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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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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伟 《法治研究》2013,(9):83-92
网上调解与现实调解相较最大优势在于可以充分利用现代非言辞交流方式,减少或无需聚集当事人进行协商,从而节约纠纷解决的时间、空间与费用。但最大优势亦带来最大质疑:在当事人与调解人素未谋面的情况下,当事人有何理由相信调解人有能力主持并解决纠纷?而电子邮件、聊天室等网上调解媒介负面质疑频传的情况更使当事人加深对上述问题的疑虑。因此,消弭调解参与人之间的信任问题就成为网上调解的生命力所在。本文通过对美国网上调解所受的质疑问题着手,对美国网上调解的信任类型进行了详细分析,归纳美国促进网上调解信任构建的制度,希冀对我国网上调解的发展有积极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2.
随着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逐步开展,调解已成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绝佳选择。案件调解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当事人的心态,只有掌握了双方当事人的心态,调解工作才能“对症下药”。现笔者通过整理、总结过往的调解经验,来说一说那些拒绝调解的理由。经笔者整理,原告拒绝调解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多次协商未果,寻求法院判决。在很多案件中,原告在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之前.就已经与被告进行了多次的协商,双方甚至签订了一个又一个的协议,但是被告始终不依约履行,致使原告不得不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的判决书。  相似文献   

3.
浅析仲裁调解与法院调解的异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锐 《法制与社会》2010,(23):109-110
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调解都是发生争议者经常使用的解决纠纷方式。无论在东方国家还是西方国家,调解的历史都很悠久。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各种调解制度应运而生,一方面为民众便捷解决纠纷提供了廉价的途径,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各种纠纷调解制度的出现,在方便当事人的同时,又让人们感到困惑,每种调解制度都有什么特点,他们之间又有什么不同。本文对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制度进行了分析,力求能清晰的界定二者间的异同。  相似文献   

4.
调解协议向执行名义转化存在多种路径,但是缺乏行之有效的普遍性转化机制。在调解协议的达成进行理性解读和对调解协议进行类型化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调解确定效概念的辨析以及许可执行裁定制度的健全,构建独具中国特色的调解协议向执行名义转化机制蓝图。  相似文献   

5.
随着全球对ADR的愈加重视,域外商事调解在调解机构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经历了大发展的时期。一方面,商事主体对商事调解反应积极,调解员收入增加且队伍日益壮大。另一方面,调解机构的发展喜忧参半,国际商事调解虽有一定发展,仲裁仍然为国际商事纠纷主要解决手段。但无论如何,商事调解都有其不可替代的功能,商事调解市场也会更加成熟。域外商事调解的发展为起步中的中国商事调解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6.
李荣碧 《法制与社会》2012,(20):102-103
中国的传统调解文化,影响着法院的调解工作,中国的调解文化,决定了中国法院调解除具有现代法制国家的一般特点外,还应当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法院调解,必须注重中国传统调解文化的影响,发挥中国传统调解文化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7.
目前的民事案件调解优先政策在实践中容易引发强迫调解问题.近期的司法实践表明,新《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先行调解制度不但无助于解决该问题,还存在将其进一步放大的风险.通过对法院调解的V字型历史趋势以及调解过程中法官与当事人地位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强迫调解的根源在于我国法官对于调解本身掌握了过强的主导权和控制力,这种权力与近年来法院面临的客观困难相结合形成了法院的调解偏好,中国社会纠纷的现实状况又给调解制造了大量的客观障碍.法院的调解偏好与调解在中国社会的现实障碍相冲突,才引发了强迫调解.在无法彻底放弃调解优先政策的现实条件下,应改革现行的法院调解考核机制,增加评价指标,将案件具体情况与当事人自然状况作为考虑因素共同纳入考核体系.  相似文献   

8.
郭东敏 《法制与社会》2013,(31):101-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目前在实践中却存在大量行政诉讼调解或变相调解的现象.因此有必要在修改《行政诉讼法》的过程中引入调解制度.本文试通过借鉴城外经验来建立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理论基础以及确立其调解的范围,并对调解模式和调解协议的效力进行了分析.以此来对我国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进行法律上的规范.  相似文献   

9.
我国调解制度在程序上、调解的模式上、调解协议义务人履行情况上均存在不足之处。调解必须建立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明确案件调解适用范围、规范法院调解的程序,加强立案前的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协助调解、委托调解等模式,引入有效的调解履行督促机制,杜绝义务人不当参与调解。  相似文献   

10.
商事调解,是一种不同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法院调解的新型调解形式。目前,国内关于商事调解的规则主要见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的调解规则与北京仲裁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湘潭仲裁委员会的调解规则以及西安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暂行规则等。商事调解有自己明显的特征和优势。在本文中,笔者将对此种调解的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并将之与仲裁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法院调解相区别、比较,进而总结出商事调解的优势。最后,对于此种调解所产生的调解协议以及调解书如何获得强制执行力的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沈博 《法制与社会》2013,(16):187-188
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对外贸易摩擦起着"润滑剂"的作用。江苏省作为外贸大省,在国际商事调解领域有独到的经验。江苏调解中心作为贸促会的直属单位,近年来通过加强内控和拓展调解思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对商事调解的发展有专业的心得。  相似文献   

12.
汪性国 《法制与社会》2012,(31):295-296
诉前调解是当事人将双方的纠纷交付到法院之前,由法院组织专门的人员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进行的调解。引入诉前调解是有必要的,诉前调解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重构。  相似文献   

13.
现在学者一般从权力配置的视角对民事调解进行模式划分,并提炼出"权力独享型民事诉讼调解"、"权力共享型民事诉讼调解"和"权力分享型民事诉讼调解"。而本文则以法院的民事调解可能发生在诉讼过程的不同阶段而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为依据,认为从法院诉讼程序出发,可以将发生在不同诉讼阶段的调解划分为诉前调解、审前调解、审判后判决前调解和边审边调四种模式。这四种模式各有优势和不足,并且在实务中也显露出其中一些模式的局限性。根据社会环境的大变化,同时参考国外有关民事调解的经验,本文认为现在学者普遍推荐的诉前调解有其可行之处。同时为了避免实务工作无法可依,在立法上对调解制度进行规范已经是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4.
范磊 《中国司法》2009,(12):99-100
作为一种不同于适用法律的特殊程序,调解有其特殊的技巧。笔者认为在庭前准备阶段做好与当事人的沟通工作和在庭审阶段向当事人解释执行中所面临的风险并灵活调整调解协议书,有助于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调解协议的达成。  相似文献   

15.
调解是世界各国解决民事纠纷的三大制度之一,实质是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目前我国模式有:1.诉前调解。2.立案后调解。不足有:1.诉前调解的立法规定尚属于空白。2.调解组织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3.调解协议书仅具有合同效力。建议:1.立法。2.设置专职调解员准入制度。3.吸取世界各国成熟经验。4.适当扩大调解的范围。  相似文献   

16.
法院调解历来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针对我国传统法院调解中"调审合一"、"调解与审判功能混淆"的弊端,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提出了"调审分离"的改革方案。审前调解就是实现调解程序和审判程序分离,是在立案后开庭审理之前,由法院专门调解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审前调解程序具有当事人处分权优先性、独立性、契约性、职业化和专业化的特征,具有不同于审判程序的调解原则和程序设置。  相似文献   

17.
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长期以来坚持自愿调解机制,其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和立法均有了一些新的发展。香港的民事司法改革极大地促进了调解机制的发展,改革后的香港正式立法虽然仍没有采纳强制性调解机制,但是通过处罚诉讼费用这种变通的方式同样达到了强制性调解的效果。建筑业是调解在香港运用得最为充分的领域。强制性调解,尤其是建筑业中强制性调解的兴起和发展,不仅为香港商事争议的解决起了引领作用,也进一步加速了香港ADR机制发展的进程。  相似文献   

18.
常见劳动争议调解模式有四:指导型调解、分析性调解、评估型调解及转化型调解.前三种的成败有赖于调解员在和解的过程中说服双方达成协议的主导性能力,侧重利益的分割,因而压抑了当事人对纠纷解决的主动性.而转化型调解则要求发挥当事人的作用,即通过协助当事人健全自我认知、体会对方的立场,转变对事件的感知,促成理解,重建共识,化解纠纷.可见,这不仅减少了制度负担,也有更好地尊重当事人意愿,更大程度上修复社会关系的效果.  相似文献   

19.
调解是一种传统而温和的纠纷解决方式,易于实现社会和法律效果的一致性.调解概而言之可以分为非诉讼调解和诉讼调解,因调解主体各异,其发挥的作用也略有不同.本文通过对比学习,分析了调解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中所发挥的重要功能.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行政诉讼领域,"公权力不可处分"是大家公认的,也由此产生了"行政诉讼不可调解的"特有原则之一。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却大量存在法院调解现象,这与《行政诉讼法》禁止调解的规定形成冲突。但在理论上,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也存在着误区,这也表明我国有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必要。因此,我们应该积极探索研究,构建一套适用于行政诉讼的调解制度,以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更好的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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