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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研究溺死和非溺死尸体中肺血液坠积现象,评估该现象在辅助溺死法医病理学死因判断中的价值。方法 收集广州市2011年1月—2021年6月以来经系统尸体检验明确死因的案件235例,按照尸体发现位置分为水中尸体组(97例)和非水中尸体组(138例),水中尸体组又分为水中溺死组(90例)和水中非溺死组(7例),非水中尸体组分为非水中溺死组(1例)、非水中非溺死组(137例),经3名资深法医病理学家独立对案件尸体解剖照片进行阅片,判断肺组织是否出现血液坠积,统计肺血液坠积现象的检出率。结果 水中溺死组(90例)肺血液坠积现象检出率为0,阴性率为100%;水中非溺死组(7例)肺血液坠积现象检出率为100%,阴性率为0,两组检出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水中尸体组肺血液坠积现象检出率为7.22%,非水中尸体组(剔除2例后剩余136例)肺血液坠积现象检出率为87.5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肺血液坠积现象阴性是溺死的特征性尸体征象,可辅助溺死的法医病理学诊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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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枢泉邓伟年朱龙龙黄伟胜刘育洛洛桑旦增周亦武 《中国法医学杂志》2019,(2):200-200
水中尸体的检验是法医工作中的常见情形,也是法医病理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实践中在颈项部有索沟的水中尸体往往多被考虑为他杀后抛尸入水。但也有例外,笔者现报告一例颈部有索沟的水中尸体死亡方式被确定为自杀的案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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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生前精神异常的水中尸体的特点,为此类案件鉴定和分析提供参考。方法调查2010年1月至2014年6月上海市公安局水上公安局检验的所有生前精神异常的水中尸体档案105例,对死者一般情况、尸检情况、案情调查情况和疾病史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自杀104例,死者受教育程度较低,天气较暖时案件较多,尸体多在2d内被发现。多数死者没有自杀史,没有遗书,但在临死前出现行为、心理的异常变化。抑郁症、抑郁状态和精神分裂症是主要的精神障碍类型,仅有9名死者曾坚持进行正规治疗。结论精神异常是投水自杀的高危因素,监护人员应该警惕患者的异常行为,特别是气温转暖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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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尸检工作中,笔者总结分析了1980~1992年扼死14例中第3~6颈椎椎前筋膜的出血灶情况,对正确鉴定他杀扼死很有价值。解剖见颈椎椎前筋膜有明显出血灶者11例,不明显者3例。全部是女性。3岁半至50岁9例,60岁以上2例。凶手系女性1人,男性13人;青壮年13人,少年1人。在11例颈椎椎前筋膜有明显出血灶中,颈部浅、深层肌肉均有不同程度的出血。舌骨和喉软骨骨折4例,占36%。椎前筋膜出血范围平均2平方厘米,最大者3.4cm×4.3cm,尸体窒息征象显著。椎前筋膜出血灶不明显者主要表现为颈浅层肌肉出血,舌骨及喉软骨无骨折,但尸体窒息征象比较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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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资料 某年11月18日,某市某辖区山上发现一具女尸,尸体呈左侧卧倒在地,地面上流淌大量血迹,尸体旁边有一“红茶”塑料瓶,瓶内残留有少量液体。尸体衣着完整,左手腕被一白色绳子捆绑2圈,打一活套,右手腕被捆绑1圈,打一死结,双小腿中段被绳子捆绑,旁边一段白色绳子斜挂在一树干上,上述所有绳子颜色、大小、粗细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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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作者对1977年以来对某地区经法医检验的14例爆炸案件中的30具尸体上的爆炸伤分析如下。一、资料来源14例爆炸案件均经侦查结案。属于凶杀的有8例(死23人,伤27人,其中男性共39人,女性11人,年龄在3~69岁),属于自杀的有6例(死7人,其中男性6人,女性1人,年龄在20~32岁)30具爆炸伤尸体的损伤情况和死亡原因见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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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例水中尸体硅藻检验分析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准确、有效地对水中尸体进行生前或死后入水鉴定,组织器官中硅藻的定性和定量检验被认为是较好的一种实验室检验方法[1]。为进一步证明硅藻检验在水中尸体鉴定中的实用价值及其实践意义,本文作者对10年间(1994~2003)498例水中尸体硅藻检验结果进行了回顾性分析,现报道如下。1案例资料1.1一般资料统计10年间(1994~2003)法医室受理的498例水中尸体的硅藻检验案例,根据尸体检验和调查访问,明确为生前入水者124例(24.9%),死后入水者44例(8.8%);不能明确生前或死后入水者330例(66.3%)。男性尸体293例(58.8%),女性205例(41.2%);年龄最小为出生1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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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消解-扫描电镜联用法在溺死诊断中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的探讨微波消解-扫描电镜联用法在溺死诊断中的应用价值。方法收集已知死因的尸体标本105例,其中水中尸体85例(生前溺死70例,死后抛尸入水15例),陆地自然死亡尸体20例。水中死亡案例同时收集落水处水样。分别用微波消解-扫描电镜联用法(方法 A)和硝酸破机-光镜联用法(方法 B)对上述尸体的离体肺、肝、肾、骨髓组织及水样进行硅藻定性、定量检测。结果①溺死尸体的肺、肝、肾、骨髓中及落水处水样硅藻检出率:A法分别为100%、94.3%、92.9%、82.9%、100%,硅藻检验阳性率为100%;B法分别为90%、62.9%、51.4%、28.6%、92.9%,硅藻检验阳性率为65.7%。②两种方法检出的硅藻种类与落水处水样中硅藻的种类均一致。③两种方法在死后入水尸体离体的肺中也检出少量硅藻(<3个/2g肺组织),但在死后入水尸体的其它脏器及陆地自然死亡尸体脏器中均未检出硅藻。结论微波消解-扫描电镜联用法较硝酸破机-光镜联用法对尸体离体组织脏器中的硅藻检出率高,方法灵敏,定性准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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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7月9日9时许,铁十一局五处职工孙某九岁之子孙光辉赤身裸体死于离其住处400米远的污水沟内。据死者之父报称:8日晚8时许,其子独自一人去办公楼睡觉,9日早8时许未见回家吃饭,遂找同乡潘某一同寻找,后在水沟边发现其子衣服,喊叫无人应声,以为淹死在水中,便下沟摸捞,结果在水中发现其子的尸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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