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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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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建文 《法学研究》2010,(6):190-206
从中国缔结和履行国际条约的实际情况来看,对中国有效的国际条约实际上已经成为中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国际条约在中国的适用有直接适用和间接适用两种情况;国际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具有低于宪法高于法律的效力地位。国际条约应当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层级。明确国际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国际条约中的冲突条款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廖诗评 《政治与法律》2007,75(3):95-100
冲突条款是国际条约中处理与其他条约适用关系的条款。在国际法不成体系的国际法制背景中,冲突条款的规定对于解决条约冲突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国际条约实践来看,冲突条款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随着国际法的发展,冲突条款的形式也在不断地变化更新,这也进一步强化了此种条款在国际条约中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3.
条约对第三国(方)的法律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王庆海  刘爽 《法学研究》2001,(4):154-160
根据《条约法公约》的原则规定 ,条约仅对缔约国有法律效力 ,非经第三国(方 )同意 ,条约对第三国 (方 )无法律效力。但在某些情况下 ,条约仍可为第三国 (方 )创设义务或权利 ,可以对第三国 (方 )产生法律效力。具体分为 :条约为第三国 (方 )创设义务 ;条约为第三国 (方 )创设权利 ;对第三国 (方 )义务的变更与取消和对第三国(方 )权利变更或取消四种情况。  相似文献   

4.
国际条约作为国际法的主要渊源,是有效构建和维护国际秩序的法律工具。条约缔结、条约效力与条约适用构成条约制度的重要内容。条约制度的良好运行离不开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相互配合,宪法承担着调整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重要功能。各当事国理应由其宪法规定条约制度,以便从根本上避免国际条约在国内实施的混乱。纵观条约入宪的域外立法,因受到传统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理论的影响,条约入宪模式在一元论与二元论之间呈现出不同的变化形式。随着中国不断深入参与全球治理,条约入宪成为协调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关键枢纽,我国在构建条约入宪体系时应突破传统理论桎梏,以协调论为指导赋予条约低于宪法高于法律的国内法效力,重新划分公法条约与私法条约各自的适用方式,不断契合中国法治需求,为中国的国际法治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5.
国际条约在国内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法的原则、规章和制度大多规定在国际条约中。随着冷战的结束,国际合作日益成为主流,国际合作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签订国际条约以解决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因此国际条约在今天尤为重要。国际条约由主权国家所缔结,“条约必须信守”已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在国内执行条约是每一个缔约国应承担的国际义务。那么如何在国内执行条约,在国内法律体系中赋予国际条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立法与规则建构了对我国生效条约与未生效条约在涉外民事关系中的二元适用体制。在我国,生效条约虽然分类型或直接或间接地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但是由于我国涉外司法实践在准据法而非法渊源层面定位条约,以致出现生效条约被间接、置后适用的情形。未生效条约因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介入涉外合同的调整,既往司法实践对此定性不一,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司法解释将其定性为契约条款,但是未合理顾及其在我国涉外司法环境下所导致的消极效应。对于已生效条约,除业已和需要转化为国内立法的条约外,在实践中应予直接适用;对于未生效条约,在当事人通过意思自治选择的情形下,在规则层面宜将其确认为准据法。  相似文献   

7.
汤宗舜 《知识产权》2007,17(2):3-10
知识产权的保护各国都订有法律加以规范,但各国给予的保护只在本国境内有效,而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客体,即发明、商标、作品等是无形的,很容易依附于各种载体而流往国外,因此也还需要在国外获得保护。为了便利本国国民在外国获得对其发明、商标、作品等的保护,一些国际条约先后签订,规定参加条约的国家互相给予其他缔约国国民以本国国民的待遇。我国已经加入了部分条约,也兼顾了本国法律与国际条约的衔接,但从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法律现状看,两者间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我国的这些法律与国际条约的关系予以探讨,达到二者间的平衡与完善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8.
朝贡与条约并不是平行无关也不是绝然对立,其背后是中华天下礼秩序与欧洲国际法秩序两种国际秩序之间在整个清代中国从接触碰撞到互动博弈,再到渗透兼容的漫长过程。清代中国最初在传统朝贡之外曾与俄国缔结的平等条约并未对中华天下礼秩序造成实质性影响;道咸年间因战败与列强加速缔结了各类不平等的条约、同光时期“有约国”逐步取代“朝贡国”,致使中国丧失“华夷”话语,中华天下礼秩序土崩瓦解。然而,中华天下礼秩序的道义精神却消融于欧洲国际法秩序的强力扩张中,在清末中国形成了义力并举的国际礼法观,进而催生了不平等条约概念,推动了国际法秩序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9.
条约冲突一方面表明了当代国际法旺盛的生命力,另一方面也会对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产生消极影响,因此研究条约冲突及其解决对国际法治建设有着积极意义。条约冲突的产生与国际法不成体系有着密切的因果联系。在各种类型的冲突中,有的可以采用诸如特别法优先原则来处理,有的可以通过条约解释规则加以消弭,有的则可以设置明确的冲突条款来避免。国际法的不成体系,使得解决条约冲突的方法也可能是不成体系的。综合运用各种冲突解决方法,是国际法对解决条约冲突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0.
覃抒戎 《法制与社会》2011,(25):247-248
"条约必须遵守"要求缔约方必须遵守合法有效的条约;"情势变迁"认为在基本情势产生变化之时,缔约方可终止、暂停或修改条约。二者同为国际条约法中的重要原则,看似矛盾对立,实则紧密联系。本文旨在阐明上述两原则概念、意义的前提下,探讨两者的关系。  相似文献   

11.
中国《缔结条约程序法》有关"条约"的概念与分类使用较为混乱。受制于《宪法》的规定,《缔结条约程序法》未规定中国国家主席的主动缔约权,由此造成了立法与实践的脱节。同时,由于中国《宪法》和《缔结条约程序法》中有关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批准条约方面的权力存在错位,进而导致条约与国内法关系难以厘清。因此,完善《缔结条约程序法》,应构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际法立法与国内法立法体系,使两个法律体系在立法程序上实现良好衔接。  相似文献   

12.
肖军 《法商研究》2015,(2):166-174
加强裁决的一致性是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主要和直接的价值,是考察是否以及如何建立上诉机制的出发点。上诉机制可以在一致性的基础上保证裁决的准确性,进而缓解人们对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质疑。一裁终局并非上诉机制面临的真正障碍,但效率应该予以兼顾。妨碍上诉机制实现的是当前双边投资条约体系。以在实现加强裁决一致性功能与适应双边投资条约体系之间寻求平衡为指导思想,投资争端解决国际中心多边常设上诉机构以及负责法律审查的可选上诉程序具备可行性。我国可在中美双边投资条约中接受有关多边上诉机制的规定,并适时积极推动该机制的设立。  相似文献   

13.
环境问题是当今世界的热门话题,为了改善人类的居住环境,国际组织会同许多国家共同签署了诸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等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条约。人类经历了长时间的探索终于认识到了生物多样性对于人类生存的重要意义,同时也在为它不断减少的现状而担忧。人类需要共同采取行动,这就是认真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国于1993年初批准加入《公约》,是最早加入《公约》的国家之一。本文从《生物多样性公约》出发,探讨中国在履行方面的成果和经验。  相似文献   

14.
在中美双边投资条约谈判过程中,我国面临着准入前国民待遇及负面清单、资本自由转移和金融审慎条款、国家安全审查和投资者与东道国争议解决等诸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在应对这些焦点问题时,我们既要坚持维护国内经济稳定与安全的立场,又要重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力图早日与美国就双边投资条约达成共识,促进中美双边投资活动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  相似文献   

15.
对于国际法是否具有体系性、国际法分支学科是否具有自足性、国际法是否存在法律位阶,以及VCLT第31.3条(c)项的含义及其在维护国际法体系方面的作用等问题,学界仍无共识。尽管国际法体系仍然存在碎片化、相对的自足性特征,但基于共同的价值、发展中的国际法位阶体系、VCLT第31.3条(c)项对国际法体系的整合,国际法具有演变中的体系性。碎片化侵蚀了但不能否定国际法的体系性。国际法体系性受到侵蚀的原因较为复杂。国际法体系现状决定于国际社会权力结构的现实。VCLT第31.3条(c)项具有整合功能和发展功能,从条约解释角度维护了国际法的体系性。  相似文献   

16.
我国加入WTO后,要求我国立法与司法必须与国际接轨,由此关于国际条约与我国法律的关系及国际条约在我国的适用问题得到各方关注.本文探讨了国际条约在我国的适用,并就我国适用条约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7.
国际法领域的扩展使不同国际法规则之间的冲突大大增加,国际经济条约内外部冲突产生不断增多,这与现行的由不同的政府间组织分别主持谈判缔结国际条约的国际立法模式密切相关。如果说条约冲突的表现形式解决的是"是什么"的问题,冲突方法解决的是"怎样做"的问题,那么考察条约冲突的原因实际上解决的是"为什么"的问题,这三方面共同构成条约冲突的逻辑框架和基础。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出发结合国际法实践和理论发展趋势来探讨国际经济条约的冲突问题及其解决策略。  相似文献   

18.
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体系下的国际公共领域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艳梅 《当代法学》2011,(4):142-148
国际公共领域不仅仅是国内法框架下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思想与表达的总和,又基于各国的法律、政策、时间以及习惯所表现出来的差异,国际公共领域主要包括具有国际公共领域地位的、明确不属于任何国内法的专有权利范围的知识产品以及其他在任何国内法的法律框架下知识产权保护期限届满的知识产品,即使受到各国国内法有关使用方面的诸多规则的限制仍可以自由获得的知识领域以及更多地以一种积极意义上的管理人或集体义务的身份为特征或者以通过集体授权而加以使用和受益为特征的国际公共领域的概念。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体系应当是在公共获得与私人利益之间相互作用的基础上确保国际公共产品的传播得以发挥最大效用,然而其从本质上便利甚至促进某些知识产品从国际公共领域转化成私权领域的政策的产生,甚至可能会超出其本身范围在有争议的政策基础上产生专有权利,但同时它又为国际公共领域的明确及维护提供了一个平台和基础。  相似文献   

19.
梁丹妮 《法商研究》2012,(2):98-103
外国投资者援引国际投资条约最惠国待遇条款要求适用第三方条约争端解决条款的情形在实践中屡见不鲜。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个案仲裁庭对最惠国待遇条款能否扩及争议解决事项的问题看法不一,而理论界亦存在激烈争论,并直接导致新近国际投资条约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作出明确限定。近期我国首次被外国投资者诉至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其中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必将是我国应对的首个重大问题。我国未来缔约实践中应当对该条款的适用范围作出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20.
美国强调《美菲共同防御条约》是美菲安全关系的基础,并再次对条约规定双方共同承担的义务进行确认,为自己的行为加以辩护.本文分析了美国如何以执行双边军事性条约为名,行挑战国际(武装冲突)法之实,严重损害我国南海主权和核心利益的,试图得出若干结论,为我国作出合理应对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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