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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那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涵是什么?应该如何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文就此作一点初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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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我们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追求执政是一切政党的共同特点。但是,为谁执政?为什么执政?依靠谁来执政?不同的政党却有不同的回答。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共产党执政的最终目的和根本要求。我们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最重要的就是要深…  相似文献   

3.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既是个老问题,又是个新问题、大问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个老问题。说它老,是因为我们党自建党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为党的宗旨。党之所以能够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个又一个胜利,最重要的原因是坚持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始终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特别是…  相似文献   

4.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中一个带根本性的重大课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党的先进性的集中体现。结合人大工作,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大意义、根本要求、重大实践三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和体会。一、深刻认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大意义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实现党的根本宗旨的需要。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从不谋求集团的利益和党员个人…  相似文献   

5.
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 ,这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 ,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这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在机关事务工作中 ,必须认真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要求 ,为党政机关的高效有序运转提供有力保障。第一 ,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必须坚持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 ,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具体体…  相似文献   

6.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提出:“人民群众既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又是其成果的享有者。这不仅仅提出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而且指明了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7.
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的论述,我们应当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深化对中国共产党本质特征的认识:从党的理论基础来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唯物史观的集中体现;从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规定来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根本上反映了党的先进性的本质要求,对于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核心意义。  相似文献   

8.
周年丰 《政策》2005,(5):60-60
《求是》杂志2004年第十四期发表了署名秋石的文章,题目是《加快发展强省富民——湖北省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调  相似文献   

9.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提出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而且指明了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途径。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把握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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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碧芳 《新东方》2006,(12):4-7
胡锦涛同志在2006年“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执政为民,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执政为民观念科学地回答了领导干部为谁掌权执政这一根本问题,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的从政观念,其核心在权力观,基础在群众观,关键在利益观,根本在廉政观。领导干部要坚持执政为民,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群众观、利益观和廉政观。一、坚持执政为民,必须牢固树立权为民用的权力观江泽民同志指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最根本的是要解决好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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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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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的“七一”讲话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就如何对待人民群众这个根本问题,作了深刻的论述,有不少新提法、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入地阐发了党的根本宗旨,也丰富了我们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群众利益无小事”,就是其中之一。这句话看来平常,其实,很有新意,很有针对性,也很重要。一个既老又新的命题对于群众实际利益问题,我们党从来都是很重视的,从来都是认真对待、真心实意地给以解决的。重温一下革命战争年代的文献,我们就可得到很好的教益。收进《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的《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就着重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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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执政为民”,既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所得出的科学结论,又是一条重要的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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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胡锦涛同志指出,能不能牢牢把握并在各项工作当中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本质,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 一、坚持执政为民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坚持执政为民。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讲,坚持执政为民既是最低要求,也是最高要求;既是职责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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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但令人深思的是,也有一些领导干部头脑中缺少实事求是、执政为民这根弦,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为官之道还相当有市场,讲假话这股祸国殃民之风一段时间以来仍屡禁不止,甚至在某些地方和部门愈演愈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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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能不能把握好这一要求,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目前,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中,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牢扎根到思想上,切实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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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他强调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党和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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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执政理念的核心内容,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谁执政、靠谁执政,秉持什么样的执政价值取向这个党执政理念中的关键问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地位的确立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2001年,在建党80周年大会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被首次正式提出。江泽民在大会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2(页279)十六大以后,党对"立党为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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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指出,制定“十五”计划,要把发展作为主题。“发展”是个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汇,作为新世纪行动纲领的主题,它将被赋予新的生命力,更加频繁地出现在各种场合。然而,我们须臾不可忘记的就是,它也有致命的“天敌”。它的“天敌”就是形式主义。在我们的记忆中,形式主义造成破坏的案例太多了。新中国建国50余年,最典型的当数”大跃进”——“超英赶美”的热望本来就脱离实际,虚浮的形式主义更使人们美好的愿望雪上加霜。“文革”是又一场悲剧——形式主义登峰造极。疯狂的形式主义造成了社会倒退,经济危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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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鹤 《中国保安》2005,(18):12-14
“当初我们买房时,小区地下车库的归属并没有明确的说法,直到现在,车库的产权证还在开发商手里。”,“决定小区事务要求我们业主中三分之二的人通过才行,可没通知到我们就算我们弃权,这种做法有没有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有财产,而开发商却认定业主只能是购房人,不能是夫妻二人。”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以下简称“《物权法》草案”)在民间征集意见的推进,城市小区物业的各种纠纷也随之凸显出来,住着用毕生积蓄买来的房子,却因为物业纠纷生一肚子气的老百姓,开始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在《物权法》上。在日常生活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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