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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31):63-64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家测绘局科技领军人才科技资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国家测绘局科技领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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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23,(2):72-79
<正>苏财规〔2023〕1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计划对全省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推动科技资源配置更加科学高效,提升科技创新产出效能,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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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灵台县三方面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解决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一是健全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出台《灵台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灵台县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核销办法》一系列制度,规范管理民政专项资金。二是严格程序,确保规范合理。实行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居民小组)评议、主管部门(居委会)审查、民政部门审批、银行“一折统”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机制。三是及时有效,做到公开公正。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4,(20):43-46
各省、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交通委、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等规定,决定从2014年开始,将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和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归并为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现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5.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4,(3)
省政府关于《河南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筹集办法》的补充通知豫政[1994]4号(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四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强化水利的基础产业地位,确保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实现,省政府曾颁发了《河南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筹...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19):43-4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将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统筹安排使用的通知》(财建[2010]92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11):43-45
第一条为了规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328号,以下简称《规划》)以及预算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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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1,(14):11-14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以下简称管理费)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管理费是指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组织管理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相关管理性工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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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报》2021,(15)
正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广州市教育科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一、《办法》修订的背景、依据为保障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开展,2015年开始,市财政局设立教育科普专项资金,并制定印发《广州市教育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适应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的需要,经市财政局批准,市教育科普专项资金于2018年改为市教育局科普经费部门预算,且2015年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满5年,按相关规定经评估可进行修订。修订后名称为《广州市教育科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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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报》2023,(8):14-17
<正>川科政〔2023〕1号各市(州)科技局,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为深入贯彻科技部《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6〕210号)、科技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农〔2020〕192号)、科技部《“十四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规划》(国科发农〔2022〕158号)、《关于扎实推进科技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国科发农〔2021〕368号),全面落实科技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农业科技行动的意见》(川科农〔2021〕9号)、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抓实新时期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川科农〔2022〕14号)等文件精神,动员和鼓励农业科技园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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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江苏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重要论述,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合作会商机制,共同打造现代产业体系自主可控知识产权强省,夯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基础。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获国务院督查激励表扬,综合实力全国领先,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了有力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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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作为全国百强县前三甲、首批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单位,张家港市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在全国首创“企业创新积分制”,采用指标量化的办法对企业创新行为按类打分,将积分结果与政策兑现、荣誉表彰、人才房补贴、金融支持等挂钩,有效破解科技创新“评价难”“申报难”“兑现难”等现实困境。目前,企业创新积分制已在全国59家国家级高新区中试点推广。以“量化”方式建立企业创新评价体系,以“集约”方式推动科技支撑政策集成,以“数字”方式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效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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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3,(11):43-43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32号)、《“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328号)等文件规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