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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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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现实生活中,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对人类生活和健康造成了严重的消极影响,政府的不作为对环境的恶化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在我国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势在必行。在破坏公共环境的行政违法案件中,迫切需要一个适格的主体代表国家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今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中提到"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所以本文抓住这一契机,围绕检察机关作为适格主体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进行展开,对我国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理念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改革要求并展开试点工作,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第58条规定了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主体资格,20H年《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订,正式确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从民事公益诉讼到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逐步成为环境公益诉讼中的重要力量。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发展至今,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但该制度在推进中仍面临结构性、协调性的细化问题与环境治理新要求的双重考验,受案范围、诉讼程序、多元诉讼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仍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包括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各级法院检察院加强环境司法。作为环境司法中的重要部分,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赔偿制度之间是什么关系?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制度有哪些需要继续推进的地方?均需要进一步探析。本期选取江必新、吕忠梅、张雪樵、曹明德、秦天宝、巩固六位专家学者的近期论述,就当前理论界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最新研究动向进行梳理,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3.
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使环境公共利益获得司法救济,是维护和保障环境公共利益的有效举措和有力保障。扩大原告外延,允许公众、社会团体等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拓宽受案范围,使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获得程序法的支持是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4.
西方两大法系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之比较与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西方两大法系均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其国内存在的环境侵权问题。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我国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应当突破传统诉讼理论,拓宽原告资格;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设置诉讼前置程序和保证金制度;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和诉讼激励机制。这对解决当前国内环境行政侵权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是人类法制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美国和日本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比较完善,较好地解决了环境行政侵权问题。我国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应当突破传统诉讼理论,拓宽原告资格,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实行责任转移原则,设置诉讼前置程序,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设立诉讼激励机制,对解决当前国内环境侵权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龚学德 《求索》2013,(1):186-188
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具有诸多缺陷:从行政机关自身看,行政机关拥有的强势地位使其不应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否则可衍生出诸多不正常的行政现象;从法院方面来看,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破坏了审判的独立性,不利于公正地维护环境公共利益;从污染企业角度来看,行政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掩盖了政府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不符合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所以,应将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赋予公民或民间非政府组织而不应赋予行政机关。  相似文献   

7.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段计珍 《前沿》2005,(4):114-115
行政公益诉讼是相对于行政私益诉讼由非法律上利害关系人提起的、直接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行政诉讼。在我国这仍是一司法盲区,但西方国家已经建立了一套卓有成效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本文通过对国外行政公益诉讼的简要介绍,论证了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并对我国应采用的行政公益诉讼模式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8.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具有人权保障的功能。基于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关系以及环境公共事务的特殊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仅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要想实现环境法治,首要的是尊重行政机关在环境公共事务中的主导地位,避免司法权对行政权的不当干预。其次是要尽快建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保证环境司法对环境行政的有效制约,保障公众在环境公共事务中的参与权,最终达到保障公众环境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9.
环境公益诉讼作为保护环境公共利益的一项重要司法救济措施,在许多国家已通过立法予以确立,并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诉讼制度。面对我国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赋予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但该条规定过于原则,在理论上还有许多需要探讨的地方,在司法实践中还有许多需要细化的环节。为了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作用,明确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并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范围应是首要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10.
《群众》2016,(7)
正近年来,江苏省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关切,更新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审判职能,切实贯彻环境资源保护的立法精神,与环境监管职能部门携手,全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进人民福祉、建设美丽江苏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创新环境司法模式,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环境资源案件跨越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门类,私益性与公益  相似文献   

11.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保护公共利益而设置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在国外被普遍采用。在我国,由于各种观念上和制度上的原因,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均处于探索阶段,这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极为不利。所以,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至少仍有司法观念、原告资格、受案范围及具体程序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12.
王毅 《人民论坛》2011,(7):132-133
随着环境污染问题加剧以及民众的愈发关注,建立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迫在眉睫。我国现行法律及法制环境不利于公益诉讼的理论发展和司法实践的正常运行,结合我国实际,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应该坚持环境权入宪、诉讼主体多元化,净化公益诉讼运行环境,努力建立成熟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保护环境的一种重要司法救济制度,具有与传统的环境侵权私权诉讼不同的特征。由于我国现行法律缺少相关的立法规定,致使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在司法中存在困境。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其必要性。我国应当依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并借鉴国外的相关立法,探索正确的构建思路,确立我国完善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切实保护人们的生存环境。  相似文献   

14.
张马林  孟红 《求索》2008,(10):138-140
虽然行政公益诉讼理论研究方兴未艾,但制度层面的变革却未有实质突破。此中的瓶颈问题在于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正当性与可行性的论争。一方面已有的公益保护制度可操作性与民众直接参与性明显不足,另一方面,现代行政权的扩张极大增加了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机会,因此,鼓励民众自行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对行政扩张进行抗衡势在必行。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不但具备广泛的社会诉求基础,而且具有法律文化上的优势。  相似文献   

15.
围绕行政审判体制改革,设立行政法院的呼声异常响亮。支持者认为行政法院的设立可以解决我国行政审判体制存在的各种问题。实际上,独立性是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在法院内部去除行政化,在外部保证各级法院摆脱地方政府的控制。除此之外,要将行政审判体制改革放到我国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统筹考虑。在改革付诸实践之前,需要对行政法院的制度定位、制度成本及其在我国的生长环境等因素进行充分考察,不可将设立行政法院当做解决行政审判体制诸多问题的万能钥匙。  相似文献   

16.
新《环保法》第58条有明确诉讼主体、扩大可诉范围的亮点,也存在规定过于原则、法律效力不高、诉讼主体狭窄的不足。环境公益诉讼在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陷入能提起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数量少、"法律规定的机关"范围不明确、作为环境公益诉讼重要组成部分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不能开展、"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环保法庭"低受案率"的困境。面对这些问题,要解决,更要反思。这就需要进一步扩大环境诉讼主体的范围、消除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恐惧、完善环境保险制度使政府不再为污染买单、引入"原告奖励"制度来降低环境公益诉讼的成本,提高环保法庭的受案率。  相似文献   

17.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自产生以来就伴随着争议,我国学者对该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程序构建,而少有学者对其权源进行研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受案范围、程序价值、程序规则等方面,都与普通民事诉讼有较大不同,不能仅仅因为有了法律明文规定的存在,就认定该制度有了合理的权源,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18.
我国目前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使得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成为保护环境的迫切需求。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最为关键的问题在于在考虑本土司法承载量的情况下,确定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资格标准和相应的诉讼模式。公民个人、检察机关、环保机关和社会团体在不同情况下都应是适格的原告,检察机关在环境刑事公诉时可附带提起公益诉讼,个人和社团则须经过请求行政处理的前置程序方能起诉,环保机关对于无法通过行政手段解决并且无人起诉的案件也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19.
环境公益民事诉讼在我国现行立法中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限制了环境公益诉讼的提起。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有着迫切的需求。对环境公益民事诉讼原告资格的分析可在司法实践层面弥补环境公益诉讼的部分空白,对于推动我国环境诉讼立法和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作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一环的前置程序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运作体系。国家行政机关保护公共环境利益具有先天的优势,前置程序给行政机关一个缓冲期间,行政机关及时纠正之前不当的行为既可以充分履行自己的职责,又能够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高效解决。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前置程序运作中,应明确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判定标准,设置前置程序的合理期限,建立前置程序的豁免,以及检察建议的说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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