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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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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络诽谤是利用网络平台故意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与传统诽谤行为相比,网络诽谤具有影响力大、隐匿性强等特点。近年来,数起网络诽谤事件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为打击网络诽谤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却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相似文献   

2.
两高出台的《解释》针对网络诽谤的入罪标准做了细化规定。本罪认定要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不能对《解释》做机械理解。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动用行政处罚权予以处理,而不能无所作为,使被害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相似文献   

3.
网络诽谤行为与传统诽谤行为既有一致性又有新特性,对网络诽谤行为的认定应当谨慎对待。诽谤罪又是刑法上少数几个亲告罪之一,对网络诽谤行为的定性存在着罪与非罪、自诉与公诉的界限问题,并且涉及国家公权力的合理介入。结合网络诽谤行为自身的特点、刑事法律规范的具体规定以及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价值选择,对待网络诽谤行为的定罪宜宽不宜严,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宜缓不宜急。  相似文献   

4.
网络诽谤行为与传统诽谤行为既有一致性又有新特性,对网络诽谤行为的认定应当谨慎对待。诽谤罪是《刑法》上少数几个亲告罪之一,厘清诽谤行为的罪与非罪、诽谤罪的自诉与公诉的界限,有利于进一步对网络诽谤行为准确的定罪量刑,从而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维护网络社会的和谐。  相似文献   

5.
网络诽谤构成诽谤罪应坚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标准.诽谤罪的客体是公民的名誉权而非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两高”的司法解释将“散布他人捏造的诽谤信息”解释为诽谤行为有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之嫌,应通过修改刑法增加此种行为方式.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包括间接故意.增加“散布于众”之目的要件以限制诽谤罪处罚范围.  相似文献   

6.
网络诽谤犯罪的“情节严重”应当综合判断,否则容易造成机械司法和不当出入罪现象,进而导致刑法对言论自由的不当介入与过度限制。作为一种整体的评价要素,诽谤罪“情节严重”应当同时满足构成要件中危害行为的“情节严重”和危害结果的“情节严重”,不能只做简单、片面的形式判断。需要在达到入罪门槛基础上,对诽谤行为的传播内容、传播手段、传播效果方面是否足以危害公民名誉进行实质审查,将情节犯的判断拆分为诽谤内容的虚假负面性、诽谤手段的传播公然性、诽谤后果的恶劣严重性等要素逐一评价。对于溢出基本构成要件的其他情节,如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被害人因名誉受损而自杀等,应当作为量刑情节进行考量,情节严重的可从重或加重处罚,避免量刑情节严重性与定罪情节严重性含糊不分、替代使用问题。诽谤罪“情节严重”综合判断应当按照犯罪构成要件情节、非构成要件情节的先后顺序审查,力争在司法办案中实现更高水平的法益保护和人权保障的有机平衡。  相似文献   

7.
网络诽谤行为日趋频繁,相较于传统诽谤行为具有传播快、影响广等鲜明特点。但刑罚介入网络诽谤新领域不能摈弃其谦抑性格,要衡平言论自由与法益保护。从网络诽谤的行为范围、主体范围以及情节严重三方面严格区分网络诽谤行为的罪与非罪界限。  相似文献   

8.
网络"挂马"行为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高效便捷的特性,进而提高了利用木马进行网络犯罪的运作效率。这种"愿者上钩"的犯罪手段日趋成为威胁整个互联网"网络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这种威胁主要体现在可能带来严重后续犯罪的危险性上。其本质上可以称之为一种"网络危险行为"。而在如此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面前,我国刑事立法的打击力度尚需加强。因此,将网络"挂马"这一单一行为入罪无疑具有必要性,另外,基于我国目前互联网发展的现状,这种入罪的措施也具有相当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9.
涉及"网络言论自由"的案件如今已屡见不鲜,纵观我国现行立法,在有关网络诽谤犯罪的预防与惩治过程中暴露出理论研究滞后、司法实践尺度混乱、司法解释缺失以及监管秩序不完善等漏洞。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互联网犯罪日益猖獗的现象使人束手无策,刑法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及时介入、充分保障网络环境有序发展,维护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涉及网络言论自由的案件如今已屡见不鲜,纵观我国现行立法,在有关网络诽谤犯罪的预防与惩治过程中暴露出理论研究滞后、司法实践尺度混乱、司法解释缺失以及监管秩序不完善等漏洞。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互联网犯罪日益猖獗的现象使人束手无策,刑法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及时介入、充分保障网络环境有序发展,维护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我国所特有的"立法定性加定量"的定罪模式,决定了罪量要素作为一种犯罪门槛普遍存在于我国刑法分则的条文中,而成立诽谤罪也需要达到特定的犯罪门槛。"两高"关于网络诽谤犯罪的司法解释对网络诽谤犯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有针对性的细化,增加的"点击、转载次数"标准和"行政前置模式",促使诽谤罪的"网络门槛"下降,并使得网络中诽谤罪表现出不同于现实诽谤罪的犯罪门槛。诽谤罪的"网络门槛"下降,对于净化网络环境、促进刑法的网络扩张以及指导刑事司法实践具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论网络时代的刑事领域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网络时代 ,社会的方方面面发生了急剧的变革 ,其中包括刑事领域的变革。刑事领域变革体现在刑事犯罪、刑事证据、刑事侦查、刑事裁量等诸多方面。  相似文献   

13.
在现行刑事案件管辖制度的基础上,网络犯罪管辖权应进一步细化联结点并确立优先次序.不同类型的网络犯罪在管辖权设定上的关注点应有所不同.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应当遵循实体法与程序法相一致、案件的全面覆盖与均衡分布、便利性等价值追求.以实施网络犯罪行为的计算机终端所在地为行为地,以受害人发现权利被侵害的计算机终端所在地为犯罪结果发生地,并辅之以被告人住所地,确立一个分层次的网络犯罪司法管辖体系.  相似文献   

14.
网络犯罪作为与高科技相伴生的新型犯罪,对我国刑事法律中关于网络犯罪的罪名问题、刑罚问题、犯罪构成问题、刑事诉讼制度等产生了诸多冲击。针对我国网络犯罪刑事立法的不足之处,应当确定网络犯罪含义,选择恰当立法模式,增加刑罚种类,推进量刑适当,完善网络犯罪构成,从而完善我国网络犯罪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15.
网络社团是依一定的志愿,由其成员自愿组成,可独立处理其事务,在互联网上开展表达性活动的,非政府非营利的组织。对网络社团实施法律规制时,应谨恪权益平衡的法律精神。网络社团法律规制的范围是其表达行为和符合四大条件的结社行为。网络社团法律规制的基准是"紧要"标准和"基本"标准。  相似文献   

16.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以互联网为主体的包括通信网、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在内的信息网络的日益普及,网络犯罪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种新型犯罪形式,并且,日益猖獗。它对国家和个人的政治、经济、生命财产安全和精神等方面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对网络犯罪的特征、网络犯罪的起因逐一进行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  相似文献   

17.
诽谤罪作为亲告罪,采取“告诉才处理”的追诉原则,取证和起诉均由自诉人独自承担,公权力一般不得介入.但是,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网络诽谤愈演愈烈,而自诉人囿于举证能力之局限,使得其在此类案件中取证陷入困境,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告诉乃论”并非排斥国家追诉,公权力的介入并不会损害自诉制度之价值,在自诉人取证能力不足的境遇下,公安机关应承担起自诉权救济的责任.  相似文献   

18.
网络犯罪越来越危及到国家与社会的安全,在侦防模式上也要不断升级,由传统侦测模式向ISP协助模式、网络监听模式和国际合作模式转变,实现网络社会的和谐与安全。  相似文献   

19.
随着网络越来越普及,网络犯罪也以几何倍数增长。目前我国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面临困境:一方面是犯罪主体反侦查能力增强,导致侦查难度加大;另一方面是侦查机关自身的侦查能力不足,导致对网络犯罪打击不力。侦查能力与反侦查能力的此消彼长呼吁新的侦查模式诞生。网络犯罪的“非对称侦查”,以建立资源占有上的绝对优势为核心,以整合现有资源配置扬长避短为补强,对网络犯罪实施不容还手的打击,这将大大提高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效率。在整个过程中,“信息一体化”是构建整个“非对称侦查”模式的基石。  相似文献   

20.
网络犯罪越来越危及到国家与社会的安全,在侦防模式上也要不断地升级,由传统侦测模式向ISP协助模式、网络监听模式和国际合作模式转变,实现网络社会的和谐与安全。根据客观现实的需要,ISP通常协助的方式主要有:过滤或删除信息、举报和存储证据、协助网络监听、搜索和扣押以及协助作证;关于网络监听的问题。世界范围内都存在激烈争论,集中体现为保障个人隐私与防止高科技犯罪的冲突与矛盾上;目前国际合作模式还需要逐步拓展合作的半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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