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2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云鹤 《中国保安》2008,(7):70-71
案例:四川籍保安员于江的大哥在汶川打工,地震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于江却一直没有大哥的消息,家里的人也到汶川找过大哥,凡是认识大哥的人,都说自从地震后就没有见过大哥,而大哥工作的地方已经成了一片废墟。大哥的毫无音讯,让一家人揪了两个多月的心,大家慢慢的接受了大哥可能在此地震中遇难的事实。但另一个问题出现了,于江的母亲最近因为想儿子,本来身体就不好,这几天身体越来越差,旧病也复发了,已经住进了医院,医生说要做一个手术,至少两万元。于江老家  相似文献   

2.
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价值在于通过推定自然人已经死亡的结果,稳定因失踪人生死不明而引起人身关系及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达到重点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的目的。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本用于稳定失踪人民事关系,保护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宣告死亡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却可能为利害关系人带来新的权益损害,弱化法律实施效果。本文将以宣告死亡制度对被宣告死亡人配偶权益的影响为视角,探讨我国宣告死亡制度存在的不足,并尝试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3.
宣告死亡制度存在诸多顽疾,如对失踪人的地位和身份是否需要具备特殊条件、对利害关系人顺位的严苛限制、期间设计标准不尽合理、法律后果的规定语焉不详等。这使该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处于具文的状态。同时,宣告死亡制度还和其他民事法律规范之间存在冲突。基于我国传统文化和司法实践的考量,笔者认为,未来的民法典应统一规定失踪人制度。  相似文献   

4.
论失踪人宣告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令之 《求索》2008,(10):144-146
从各国立法实践看,失踪人宣告制度主要包括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失踪人宣告制度作为从国外移植的保护失踪人和利害关系人利益、维护社会关系稳定的制度,在我国民法之中确立是必要的。我国现行立法确立了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并存的立法体侧,然而,由于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他们在实际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有限,我国失踪人宣告制度存在明显缺陷。现在世界各国多利用失踪人财产管理制度代替宣告失踪制度。在将来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我国可以废除现行宣告失踪制度,设立失踪人财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现行“宣告死亡”制度,在用语上用“宣告失踪”替代“宣告死亡”。  相似文献   

5.
《民主与法制》2013,(31):64-64
卢晓琳读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五条,对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及顺位作了严格要求:(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的利害关系人不得越位,但对于上一顺位利害关系人缺位时,后一顺位利害关系人如何递补并未规定。  相似文献   

6.
问:2007年,我丈夫外出打工杳无音讯,后被法院宣告失踪。2011年我丈夫的父母双双去世,留下的房屋、存款被丈夫的兄弟瓜分。我丈夫能分得财产吗?若能,能分多少?  相似文献   

7.
来信咨询 我老伴退休后走失多年,至今生死不明。我到社保办丧葬费。被告知需要提供死亡证明,请问怎么办? 专家解答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人民法院可作出宣告死亡判决。所谓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超过法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该公民死亡的一种法律制度。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的法律后果相同,比如单位除名、户口注销、继承开始、配偶可以再婚,等等。  相似文献   

8.
我国法律赋予了被宣告死亡人的生存配偶有限的再婚权,而未涉及生存配偶主观善恶性对婚姻关系的影响、被宣告死亡人的再婚等问题,使得被宣告死亡人与生存配偶的利益无法得到理性的平衡。对此,应通过明确死亡宣告与撤销对婚姻关系的影响、确认生存配偶与被宣告死亡人恶意再婚的法律后果等规定,最大限度体现民法的公平价值。  相似文献   

9.
《中国保安》2012,(2):62-62
编辑老师:你好!我是一名小区保安员,前一段时间在巡逻的时候,我收留了一只走失的小狗,并在保安室以及小区多个地方贴了告示以便失主认领。看到小狗接连两三天都病快怏的,我还专门带它到宠物医院看过。过了一个多星期,有名李女士找上门来认领,当我拿出给狗看病的证明时,她反而埋怨是我喂了它不干净的东西让狗生病的。没想到做了好事,竞落得这种结果,我觉得挺憋屈的,我想问一下老师,我能向狗的主人要回我给狗看病的钱吗?  相似文献   

10.
对当事人所举证明内容完全不同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进行审核认定;在工伤认定中,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不是必经程序;“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指的是抢救能否起到改变死亡结果的效果,而不局限于抢救是否短期暂时延缓死亡的时间,具体情况的认定视医疗机构结论确定。  相似文献   

11.
陈凯 《民主与法制》2011,(11):34-36
在刚刚发生的日本大地震中,尽管死亡和失踪人数还在不断更新,但可以肯定的是伤亡惨重的事实。如此重大的自然灾害,不由让人回想起四川汶川大地震和青海玉树大地震,汶川地震的死亡人数和失踪人数分别为69181人和18498人,而青海玉树地震的上述数据则分别是2064人和175人。  相似文献   

12.
小保:春节刚过.我在政府组织的招聘会上找到了一个待遇更优的工作,为此我不想继续在原制衣厂上班,但当我找到原制表厂要求发给被拖欠的上一个月的工资时,厂方却予以拒绝,理由是:只有回到该厂上班的才会发给上一个月的工资。而事实上,我在该制衣厂虽上班一年时间,但厂方从未与我们签订过劳动合同,更未约定过工作期限,亦未为我缴纳过社会保险费。请问:我能要回被扣押的工资吗?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