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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管伟 《政法论丛》2008,(4):74-79
有清一代,统治者通过不断修例赋予不应为律条新的功能,在其固有的“庶补遗阙”、“以德礼坊民”的功能基础之上,更使不应为律承担了不断加强对基层社会有效管理的任务。其意图也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得以完全展现。清代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引用不应为律科断,正是建立在对情罪相符、社会有效控制及澄清吏治等目标实现的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2.
徐立  朱正余 《河北法学》2004,22(5):73-75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设置有着重要的意义 ,但目前刑法界对其客体有不同的认识 ,具有几种代表性的观点均不能准确揭示本罪的犯罪客体。要准确界定本罪的客体必须着眼于本罪直接客体的本质和特征的分析 ,并以本罪的不作为犯罪构成为基础 ,具体分析本罪的三大特点 ,进而准确界定本罪的犯罪客体 ,即行政执法人员对刑事案件应当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义务和刑事司法职权  相似文献   

3.
渎职犯罪主体的界定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范冬明 《政法学刊》2003,20(1):71-72
渎职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种特殊性,使人们在适用法律时,往往碰到诸多的困惑与尴尬。渎职犯罪主体可分为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非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类,非纯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须作更进一步的界定。  相似文献   

4.
阮传胜 《河北法学》2006,24(4):28-32
在我国缔约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贿赂犯罪的规定与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是不同的.现行刑法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相关规定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贿赂的范围、贿赂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犯罪与受贿罪、行贿罪的构成要件三个方面.完善相应的现行刑法的规定,是我国必须履行的国际法义务,也是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茆巍 《证据科学》2011,19(1):20-30
清代的鉴定文书不仅应包括通说中的尸格、尸图、骨格、骨图,而且还应该包括通详类上行文书、仵作甘结,它们各有侧重,相互验证.通详类文书中有介绍现场勘查、分析说明的作用,仵作甘结则体现了验证图格,防止作弊的用处.三者共同构成了一套精巧的表达体系.同时,清朝还在损伤描述要素上作了规范化的努力.  相似文献   

6.
清代的鉴定文书不仅应包括通说中的尸格、尸图、骨格、骨图,而且还应该包括通详类上行文书、仵作甘结,它们各有侧重,相互验证。通详类文书中有介绍现场勘查、分析说明的作用,仵作甘结则体现了验证图格,防止作弊的用处。三者共同构成了一套精巧的表达体系。同时,清朝还在损伤描述要素上作了规范化的努力。  相似文献   

7.
妨害疫情防控行为的刑法适用之体系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司法机关制定发布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司法意见是一种刑法适用性解释,与规范性司法解释相比,其具有间接的法律适用效力。从刑法体系解释角度看,有关妨害疫情防控的刑法规范、司法解释与司法意见应当是相互协调的。对刑事司法意见的适用进行解释应当遵循整体性、动态性、协调性原则,并运用同类解释规则、同一解释规则、排他解释规则,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公务罪等相关罪名进行适用性解释,实现严格依法从重处罚和宽严相济。  相似文献   

8.
A new statute, “Hiding New and Old Fugitive Slaves of Manchus,” was added to the first version of the Qing code in 1647, and this statute surprisingly regulated that any offenders would be excluded from any amnesties. This is especially noteworthy because, according to both Ming and Qing codes, only severe crimes, such as treason and rebellion, were excluded from any amnesties. Previous scholars have not considered why the statute excluded any amnesties, nor have they analyzed how this amnesty policy was implemented in practice. This article contends that the exclusion did not arise from Manchu tradition. Instead, it was an exceptional response to the norms of amnesties in the Ming and Qing codes. Because the fugitive problem, involving slaves of Manchus fleeing from the banner system, endangered Manchus’ interests, the Qing court was compelled to exclude fugitive criminals from amnesties. However, the Qing court did not strictly apply the amnesty policy of this statute. Criminals in fugitive cases were sometimes pardoned because of amnesties during the Dorgon regency period. Dorgon, Shunzhi, Oboi, and Kangxi all initially excluded those harboring fugitives from amnesties, but later changed their amnesty policies in this regard. Even though the crime of harboring fugitives became a permanent symbol of Manchu rule and was recorded in every emperor’s enthronement edict from Kangxi to Xuantong, the Qing court gradually came to accept norms concerning amnesties as practiced in Han society and treated fugitive cases as ordinary court cases during and after the Kangxi emperor’s reign.  相似文献   

9.
刑法中的行为应当是存在论意义上的、人的目的支配下的行为。不能用“行为”这一概念去统合犯罪的各种样态,但任何犯罪中都要有行为,从而在其逻辑之下实现从“犯罪是行为”到“犯罪有行为”的转变。行为不再是犯罪的上位概念,而成为犯罪成立所必须考虑的要素之一。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汪辉祖自传所载案件的详尽分析,发现既无纯粹“依法裁判”的取向,也无全然按照“情理裁判”的做法。清代中国的司法裁判属于“形式化”与“实质化”的有机结合的类型,在司法裁判的“形式化”与“实质化”之间充满着张力。而其原因在于:其一,与皇帝集权统治和官僚体制的“照章办事”有关;其二,与“律”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以及“道”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关;其三,与巨型帝国的法律统一和乡土社会的人情、习惯有关;其四,与“民本”社会旨在沟通“民情”和哲学上的“权变”思想相关;其五,与传统中国的“审美秩序”有关。无论“命盗”案件抑或“婚姻、田土、钱债”案件,清代中国的司法官员都是在“律例”的前提下寻求“情理”的平衡,只是两类不同案件在“依法”或“准情”的程度上有所差异而已。  相似文献   

11.
孙德鹏 《现代法学》2008,30(3):182-193
令状制度(thesystem of writs)是英国普通法历史上最为重要也最具有特色的司法制度,在王室法院适用的司法化令状以及与之紧密相关的具体的诉讼程序,是普通法独特的司法治理赖以存在的程序基础,普通法正是在王室法院适用司法化令状而形成的大量判例中逐渐成长起来的。本文把历史背景定在早期英国法的形成时期,即诺曼征服(1066)至亨利-金雀花时期(1154-1189),通过考察普通法形成初期的历史,阐述令状司法化的进程及其对英国普通法形成的重大影响,从而形成对于普通法和英国式法治传统的独特认识。  相似文献   

12.
朱腾 《北方法学》2013,7(4):139-149
通说认为,汉代是德主刑辅理论被奉为官方主流法律观的开始,但在分析此种现象时,学界习惯性地直指武帝时期且忽视法思想置身于其间的权力结构。事实上,秦汉时代的权力结构是所谓的"皇帝政治",包括法律在内的一切权力形式都是随着皇权观的演变而被调整的。在汉代,经高祖、文帝、景帝、武帝及其后各朝,皇权与儒术的联系日益密切,德主刑辅理论的地位也随之不断提高,所以汉代皇权观的儒学化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德主刑辅理论兴起的关键所在,而这一过程也生动地展现了传统中国权力与法律的共生性关系。  相似文献   

13.
英美法系国家刑法变革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社会进步和司法实践的需要,中国司法实务界和法学界在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关注、借鉴英美刑法理论体系,以此推动和完善中国法治建设。在刑事政策方面,美国体现为对轻微犯罪处理更轻和对严重犯罪的处理更重;在刑法基本范畴和理论方面,英美刑法中的持有犯罪行为形式、因果关系双层次理论、轻率罪过形式等等,对中国刑法有一定启示;在刑法运作方面,英美对抗式诉讼模式对中国刑事诉讼改革和刑事法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和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法再修订过程中面临的几个选择   总被引:9,自引:2,他引:7  
汪建成 《中国法学》2006,(6):85-108
刑事诉讼法再修订过程中,应当在整体上注意把握几个重要问题的选择,这些问题是: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两种诉讼模式的选择;法治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选择;刑事诉讼现代化与维护现行宪法体制的选择;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的选择;正当程序与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的选择。  相似文献   

15.
英美诽谤法的特殊抗辩事由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英美诽谤法为实现保护言论自由和尊重个人名誉的平衡,设计了诸多精细的特殊抗辩事由,包括以真实性作为完全抗辩的依据;涉及公共利益的、基于事实的、真诚的公允评论;法律授予特殊场合的特权抗辩(绝对特权和受约制特权)及制定法规定的严格责任抗辩事由.这些抗辩事由使英美法诽谤法实现了法益平衡的目的.  相似文献   

16.
姚志伟 《北方法学》2014,(1):140-149
清代诉讼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诬告现象的普遍,有"无谎不成状"之说。究其原因,可以理解为在清代特定的司法结构之下,百姓的策略行为与官员策略行为的互动导致了清代诬告现象的泛滥,因之也成为清代司法的"顽疾"。就百姓而言,面对官府的"抓大放小"式的司法管理,选择诬告这一策略行为作为回应,以使案件得到官府的受理和重视。就官府而言,诬告犯罪本应是严厉惩治的行为,却因官员规避审判责任的策略行为而被轻纵,这使得百姓诬告的风险降低,从而鼓励了诬告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17.
刑名幕友是清代地方司法活动的实际操纵者.其通过专业学习和长期实践积累丰富的办案经验,形成了既注重依律办案又崇尚引经决狱、既追求仁恕宽厚又擅长诡谲狡诈、既重视证据确凿又深谙按需剪裁等独特的办案办式,并在清代法律文化传承发展的舞台上扮演着重要角色.  相似文献   

18.
周正云 《时代法学》2004,2(2):107-112
从清朝末年的维新运动时期开始 ,湖南已有中西合璧的近代法学教育。 2 0世纪初 ,湖南的法学教育已经以多种方式进行 ,主要包括以学生为对象的国内学堂教育 ,以官员为对象的课吏馆或仕学馆的培训教育和组织出国留学法律。其中 ,学堂法学教育又从仅作为一般课程教育发展为法学专门学堂教育。清末湖南的法学教育服从于兴学育才、推行新政、挽救清王朝的大目标。结果 ,不但培养了法学人才 ,而且造就了推翻满清封建王朝的生力军。清末湖南的法学教育又为民国初年湖南法学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19.
"用人单位"本是劳动法中的概念,但是,经过《刑法》第244条的进一步确认,又赋予其刑法意义。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用人单位"可以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的单位犯罪主体。对此,不论从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还是按单位犯罪的代罚制原则,以及根据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乃至从司法解释的合法性上来看,劳动法中的"用人单位"概念在刑法上均可以得到合理、合法的解释。  相似文献   

20.
严格维护国家权力的有效性与畅通性,惩治国家权力行使者的各种违法、违制行为,无疑是中国古代法律的重要功能之一。公罪的产生,渊源于春秋战国以来集权观念的强化与官僚政治体系的严密。公罪的主要功用,即在于对官吏的职务犯罪加以性质区分,以适用不同的处罚。在秦汉律中,虽未见公罪之名,但公罪之实已具形态,其构成要件、罪过形态的区分、责任连带等都与后世律有一定的关联。犯罪公私的区分,使公罪作为类概念而适用于官吏非出于私利的失职、违制等犯罪行为,因此包容性甚广。其入于《名例》,正在于为官吏职务犯罪的繁杂性提供一个定性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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