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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王珂珂 《学理论》2012,(8):93-94
内幕交易是知悉内幕信息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违法活动。内幕交易严重扰乱了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破坏了证券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民事赔偿责任具有有效遏制内幕交易行为的功能,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相比有其独特的优越性。然而,目前我国法律在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责任方面没有任何可供操作的具体规定,导致受害人得不到有效的救济。针对我国的立法现状,笔者提出完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责任的相关建议有三:确立归责原则;明确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责任的请求权主体;确定内幕交易民事赔偿义务主体。  相似文献   

2.
姚玉洁  潘清  兰天鸣 《瞭望》2020,(16):46-47
与瞒天过海式造假、凶猛任性的市场操纵形成反差的是,我国证券市场对违法主体的罚金和民事赔偿往往只是“罚酒三杯”。优化证券民事诉讼制度,成为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当务之急。上海金融法院日前发布的国内首个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规定,积极探索符合我国证券市场实际和司法需求的民事诉讼机制。被称为中国版的证券市场集体诉讼破冰,有望改变证券市场违法成本偏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偏高的顽疾,同时也为科创板和注册制改革试点扣上逻辑“闭环”。  相似文献   

3.
廖斌 《理论与改革》2012,(1):141-144
《刑法修正案(八)》将社区矫正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社区矫正包括对矫正对象的管束以及指导帮助等内容。在我国有必要将民事赔偿义务的履行纳入未来的社区矫正内容之中,以缓解由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兑现率低所导致的司法机关力争在刑罚裁量及之前前阶段解决民事赔偿问题所带来的弊端。  相似文献   

4.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是在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出现的新课题。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应包括:不服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当事人就民事侵权赔偿问题提起的诉讼;不服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权属确认并就民事侵权赔偿提起民事诉讼;不服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强制性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就第三方的补偿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5.
罗延飞 《团结》2013,(2):39-42
与一般工伤意外事故有别,尘肺病是工人在高粉尘工作场所中,因用人单位未能依法提供良好防尘措施长期吸入粉尘所致,用人单位存在明显过错。故尘肺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之外,还有权提出民事权益赔偿。但因现实中对尘肺病终身治疗、不可逆转等病理特性以及资方违法性的长期忽视,支持尘肺病民事权益赔偿的司法判例并不常见。本文以广东省海丰县珠宝尘肺工熊高林索赔案件为例,对现行法律制度下尘肺病民事权益求偿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一、据以分析的案件情况  相似文献   

6.
目前,我国《国家赔偿法》尚未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国家赔偿范畴,我国国家侵权不实施精神损害赔偿必然产生不良影响,对精神损害予以赔偿,是加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积极探索国家侵权实施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标准和赔偿方式,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7.
面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80%无法执行,法院判决成为“空判”的现实,有必要建立社会救助体系,救助刑事犯罪受害人  相似文献   

8.
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救济:现状与路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法律规定。当前,这一规定仍存在以下弊端:民法和刑法适用上的冲突造成被害人权利救济渠道狭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实际上等同于证人,对被害人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缺乏明确规定,被害人的民事赔偿难以实现。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的路径选择是:被害人的民事赔偿应当完全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定操作,完善起诉阶段被害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陈述意见权,确立刑事和解规定,建立刑事精神赔偿程序和被害人国家补偿程序。  相似文献   

9.
正假冒伪劣的商品让"中国制造"蒙羞,更影响消费者体验和健康。如今,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或将迎来一记"猛拳"。近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除提出推进"品质革命"外,还要求强化监管,建立企业黑名单、惩罚性巨额赔偿等制度。惩罚性巨额赔偿,是针对有重大影响或主观故意的行为,要求行为人赔偿数额远远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作出这一加重巨额赔偿的目的,在于充分起到警示作用,防止行为人再次恶意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以往我们在民事赔偿责任中多为补偿性  相似文献   

10.
肯定民事赔偿对不起诉的影响之立场具有合理性。要正确适用相关规定须认真把握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被害人谅解五个要件的内涵,尤其要注意正确分析和处理其中的某些疑难问题,如轻微刑事案件的判断标准、赔偿损失的范围等。  相似文献   

11.
民事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的界限模糊,容易导致司法乱象。在审判原则方面应遵循民事赔偿优先原则与刑法谦抑原则。在审理路径方面首先应考虑构成要件,前者的主观故意内容是"牟利",行为人企图通过履行合同来骗取不法利益;后者则以"非法占有目的"为主观方面的必要内容,行为人客观上没有履行合同的行为。虽然在理论上二者界限分明,但在实践上依然存在"模糊地带",社会矛盾依然存在。此外,还应从民刑责任的功能以及司法成本上分析,民事合同欺诈侧重于对当事人的赔偿,通过较低社会成本就能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合同诈骗罪则因以预防和惩罚功能为主并且司法成本更高,并不能很好的解决社会矛盾。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当前的刑事诉讼中,对量刑程序重视程度不够,缺少独立的量刑程序及配套制度构建。本文拟从量刑建议、量刑人格调查报告及民事赔偿三方面对量刑程序的建立加以设计。  相似文献   

13.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磋商协议是指在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发生后,省级、地市级政府(包括直辖市所辖的区县级政府)代表国家与赔偿义务人在诉讼之外通过磋商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对于协议的性质,学界存在行政协议说、民事协议说两种观点。将磋商协议定性为行政协议或民事协议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中均各有利弊,但就磋商主体的地位、救济方式以及与其他制度的关系而言,将该协议定性为民事协议更具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4.
以社会公正为视阈,当前我国城市化建设中的土地征收,实施以“保障”为基点的“社会补偿”政策,既不能合理分配土地增值资源,实现社会资源“分配的正义”,又不能切实保障被征收土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达到社会资源“持有的正义”.因此,要实现我国土地征收的社会公正,应实施以“保护”为基点的“社会赔偿”政策.社会赔偿区别于国家赔偿、民事赔偿,它是基于社会发展需要而对承担社会发展代价一方给予的符合社会公正的赔偿.  相似文献   

15.
夏友锋 《行政与法制》2002,(3):33-33,36
赵某之子在车祸中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驾驶员刘某因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被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期间,赵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损失。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民事赔偿部分唯有死亡补偿费不予支持,理由是死亡补偿费是精神抚慰金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不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赔偿范围。该案判决生效后,赵某又另行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刘某赔偿其精神损失.即死亡补偿费。对此应如何处理,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  相似文献   

16.
特许经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包括未按法律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披露时间或方式不适当、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以及重大遗漏等.违反特许经营信息披露义务的民事救济方式有合同撤销、合同解除和损害赔偿.特许经营信息披露民事赔偿责任不是缔约过失责任,也不是违约责任,应该是特殊侵权责任.特许经营民事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被特许人固有利益、信赖利益和期待利益三个方面.我国特许经营立法应当确立公司特许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雇员的信息披露个人责任,令其与公司特许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非其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相似文献   

17.
法人犯罪(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人刑事责任在美国法律中虽然属于相对崭新的领域,但目前正呈迅速发展的态势。我们认为,在一个有着相关民事赔偿规定的法律体系中没有必要规定法人刑事责任;而且,追究法人刑事责任在实践中带来了过分威慑的严重后果。  相似文献   

18.
中国土地征收政策社会公正化:由“保障”到“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城市化建设中的土地征收,实施以"保障"为基点的"社会补偿"政策,既不能合理分配土地增值资源,实现社会资源"分配的正义",又不能切实保障被征收土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达到社会资源"持有的正义"。因此,我国土地征收社会公正化,应在社会主义社会公正观指导下,实施体现社会公正原则——"保护"、并以"社会赔偿"为基点的政策,使城市化建设中的土地征收既能"化地"实现工程建设现代化,又能"化人"实现农民身份转型市民化。社会赔偿区别于国家赔偿、民事赔偿,是基于社会发展需要而对承担社会发展代价一方给予的符合社会公正的赔偿。  相似文献   

19.
李树 《学理论》2015,(3):68-69
目前我国《民法通则》中并无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一般规定,惩罚性赔偿责任作为一项法律责任在我国民事立法中尚不具有普遍性和普适性,特别是在国际贸易诉讼、仲裁中,我国消费者因此时常处于不利的被动地位。基于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的构建现状,拟从比较法的角度,通过厘清惩罚性赔偿的基本理论,探析该制度在两大法系中的不同发展轨迹,并以此对我国《产品责任法》有限度地引入和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提出自己的构想,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20.
十八届四中全会所指出的当前法律实施的主要问题,可以界定为"执法打折"问题。行政机关单独执法的模式已经不能实质性解决该问题,我们应当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中系统治理的精神,寻求"多方参与"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法。社会执法作为公民参与的方式之一,成为重要的补充。惩罚性赔偿一直被视为民事性质,其实,从行政法的角度来看,它应该是社会执法的基本形态,我们应该以此为突破口,确立行政责任民事化和民事救济行政化的我国行政执法新方向,让行政机关以最少的执法投入换来最大的执法效益,实现执法现代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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