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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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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案情2006年3月13日,被告人杨某与韩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其位于余姚市城东新区万丰苑15幢103室的房产以34.8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韩某。合同签订后,被告人杨某从韩某处取得房款人民币28.8万元,将房屋钥匙及购房原始发票交给韩某,并口头约定余款6万元待房产过户后付清。同年10月下旬,被告人杨某因债务所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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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呼唤着立法的完善。本文根据房屋买卖的共性,重点探讨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和房屋产权转移的要件及其二者的关系,从一个侧面阐述了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同时根据“一房二卖“案件的个性,系统阐述了对“一房二卖”中债权和物权的法律保护、包括保护登记原则、保护在先原则和侵害愤权制度  相似文献   

4.
被害人:"买房号"买回了法律风险出生于石家庄市的牟某毕业后来到河南省濮阳市工作,是该市一家单位的普通职工。2009年5月,牟某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决定由濮阳市非凡置业有限公司统一开发建设福利房小区,牟  相似文献   

5.
本文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对商品房一房多卖法律问题做出了总结。文章首先论述了商品房一房多卖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其次对针对同一商品房的数个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了认定;再次讨论了争议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最后对无法取得商品房所有权的买受人的法律救济,尤其是对合同变更请求权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周峰  李兴 《法律适用》2012,(8):58-61
一、问题的提出原告梁某某是香港居民,1998年5月,其与亲属被告郭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梁某某准备出资在上海购买某处房,房屋所有权暂时登记在郭某名下,相关购房手续委托郭某办理,购买房屋所需全部资金由梁某某支付,但取得房屋后,房屋的实际所有权由梁某某享有,房屋的出租、出售须经梁某某同意,一切收益归梁某某所有。1998年8月,郭某取得了标的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并实际占有标的房屋。  相似文献   

7.
张博 《法庭内外》2014,(1):57-59
当前,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一房二卖”甚至一房多卖现象日益普遍、突出,不少不法商人通过该种方式套取资金,造成购房者合法利益的损失,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下面,笔者将从法律关系的角度,通过案例,提示房屋买卖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一房二卖”的法律风险,避免购房者在房屋交易中的产权纠纷。  相似文献   

8.
1998年国家实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单位在向职工出售住房时,与本单位职工签订了相应的房屋买卖或房屋置换合同。而出台于房改之前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的这一司法解释有其历史的局限性,应予重新审视,人民法院应当与时俱进,正确认识房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准确把握公房出卖的性质,正确看待单位与职工的民事法律地位及两者之间的关于房屋买卖的合同效力,将公房出售中的纠纷纳入司法调整的范围之内,及时化解矛盾,确定物权,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9.
《法庭内外》2011,(8):59-60
法官:2010年10月,李某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从一家房地产公司购得A栋1单元扣2号房屋,并支付了部分房款,但未搬入居住及办理房屋产权手续。4个月后,公司又通过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将上述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卖给我。我一次性付清房款后,与公司在房屋交易所进行了备案登记。不久,公司因一房多卖事发而引发诉讼,可法院却在我与公司已办理备案登记的情况下,驳回了我要求获得该房屋的诉讼请求。请问,这到底是为什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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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  刘萍  何晶晶 《江淮法治》2014,(15):51-51
2000年12月25日,安庆人杨某与吴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吴某将位于安庆市某小区21栋1号住房以6.7万元的价格卖给杨某。《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杨某按协议约定支付了房款,吴某将房屋交付给了杨某,并由杨某的父亲居住至今。2001年5月吴某取得房产证,但吴某一直未为杨某办理过户手续。  相似文献   

11.
房屋买卖是以房屋为交易标的物的民事行为,是现代社会典型的不动产交易行为,也是典型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本文通过《物权法》与《合同法》的立法解读,梳理物权基本理论,在一房数卖实例分析中探讨了物权变动与合同效力、无权处分、占有保护、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疑难问题,并提出有关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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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两卖两次均无效陈国华《人民司法》1996年第四期刊登李大钧同志的《一房两卖哪次有效》一文(以下简称李文)认为:尹某于1990年将私有房屋卖给某养路段,养路段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但由于养路段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购买城镇私有房屋,且未办...  相似文献   

15.
一房两卖哪次有效?李大钧某县养路段职工尹某有私房130平方米,1990年养路段和尹某商定以3.5万元价格收购此房。养路段将房款交付给尹某,尹将房照交给了养路段,双方均未谈及办理过户手续。之后,养路段用此房的一部分开过饭店,另一部分仍由尹某居住,养路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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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特 《中国司法》2003,(8):25-27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第一次明确了一房二卖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本文拟结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的一则一房二卖的案例,对一房二卖所涉及的合同效力、所有权移转、违约责任及惩罚性赔偿责任等法律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赵锋 《中国律师》2014,(9):74-76
正一、一起案件引发的思考张甲之子张乙持张甲的虚假身份证明到公证处办理了张甲委托张乙出售其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为内容的公证书。张乙以张甲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与李甲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甲从张甲处购买涉案房屋,并同时向房管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审核后,房管部门向李甲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被诉房产证)。此外,李甲在购买涉案房屋时向工商银行贷款,并在被诉房产证上设置了房屋抵押登记。后张甲向公证  相似文献   

18.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划拨土地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甚有争论,出现无效论、未生效论与有效论的不同论调。对于无效论、未生效论所援引的《房地产法》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笔者以为值得商榷,不应成为认定无效或未生效的法律依据。司法实践中,应采取有效论处理纠纷更为妥当。  相似文献   

19.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过程中,向当事人指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办理预售房屋预告登记,这是公证员的法定职责,是保障购房人实现购房权利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20.
梅子 《政府法制》2007,(16):42-43
房子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安居乐业的大事。业主对房屋的所有权是其以后对该房屋能交易、出租、抵押等一切权利的基础。房屋没有产权证明,或者产权证明出现纰漏,都有可能使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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