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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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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近年来企业合规不起诉已经大规模开展,亟须对适用不起诉的企业合规计划进行监管。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监管机制应当是企业合规不起诉的条件和后续工作。域外一些国家在处理企业合规案件中大量利用不起诉和可撤回起诉机制,通过比较研究,归纳得出合规计划有效性评估、内外部独立监督体系设置以及合规补救措施的成效性三个方面共同构成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监管框架。我国应结合不同类型企业的现实合规监管探索,重视完善中小微民营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监管机制。我国构建企业合规不起诉的监管机制,可以从提高检察建议的约束力、增强内外部监督体系的独立性和加强合规成效评估的检察主导性三大路径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2.
民营企业合规过程中,被发现有相同性质的“过去违法行为”未作处置,对企业合规不起诉不生影响。这是因为,“过去违法行为”与犯罪分子的认罪认罚并无挂钩;从违法行为的时间、次数、主观方面等可以判断出行为人再犯可能性较弱;行政合规的程序激励模式和重罪案件合规不起诉的法理基础,决定了重责案件有适用合规不起诉制度的空间。  相似文献   

3.
企业合规试点开展以来,各试点地区办理的企业合规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对于引导涉案企业构建合规管理体系及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由于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亦未通过上位法加以规范与明确,实践中也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企业对合规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为视角,论述了涉案企业在主体资格、涉案税额、合规整改及行刑衔接适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就现存问题提出了见解。  相似文献   

4.
和谐社会视野下不起诉裁量权制度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过审查,决定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终止诉讼的活动。扩大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是世界发展潮流,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在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指导下,应适当扩大检察机关的不起诉裁量权。我国现行不起诉制度存在着不起诉权不完整、适用范围小、不起诉适用比例低等现实缺陷,应当进一步扩大及规范不起诉裁量权制度,同时应完善检察机关行使不起诉裁量权的监督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5.
我国企业刑事合规试点改革主要是由外部力量推动的、自上而下的、检察机关主导的,具有预防企业犯罪和保护企业及企业家的政策面向。当前,企业刑事合规可纳入刑事政策的范畴,藉由刑事政策与刑法教义学之间的目的管道进而影响到刑法规范的解释与塑造。当前立法的缺失和实践的保守,导致合规刑事激励不充分,亟待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层面发掘刑事合规激励的理论潜力、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尚在探索,刑事合规适用对象、激励机制、制度目标等顶层设计问题,既需要结合我国发展需要,也需要契合刑事法治深度,从而促进实践走深做实、刑事合规制度化。  相似文献   

6.
企业合规作为一项重大法学前沿交叉课题,得到我国刑事法、公司法、行政法等多个领域学者的广泛关注,以合规在中国的引入和理论调适为主题,我国学者主要从企业合规的性质与功能、公司合规治理的理念与结构、企业合规与行政监管模式、企业合规与单位刑事责任、企业合规引入公诉的方式等五大板块展开学术研究和争鸣,业已产生一批重要理论成果。在未来,企业合规研究需要一次法学方法论上的转型,以比较法研究为主线的介述性研究和以提出制度改革建议为目标的对策法学研究可告一段落,从本土合规改革经验中提炼中国化的原创性合规理论,将成为企业合规研究的主要学术增长点。  相似文献   

7.
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是政法机关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工作目标而进行的一项机制创新。探索刑事诉讼全流程企业合规工作机制要注意在各个环节和方面处理好与刑事诉讼制度的关系。只有从办案实际出发,让两项工作协调进行,既尊重每一个刑事诉讼主体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又充分考虑到企业合规整改取得实效的需要,才能让企业合规工作机制长久有效地运行下去。  相似文献   

8.
行政执法和解体现了从行政单向执法向双向互动执法的变革。将企业合规纳入行政执法和解是转变行政执法方式的内在要求,符合成本效益理论精神,有利于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动力。目前,我国企业合规纳入行政执法和解仍存在动力不够、运行不畅、监督不力、救济不足等问题。下一步,应明确将企业合规设定为执法和解的先决条件,并从合理确定企业合规的适用对象、制定专业化合规指引、科学设置考验期、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权益救济机制和意见反馈处理机制等方面努力,以完善行政执法和解制度,构建本土化的企业合规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9.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这对完善我国起诉制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但现行法律规定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还有不足之处,如适用案件范围过窄、适用程序条件不够明确等。少年司法向来是司法制度改革的先驱和前沿,刑事司法领域尤其如此。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新赋予的职权,在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这块"试验田"上改革创新,精耕细作,探索构建出完善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进而推动立法扩大适用范围,逐步完善我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10.
刑事合规制度改革试点的阶段性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性质上讲,合规考察具有负担性,不能轻易在个人犯罪案件中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以及《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共同决定了,重罪案件不宜适用合规相对不起诉程序.从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再犯可能性两个角度讲,漏罪或行政违法都不是绝对排除合规相对不起诉程序的因素,但其划定了合规考察案件的罪名范围.在程序路径上,暂缓起诉协议路径暂不宜采用,但其功能可以被刑事合规协议合规监管协议合规承诺等实践方案所替代.检察建议后置模式对于合规的激励作用较小,可以适用于罪行极其轻微的小微企业犯罪案件.量刑激励是促进企业合规的重要方式,因合规与刑罚的内在关联,即便是非试点单位也可以践行这种合规激励方案,但量刑程序应当依法进行,不能滥用量刑激励制度.挂案清理与合规激励的双重目的可以通过存疑不起诉+企业合规检察建议+企业合规检察意见的组合方案达成.  相似文献   

11.
12.
不起诉听证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起诉听证程序公开、透明,有利于公民监督不起诉决定的作出,从而可以替代现有的不起诉率考核等监督方式,提高不起诉率和不起诉的公正性。不起诉听证仅适用于相对不起诉,可以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启动也可由检察机关自行决定启动。听证小组主持听证的进行,允许公众旁听,听证结束后由听证小组表决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在办案期限上,规定单独的听证期限。  相似文献   

13.
不起诉听证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对刑事案件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一种内部工作机制,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应从不起诉听证的适用范围、启动程序、举证质证及效力等方面入手,构建并不断完善我国的不起诉听证制度。  相似文献   

14.
中国与德国不起诉制度立法宗旨相同,但在具体制度和实施效果上却存在较大差异,比较分析两国制度,有利于吸收德国有益经验完善,我国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15.
“慎诉”政策的落实主要依赖于相对不起诉制度。司法实践中相对不起诉存在适用率低、与缓刑界限不清、检察意见落实难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关规定不明确、不完善。德国的停止程序制度、奥地利的起诉异议制度等域外经验可以作为修改我国不起诉制度的参考,建议通过细化相对不起诉条件、扩大撤回起诉案件范围、探索起诉异议制度、建立公安机关移送不起诉制度等措施,完善我国相对不起诉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6.
企业刑事合规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实质上的一致性,体现在认罪悔罪乃至认罚上。如果没有这一点,检察机关就不能允许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从美国暂缓起诉制度来看,也坚持了以认罪乃至认罚为前提这一要求。应当将企业刑事合规纳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进行制度设计,因为《刑事诉讼法》第15条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本身就适用于单位犯罪主体。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重新出台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解释,明确企业犯罪主体的认罪认罚从宽之适用程序,解决涉案企业重罪适用合规改革的难题。同时,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增设适用于单位犯罪主体和自然人犯罪主体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就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的条件、第三方监管与评估作出规定。按照这一思路,就无需修改《刑法》,也遵循了刑事诉讼基本制度的内在系统性。  相似文献   

17.
20世纪20年代,起诉便宜主义逐渐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中得到确认,也很快被民国立法者所接受。在民国刑事诉讼法上,微罪不起诉制度是起诉便宜主义的集中体现,这项制度于1928年《刑事诉讼法》中首次得到确立,此后历经多次修改,在检察官作出微罪不起诉处分的考量因素和具体程序等方面得到了完善,但其适用范围则一直比较有限。在实践层面,微罪不起诉在民国时期的适用率始终偏低,因此很难充分实现其应有的价值。  相似文献   

18.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不起诉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情况。刑事不起诉的制约因素有检察机关的内部制约、公安机关的制约、被害人的制约、被不起诉人的制约和人民法院的制约。  相似文献   

19.
为了适应国内犯罪情况的新变化和国际轻微犯罪处理的非犯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的发展趋势,实现个案公正,我国应当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方案存在案件适用范围较窄、缺乏附加条件、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法律效力规定矛盾等缺陷。借鉴我国各地检察机关在改革探索中所取得的经验,应当完善《修正案(草案)》的有关内容,以建立符合我国司法实践需要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20.
不起诉决定权受到诸多限制,其功能被严重弱化,而且不起诉决定权的法律基础受到质疑。不起诉制度的现状已经有悖于诉讼经济原则、效率原则、公正原则的要求。导致其受到限制的原因是刑事诉讼法任务之间的关系不明确,审判权的存在使其受到宪法制约,不起诉决定权存在不规范使用,不起诉制度存在立法局限,舆论监督不全面。摆脱困境的途径在于将不起诉决定的性质确定为无罪决定,细化不起诉制度应当适用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讳出不起诉决定的程序、适用的实质性条件和辅助措施、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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