前的旧房地,在此地上堆放石料、塔建简易猪栏及瓦房等,为此,双方发生宅基地纠纷。原告随即向当地镇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同年底,该镇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张某与陈某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决定”,认定张  相似文献   

12.
【案情】   2000年 1月 31日晚,原告黄某随数名朋友在被告某酒家消费就餐,其中一名女宾在上厕所时,发现一男厨师 (陈某 )在使用女厕所,遂与其发生冲突,原告黄某在制止纠纷过程中,被陈某用菜刀砍伤左耳,致使黄某轻伤,公安部门根据群众报案,将陈某立案侦察,但由于陈某下落不明,原告黄某的经济损失无法处理,因此黄某于 2000年 5月 25日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者的顾主某酒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认定,原告黄某到被告某酒家消费就餐时,双方先因菜肴的问题而发生矛盾,后经被告经理魏某出面调解,解决了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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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万宜公司。被告:宏大公司。原告诉称,原告自2006年5月以实物出资入股被告,成为被告法人股东之一,但至今被告一直未向原告提供公司会计账簿供原告查阅,致使原告无法了解宏大公司经营的真实状况和财务状况。依据公司章程,股东享有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和其他权利,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也有相关规定。原告于2008年  相似文献   

14.
基本案情2003年3月,原告雷某以被告焦某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诉称2001年7月到被告焦某所在公司工作,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将其调入自己所管辖的部门。此举造成许多人误解原告与被告有非同一般的关系。原告因此而情绪低落,于2002年10月提出辞职后离开公司。在该公司就职期间,被告利用原告加班等机会,对其进行性骚扰。原告离开该公司后,被告对其就业百般阻挠等等。原告精神上遭受很大伤害,因此到医院就医。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原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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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兴良,男,45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住北京市海淀区。被告: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张彦博,该公司董事长。原告陈兴良因与被告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图书馆)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在自己的网站上(网址为http://www.d-library.com.cn)使用原告的三部作品。读者付费后就成为被告网站的会员,可以在该网站上阅读并下载网上作品。被告这一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诉请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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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家月嫂公司竟然和它的一位老客户剑拔弩张、对簿公堂。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原来,被告李雪(化名)系原告青欣久久月嫂公司的客户,在使用过原告提供的月嫂梁兰(化名)的服务后,2007年5月,向自己的朋友张斌(化名)推荐了该月嫂。2007年10月,张斌因为月嫂工资问题与原告发生纠纷。被告李雪于2007年12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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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法定代表人:王立平,该协会主席。被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法定代表人:丁磊,该公司董事长。被告: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法定代表人:沙跃家,该公司董事长。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乐著作权协会)因与被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易公司)、北京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移动通信公司)发生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我协会受曲作者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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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鲁 《山东审判》2005,21(3):114-116
一、案情原告:青岛某纤维有限公司被告:青岛某服装有限公司2002年至2003年6月间,原告从事进料深加工布料业务,原告分32批将其加工的布料交付被告并申报了出口,被告在原告交付布料后,分别就上述货物申报了进口,原告共向被告交付货物价值372202.33美元。被告为韩国B公司的独资企业,且韩国B公司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张某。2002年5月至2003年3月期间,韩国B公司分10次以信用证支付方式向原告支付加工款226003.90美元。2002年至2003年6月间,被告为原告出具了还款计划书一份,该计划书载明:自6月起至11月止六个月期间,被告将每月分两笔支付原告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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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某,男,八十一岁,农民。 被告:许某,男,五十八岁,工人。 原告之妻郭某原有自购房屋七间(郭某前夫于一九五一年去世,二人无子女),一九六八年郭某与陈某再婚后,将该七间房留给被告许某居住。郭、陈二人婚后亦无子女,一九七四年郭某病故,一九八三年落实私房产权时,  相似文献   

20.
《法庭内外》2006,(2):4-10
2004年底打假人毛海向法院起诉称,2004年11月其所使用的电话需查询通话清单,但被告以“尤此项服务”为由拒绝了原告的请求。王海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作为电信消费服务合同的消费者一方的知情权,故请求判令被告提供2004年3月份至同年11月份的本地话费计费的原始数据.即电话费详细清单,同时要求被告对其侵权行为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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