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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四个环节突出查办徇私舞弊案件郑义正徇私舞弊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腐败行为中最突出、最典型的表现,也是有特定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一种。由于罪责与权力紧密相关,因此这类犯罪危害极大,张思卿检察长曾指出:“司法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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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枉法犯罪的修改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枉法行为需以“徇私”、“徇情”作为犯罪构成的基本要素,民事、行政诉讼中的枉法行为需以“情节严重”作为犯罪构成的基本要素,这不但显得不平衡,而且为枉法者开脱了责任,而增加了认定犯罪的难度。另外,将枉法行为分为三个领域四个罪名加以规定,显得过于繁琐,而对执行活动中的枉法行为规定得过于具体,对仲裁活动中的枉法行为不以犯罪论处,不利于维护公民权益和法制建设。建议将所有的枉法行为都按一个罪论处,罪名就定为“枉法罪”,并删除“徇私”、“徇情”和“情节严重”的限制条件,精简执行活动中的枉法行为的规定,再将仲裁活动中的枉法行为也纳入犯罪的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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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受其负面效应的影响,社会上各种腐败现象也渗透到了司法领域.形成了一种严重的司法腐败。司法工作人员"有法不依",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日趋严重.它严重干扰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损害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整体形象.严重亵读了法律的尊严,因此必须采取法律手段加以严惩。一、司法工作人员枉法罪的犯罪构成司法工作人员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彻私枉法、彻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其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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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各国刑法乃至国际公约中都有明确规定。比较而言,我国刑法对该罪主体的渎职特征重视不足,主体范围界定在“国家工作人员”也过于宽泛,存在大量规范剩余现象;而将该罪的行为对象限于人犯,范围又过于狭窄,出现规范上的漏洞。该罪法定刑的规定,也偏于简单和笼统,不便具体适用。刑讯逼供罪应归属该职罪,其主体应规定为“司法工作人员”,行为对象应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或者其他人”。法定刑的规定则要注意两。或:增加资格刑和明确加重情节的定罪量刑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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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枉法仲裁罪与受贿罪的竞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枉法仲裁行为与我国刑法第399条规定的其他罪名相比,具有相同的司法渎职性质和枉法犯罪特征,有必要入刑。通过扩大性司法解释,本罪主体即仲裁人员可作为准司法工作人员而成为受贿罪的主体。对于仲裁人员既受贿又枉法的,其行为分别符合受贿罪和枉法犯罪的犯罪构成,属于具有交叉重合关系的法规竞合。对此情形应根据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规定,依照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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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件的电子化管理是指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机关在开发电子信息软件的基础上,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信息输入电子软件,行政执法部门借助电脑通过互联网报送执法人员各种信息,上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部门通过互联网审批执法人员资格,并将执法人员信息在网上公布的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的电子化管理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是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及其证件管理的创新,是电子政务向行政执法证件管理领域的延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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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行政执法方面,已经达到了有法可依的条件。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总的来说是比较好的。公民对国家的法律、政令、措施、行为的认同度较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譬如还有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以罚代法、执法重实体轻程序、作风粗暴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出现,一方面说明执法人员的素质还不高,另一方面说明目前行政执法的环境还不理想。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笔者认为主要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在端正指导思想上下功夫,树立服务意识。首先应使执法人员牢记处罚只是手段,执法的目的是让公民与法人遵守法纪,增强公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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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进程中,实现行政执法中的依法行政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目前,我国的行政执法现状却不容乐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执法犯法、构私枉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种现象不仅严重损害了广大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极大地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败坏了政府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笔者以为,实现行政执法中的依法行政在当前应着重加强以下两点;一、从内部,行政机关应重视自身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比较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1993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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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和指控犯罪的证据是否充足,作出被告人有罪、无罪或推定无罪的判决。对于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不成立、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能够证实被告人的行为确实构成了犯罪,但系另外一种犯罪的情形,如何处理,争议较大。如被告人潘某枉法裁判一案。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河私枉法罪,但在开庭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河私枉法罪,而是构成了枉法裁判罪,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量刑。又如被告人刘某等二人复制淫秽物品牟利案。检察院指控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制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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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玷污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的行为。其特征:一是犯罪主体的特殊性,既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二是犯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同时,也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三是犯罪的主观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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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法第八章设立专章规定f贪污贿赂犯罪。鉴于司法实践中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问题有着不同的认识,笔者对其中争议较大的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本文探讨的贪污贿赂犯罪即特指这三类犯罪)的犯罪主体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一些探讨性的意见和看法,以供大家参考。一、“国家工作人员”概念的演变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主体,是认定贪污贿赂犯罪的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何为“国家工作人员”,刑法条文和有关的特别法对此有专门的解释。修订前的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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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的犯罪与日俱增,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犯罪的一个突出问题。为了有效地遏制和打击挪用公款案件的发展势头,笔者就当前挪用公款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谈点粗浅的看法。一、当前挪用公款犯罪的特点1.犯罪主体扩大化,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突出。过去,挪用公款犯罪的主体,多是直接掌管钱财的领导和会计、出纳等金融业务人员而今,除了掌管钱财的会计、出纳、证券人业人员和银行储蓄人员、企业销售业务人员外,还有国家行政部门的领导人、司法、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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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玩忽职守罪的主体,范围过于狭窄,不符合我国立法实际和国家利益,有必要予以扩大。《刑法》第397条规定,构成玩忽职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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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贪污贿赂犯罪要案刍议池寒冰当前,检察机关反腐败的重点是查办党政领导机关、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而查办发生在上述人员中贪污贿赂犯罪的要案(以下简称“要案”),又是重中之重。可以说,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的深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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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司法工作人员枉法裁判,是否适用刑法中规定的徇私舞弊罪,实践中大家认识不一。笔者认为:枉法裁判都是违法行为,依法都应当受到追究,民事诉讼过程中的枉法裁判,也应如此。对那些在民事诉讼中枉法裁判,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追究刑事责任。其理由是:一、我国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因此,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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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性质、枉法仲裁的社会危害性、设立该罪对仲裁业的影响等因素与枉法仲裁的犯罪化问题没有必然联系,不能作为论证枉法仲裁应否入罪的理由。对于枉法仲裁的犯罪化起决定作用的,是立法背后各种政治力量的博弈,此外还要考虑社会危害性、刑罚的预防功能以及立法平等原则等因素。对于枉法仲裁罪的罪状应予修改,应取消"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的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