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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评《合同法》第286条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合同法》第 2 86条对于矫正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失衡的地位以及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该条款及司法解释在确定权利性质、享有优先权的工程价款范围、标的物的范围以及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程序等方面均有缺陷。为此作者提出下列建议 :( 1)将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明确界定为特种债权上的优先权 ;( 2 )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价款应包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价款及因建设单位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 3)应进一步明确“不宜折价、拍卖”的建筑工程范围 ;( 4 )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价款之“合理期限”以 2 8天为宜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除斥期间应自工程价款确定之日起更为合理 ,承包人通过申请法院拍卖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具体司法程序应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2.
格式条款,适应了大批量交易活动的需要,加快了交易流转,节约了交易成本,成为现代商业社会交易的重要方式。但其可能使得格式合同相对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各国纷纷立法对格式合同加以规制,保护格式合同相对人。本文从我国合同法条文出发,对有关格式条款存在的缺陷及对其规制问题作出探讨。  相似文献   

3.
对我国合同法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者结合律师实务,对我国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要约、承诺等若干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体会。  相似文献   

4.
我国《合同法》是在吸收了《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等法律后而制定的统一合同法,但是并没有吸收所有的合同法立法规范,仍存在散落于其他立法中的合同法规范。本文即在搜集、整理孤立于《合同法》外的合同法立法规范,为是否统一到《合同法》做前期研究工作。  相似文献   

5.
对《合同法》格式条款规定的评析   总被引:45,自引:0,他引:45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格式条款的概念有待探讨,主要是:“反复使用”不是格式条款的本质特征,因有些格式条款仅使用一次;“未与对方协商”的限定不确切,应是“不能协商”。此外,对格式条款与示范合同的区别;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问题;格式条款的无效;格式条款的撤销和变更;格式条款的解释,等等,都值得立法研究和立法实践的关注。  相似文献   

6.
我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垄断行为与《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行为的关系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由于前者并不要求当事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因此其与后者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有很大不同。技术合同中的垄断行为多数应该归入纵向垄断协议,少数可以归属于横向垄断协议,若当事人居于市场支配地位,则其还有可能归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有必要使《合同法》中的垄断与《反垄断法》中的垄断接轨,因此应尽快制定知识产权反垄断法规或指南。  相似文献   

7.
《合同法》第53条规定,免责条款原则上有效,例外无效。第39条规定,格式条款中的免责条款,如果履行了提示和说明义务就有效。但第40条却规定"免除其责任"的条款无效。这就使法律条文之间产生了冲突与混乱。本文试图用民法解释学方法来协调冲突,消解矛盾,以使《合同法》关于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合理化。另外,本文就免责条款的撤销也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8.
孟国碧 《行政与法》2007,(1):100-102
1999年《合同法》的颁布不仅是合同法的重大发展,而且对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具有促进作用。但《合同法》的某些条款存在前后矛盾或自相矛盾之处,主要包括:第10条、第36条关于书面形式的弹性规定之间的矛盾;第25条、第32条、第33条关于合同成立时间的规定之间的矛盾;第34条、第35条关于合同成立地点的规定之间的矛盾;第140条、第25条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之间的矛盾及第140条的内在矛盾。上述条款之间的前后不一致或内在矛盾需要通过司法解释或法律修订进一步完善,以减少当事人之间不必要的纠纷。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颁布后,经过广泛宣传和两年多的实践,人们对实施《经济合同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越来越深刻的认识。两年来,国家加快了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大大促进了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发展,不仅国营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彼此之间扩大了商品交换的范围,出现了新的情况,而且每一种经济成份内部的商品交换也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而发展。为了解决各种经济成份在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形成的  相似文献   

10.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解除问题的浅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实际生活中,《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特别是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的实施,可以说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也关系到用人单位的用人制度、工作体制和用工制度,还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制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在具体实践中,无论是法律规定和是法律实施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的,因此,必要要采取积极地措施实际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更好的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从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有序的发展。本文就从四个部分针对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解除问题展开论述,第一部分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基本理论;第二部分是《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第三部分是劳动合同解除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是劳动合同解除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1.
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的几个基本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拟对《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几个原则问题的争论,谈谈自己的看法。一、立法依据:民法还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是以《合同法》为依据还是以《劳动法》为依据?这一问题在立法之初便有不同的认识。有论者认为,《劳动合同法》既然涉及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法》的原则平等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这种观点基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平等主体的假设,对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给予平等保护,即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同等力度的保护。这种观点实际上是将《劳动合同法》纳入了民法体系,以民法作为《劳动合同法》的依据。  相似文献   

12.
杨圣坤 《北方法学》2010,4(2):132-142
在英关法系国家,默示条款制度是填补合同漏洞的相应制度。根据添加默示条款的依据可以将其分为三类:事实上的默示条款、法律上的默示条款、习惯上的默示条款。其中,法律上的默示条款又可以分为判例法上的默示条款与成文法上的默示条款。通过考察事实上的默示条款、法律上的默示条款以及习惯上的默示条款,可以看出,主导着法院添加默示条款的实质性思维方式是法律经济学的。沿着法律经济学的进路,传统的规范性默示条款理论不仅被简化了,而且人们的思考也被节省了。从实证的角度考察,无可否认我国合同法律体系中存在着实质意义上的默示条款制度,但是欠缺体系化的研究与整饰。  相似文献   

13.
齐斌 《法人》2007,(12):24-26
《劳动合同法》意义重大,但其中的不少条款仍然需要在这部新法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中加以理清与修正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但由于种种原因,该法存在一些疏漏,并可能造成实务界的困惑。比如,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  相似文献   

14.
15.
谢九华  杨志民 《法制与经济》2010,(2):132-133,135
合同法的国际性是在该课程开展双语教学的基础。合同法双语教学是法学专业双语教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培养法科学生专业外语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合同法双语教学中,应注重课程体系安排问题,学习者应具有民法学和法律英语、专业文献选读等课程的基础知识。课堂教学可采用混合型教学模式。还应重视教材和多媒体课件建设并更新考核方法。  相似文献   

16.
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动管理制度作了较多重要调整,一些新规定对金融机构人力资源和劳动合同管理等相关事宜也具有一定影响。本文通过对规章制度的制定、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以及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规范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金融机构的相关应对策略,以期使金融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能与《劳动合同法》实现平稳对接,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刘瑛 《法学杂志》2007,28(3):41-44
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劳动合同法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市场配置、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合同法是公民维权和司法实践的重要环节。从合同法多年实行情况分析来看,合同法的伦理问题成为了众人关注的焦点。因此,站在伦理学角度对合同法进行研究是推动合同法发展完善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从深层次和司法实践上及时纠正合同法实行中存在问题偏差和伦理的正确性和必要性。下文将会对重点提出的合同法问题进行伦理分析,得出研究结论。  相似文献   

19.
合同法双语教学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法的国际性是在该课程开展双语教学的基础。合同法双语教学是法学专业双语教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培养法科学生专业外语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合同法双语教学中,应注重课程体系安排问题,学习者应具有民法学和法律英语、专业文献选读等课程的基础知识。课堂教学可采用混合型教学模式。还应重视教材和多媒体课件建设并更新考核方法。  相似文献   

20.
法国司法部在法国国内其他合同法改革草案的基础上,结合实务与比较法经验起草的《合同法改革草案》,是对法国合同法理论与实务经验的总结,体现了法国法保持传统风格和输出本土法律资源的改革路线,具有比较法上的重要意义。其在缔约过程中赔偿责任的确定、缔约告知义务的条件与效力、合同溯及既往消灭后的返还、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合同解除的效力等方面的具体规范,提供了借鉴意义的范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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