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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编辑同志:被告人伍某放火作案后当日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因其本人被火烧伤需治疗,故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伍某放火案公诉到法院后,法院经审查认为伍某的伤已痊愈,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遂决定逮捕伍某。但伍某之前已逃跑。4个月后,伍某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到法院投案。对伍某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犯罪后自首,在取保候审期间虽然逃跑了,但最后经亲友陪同投案,应当视为自动投案,认定为自首。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自动投案后,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  相似文献   

2.
取保候审期间逃逸又自动投案的行为能否认定为自首,关键在于这种行为是否符合自首的本质即妥协与互利以及满足自动投案的要求。如果是被动归案取保候审期间逃逸又自动投案的行为,不仅从形式上不符合自动投案的主动性和时限性要求,而且从本质上说,犯罪嫌疑人并没有真正向国家妥协,因随后的自动投案只不过是犯罪嫌疑人所应履行取保候审相关义务的恢复,根本无法屏蔽或取代第一次的被动归案;且国家又为犯罪嫌疑人进一步耗费了司法资源,这就导致国家丧失对其寻求妥协的前提,更无法实现真正的互利交换。除非犯罪嫌疑人的两次归案方式都是主动的,才具备认定自首的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3.
司法信箱     
取保候审期间在逃的被告人主动投案能否按自首论?编辑同志:被告人何某涉嫌抢劫,因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被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在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被告人时,何某已脱离监控外逃。4年后何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对何某自动投案行为的认识,一种意见认为,对犯抢劫罪的被告人取保候审本身就是公安机关违反法律规定,继而又使被告人脱离监控以至无法逮捕归案更是公安机关工作失误、司法机关过错的后果不应由被告人承担。现取保候审期已满,被告人又不知道有逮捕决定,其主动归案应构成自首。另一种意见认为,虽公安机关工作有误,但被告人仍…  相似文献   

4.
热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敦促跨境赌博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并于2月5日正式发布。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前,犯罪嫌疑人向公检法机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属于自首,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根据该公告,犯罪嫌疑人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相似文献   

5.
自首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量刑制度,也是惩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在刑法中的具体体现。根据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己的罪行,是自首。”的规定,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的罪行是一般自首成立的两个要件。其中,自动投案自首成立的形式要件,也是犯罪嫌疑人归案的方式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归案之,自动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投案的行为。①“自动投案对自首成立来说是十分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不妨自动投案是一般自首的本质特征。”②为正确认定自,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8)8号《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具体应用法律…  相似文献   

6.
一人犯有数罪的自首,从时间上看,可分为归案前的自首和归案后的自首。如果一个人在投案后主动交代了自己所犯的数罪,其自首的成立毫不发生疑问。但是,投案后只交代了一个罪或几个罪,或者是只交代了轻罪而没有交代重罪;甚至在服刑期间又交代了未被发觉之罪。对上述情况能否以自首论?学术界目前尚无定论。本文试就这些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中,抓获经过是不可或缺的一项证据。之所以不可或缺,是因为抓获经过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主动归案还是被动归案,是否具有自首的情节。而根据刑法总则规定,自首是可以从轻获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对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相似文献   

8.
理论界对交通肇事后报警并接受处理行为是否构成自首问题有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构成自首,理由是肇事后自动报警并接受处理,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符合自动投案的标准,如果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就完全具备了自首的两个法定条件,应当认定为自首。另一种观点认为不构成自首,理由是交通肇事后车辆驾驶人报警并接受处理是履行行政法规定的  相似文献   

9.
最高法认为,犯罪嫌疑人被亲友采用捆绑等手段送到司法机关,或在不明知的情况下被亲友带领侦查人员前来抓获的,不宜认定为自动投案。但对这种"大义灭亲"行为应充分肯定,量刑时可酌情从轻。疑犯被亲友捆绑送至司法机关,即使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也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  相似文献   

10.
法律福音     
《法律与生活》2011,(2):64-64
最高法:出台文件规范自首、立功认定 2010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意见》共分八个部分作了规定,其中对交通肇事罪自首的认定、采用捆绑手段“送子归案”的处理、立功线索来源的认定、自首和立功处罚原则的具体把握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明确。  相似文献   

11.
, 《法律与生活》2012,(9):60-60
对于被告人在取保候审后逃匿又投案的是否构成自首存在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自首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后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交代罪行。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已被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之后逃匿,其犯罪事实已被公安机关发觉,已不存在自首的条件和可能性。虽以后又投案.也不能认定为自首。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  相似文献   

12.
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经常采用传唤的方法让其到案,犯罪嫌疑人获悉后,即按传唤通知要求自己到司法机关接受第一次讯问。对于该行为,有的同志认为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理由是自动投案是犯罪嫌疑人自己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其中关键是自己主动,而经司法机关  相似文献   

13.
对“自动投案”的认定——结合自首的本质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首制度是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量刑制度,其本质不是悔罪而是犯罪嫌疑人犯罪后主动将自己交付国家追诉,从而使犯罪得以及时侦破和审判。实践中,认定自首时的疑难问题多集中在自动投案的认定上。为了更加合理地适用自首制度,应当结合自首的立法精神及其本质,对自动投案的时间、主动性等问题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14.
略论自动投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动投案是犯罪嫌疑人犯罪后归案的一种形式,也是自首成立的要件之一。笔者认为,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之后,自行投于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且愿置于所投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候交待犯罪事实的行为。根据这一概念,成立自动投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相似文献   

15.
赵继军 《法制与社会》2014,(16):261+267
投案的认定与否,直接关系到自首是否能够成立。而自首又是一项法定的量刑情节,其规定较为宽泛,根据不同的案情,对被告人"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惩罚。而司法实践中,对涉及归案的一些情形表现,最终是否能够认定为投案,进而能否成立自首,在司法认定上存在不同的认识与理解。对这些情形予以剖析、澄清,无疑会对指导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6.
司法信箱     
自动投案后又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能否认定为自首?Q 编辑同志:犯罪嫌疑人在自动投案时只供述了一罪或部分犯罪事实。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经教育又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同种或异种犯罪事实的,是否一并认定为自首?法院在审理中对此存在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能一并认定为自首;另一种意见认为应一并认定为自首,不能要求被告人实施了多种或多次犯  相似文献   

17.
一、自首的法律认定 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所谓自首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依据刑法规定,自首只需两个构成要件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一)自动投案。自动投案即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的行为。实践中应把握以下几点。  相似文献   

18.
认定自首的几个疑难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自首是我国刑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刑罚制度 ,是我国惩办与宽大刑事政策在量刑方面的具体体现。  一、“双规”期间供述罪行的 ,能否成立自首  行为人主动向纪委投案或者因形迹可疑被纪委盘问教育后如实交代本人犯罪事实的 ,应当认定为自首 ,这一点实践中一般不存在疑议。但行为人被纪委“双规”后被迫如实交代案情的行为 ,是否应认定为自首 ,则有不同意见。有的认为应当认定为自首 ;有的认为不应当认定为自首 ;还有的则认为纪委的“双规”措施相当于司法机关的强制措施 ,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更为严厉 ,因此 ,行为人在“双规”期间如实供述的罪…  相似文献   

19.
在审查是否构成一般自首过程中,行为人是否具有投案的主动性是考察的关键结点之一。这也是从本质特征上对自首进行把握和判断,而对司法机关掌握罪行程度的审查,仅是在两种被动归案的法定情形中对投案主动性的补充考察。  相似文献   

20.
单位自首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单位自首的成立条件单位自首的成立也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自动投案,即犯罪单位在实施犯罪之后至归案之前,出于其集体的意志主动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该单位实施了特定的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并最终接受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行为。其二是如实供述单位的罪行。参与实施单位犯罪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身投案或者经授权委托并能代表单位投案意志的其他人代为自动投案后,必须要由其中的自然人实事求是、客观、彻底地供述单位的全部罪行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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