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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关怀与支持下,我国对各类合同的固家证明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国家证明制度的业务建设和组织建设已初具规模,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法律公证与行政鉴证两种证明体系同时运作、互相排斥的现象日益严重,使国家证明制度的实施及其职能作用的发挥遇到了很大困难,亟待加以解决。鉴证,是目前我国对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的一种行政管理办法。它由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这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50年代初一直延续至今的合同管理措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业和商业、农业与商业以及不同商业部门之间订立的购销合同进行鉴证管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指定的合同管理机关,对经济合同法所调整的十种经济合同。逐步实行签证管理,仅1987—1990年,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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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工商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之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重视全面行使它的各项职能,但是,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济案件、商标侵权、企业登记较为重视,而对社会接触面最广、纠纷频率最高、执法队伍最多并且不间断行使职权的市场管理具体行政行为重视不够。鉴于市场管理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必须天天和工商企业、个体户打交道,工商行政管理所具有的执法手段一方面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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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机关 1.行政主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关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2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由此可见,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主管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至于对部份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监督检查权的其他行政机关一般是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药品行政管理部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专利管理部门、版权管理部门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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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车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后,我国法律出现了淡化对经济合同的行政管理的倾向。我国长期以来不重视并缺乏对合同行政管理的完整系统研究,造成合同管理机关尤其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管,但不清楚管什么、怎么管,管不好,致使我国合同秩序混乱,损失严重。所以,我国急需建立新的合同管理机制和体制。在此我们仅就合同的工商管理机制作初步的探讨。我们认为,合同的主管机关应当是国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合同的机制可以分为三部分:(一行D导预防机制;(二)服务监督机制;(三)查处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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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现代服务型政府模式的倡导和逐步建立,自愿、合法、平等协商的契约精神,已成为当前政府为政的指导原则与价值追求.与此同时,大量以民主、平等协商等为独立品格的行政合同应时应运而生.然而,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明确将这种特殊的行政行为方式纳入其中,使得行政合同案件成为行政诉讼法难以调整的司法难题,甚至一度出现审查混乱的情形.作为民事与行政行为的“混合行为”,行政合同不能完全适用民事诉讼规则,或者完全适用行政诉讼规则.为寻求权力规制与契约自由间的平衡点,本文在明析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后,进一步厘清行政合同的法律性质和权力性质.并对行政合同案件受案范围、案件管辖、诉讼参加人、审查原则、法律适用与判决形式等诸多方面作出提一步的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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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交易是由一系列合同所呈现与实践的。包括《民法典》在内的诸多法律,均从司法调整与行政监管两方面规范市场交易,进而构成四种控制模式。有关合同监督必要性、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等争议均是选择何种法律控制模式的体现。基于对法院判决的考察发现,民事案件中法院认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否有效会考虑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之关系;合同监督类行政诉讼案件中则会直接探讨行政监管的必要性与正当性。如何选择市场交易的控制模式,取决于当事人、行政部门、法院的信息收集能力、行为激励与行为成本等因素。立法部门与司法部门均应慎重选择适当的法律控制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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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长学诉金凤凰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系因伪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进行备案而引起,反映出的问题包括非典型性专利侵权的法律认定、侵权人主观恶性对案件判赔数额的影响等等。对此,现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缺少相应规定,通过完善该办法,可以增强其对专利技术交易市场和专利实施许可行为的规范指引作用;同时,为避免出现以伪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情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部门应与科技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动态跟踪管理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利独占实施状态和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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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强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变更、解除合同的行为,很可能侵犯法律授予他们的经营自主权。因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这类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予以受理。对这类案件,应当如何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呢?为弄清这一问题,笔者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民李合同、行政合同的概念与区别按照合同的性质划分,合同分为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两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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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服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受理,进行审查,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具体说,就是对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向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对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样做的根据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经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行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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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在现代社会中若对合同自由的绝对放任,就会使合同自由背离合同正义;反之过分干预,就有可能缩小私法自治的空间,侵害私人权利。合同信用监管则是对合同自由的限制,这是一项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它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合同签订和履行等进行监督和处理的行政监督管理活动。本文在对合同自由和合同信用监管基本理论分析阐述的基础上,就我国在当前形势下妥善处理两者之间关系.以促进经济交往顺利进行和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发展等提出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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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法律适用的原理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公法合同,其目的是为了执行公务,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目标,属于公法行为,应由公法调整。同时,行政合同是发生于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契约,是民事合同制度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应用,均有私法理念的贯彻。由此便产生了行政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是用行政法(公法)调整行政合同行为,还是用民事法(私法)调整行政合同行为成了困难的选择。英美法系国家以适用一般契约法为原则,而大陆法系国家的态度则刚好相反。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对此问题也争议颇多。我国并没有行政合同的明确概念,更没有建立行政合同制度,但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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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经济合问的现象呈上升势头。对于这种合同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本来有明文的法律规定,但在近来的司法实践中重新引起了争论。一种观点认为,超越经营范围的合同,违反了工商行政法规,属于经济合同法第7条所指的“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另一种与此相反的观点认为,企业的经营行为虽然超越了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但从其行为的某些社会效益分析,并没有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也没有垄断性经营的性质,仅以超越经营范围,违反经营方式而确认无效.不给予法律保护,则不符合市场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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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行政实践中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广泛采用新型合同的情况,原有的行政合同和民事合同理论出现了解释上的困境,有必要借鉴行政私法(行为)的理论创造行政私法合同这一概念。这类合同有其独特的内涵和法律特征。行政私法合同综合了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因素,是具有行政法、私法双重性质的合同。行政私法合同与行政合同、私法合同之间均存在着界限,亟需探讨此类合同的特殊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