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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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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明玉 《行政与法》2013,(4):122-125
赡养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赡养协议是对赡养义务的具体化。赡养协议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随着老年人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的下降、青年人赡老养老意识的淡化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使家庭养老仍占重要地位。赡养协议作为一种新型的温和的预防和解决农村养老纠纷的方式。它有利于切实实现“老有所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能够为养老纠纷的解决提供一种温和的非诉讼的求解模式,有助于减少或化解赡养人之间,以及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家庭养老机制的巩固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相颖  周静 《法庭内外》2012,(10):17-18
为结婚借母亲钱签协议"以房抵债"张成,29岁,在一家公司做电话销售,靠着父亲留下,的一点小产业,整天无所事事;刘芳,25岁,出生在河北的一个单亲家庭,是广告公司职员,身材高挑,为人干练。两人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偶然相遇,刘芳被张成的潇洒不羁所吸引,张成也被刘芳的美貌所倾倒,2005年,两人迅速地坠入了爱河,并于恋爱3个月后萌生了结婚的想法。  相似文献   

3.
尽管法律强化了"老有所养"的规定,但是近年来,高龄、孱弱的老人起诉儿女不赡养的官司在基层法院仍然屡见不鲜。当现代的成年子女以各种看似合理甚至合情的理由拒绝赡养时,却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赡养老人是法律赋予子女的义务,无论什么原因都不是子女对抗法律的借口,哪怕父母存在过错。  相似文献   

4.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然而现实生活中,老年人的养老状态不容乐观,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子女与父母或者子女之间在赡养老人上的纠纷不断增多。  相似文献   

5.
聂敏 《中国律师》2014,(7):81-82
正我国仲裁制度实行一裁终决制,在此制度下,一旦仲裁裁决生效,非因法定事由,当事人即丧失了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因此,《仲裁法》及其司法解释和《民事诉讼法》均在一定范围内对仲裁裁决规定了救济途径,在特定的情形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定"和在裁定执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在2012年8月31日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将"不予执行"的条件和《仲裁法》上规定的"撤销裁定"条件统一起来,其中第一项就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  相似文献   

6.
治平 《法庭内外》2011,(2):37-37
面对空巢老人的精神孤寂乃至生活困难问题,子女应该尽最大可能履行赡养义务。但现实情况是,面对社会成员流动频繁、父母与子女分居成为常态、人口老龄化高峰日益临近的现实。  相似文献   

7.
罗伟明 《人民司法》2012,(24):92-96
【裁判要旨】专利权的稳定性具有相对性,因此专利权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如果专利权最终被宣告无效,法院可以认定专利权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属于财产保全申请错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侵权和解协议,与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中规定的专  相似文献   

8.
冉克平 《当代法学》2021,35(6):45-58
离婚协议中的夫妻财产给与条款在解释上可以认为包含具有人身属性的法定义务与纯粹财产属性的约定义务两种样态.前者系夫妻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和配偶之间的离婚救济义务;后者系夫妻法定义务之外的部分,通常因不具有对价而属于无偿赠与条款.但是从离婚协议整体及法律行为部分无效理论出发,无偿赠与条款原则上不能单独被撤销.《民法典》总则编的欺诈、胁迫规范可以类推适用于离婚合意,但是显失公平、重大误解及通谋虚伪表示规范则不得类推适用.离婚股权分割与股权继承相类似,基于夫妻共有财产产生的股权分割不应受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和优先购买权的限制.离婚协议中的夫妻不动产给与约定既不能直接导致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亦非德国法上具有归属意义的物权期待权.《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规定可以类推适用于夫妻离婚不动产给与条款,但是应将无偿的夫妻不动产给与约定排除在外.  相似文献   

9.
《法庭内外》2008,(8):59-60
2008年1月2日,刘某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电热水器。同月18日晚,刘某在洗澡时,电热水器突然爆炸、起火,导致刘某严重受伤。刘某要求赔偿,某商场以系刘某使用不当、其产品没有问题为由拒绝赔偿,但商场表示他们出于同情,可以考虑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刘某无奈与某商场签订了一份“爱心救助协议”。言明:“事故系刘某使用不当所致,与电热水器质量无关。某商场出于爱心,自愿救助刘某贰万壹仟元整。  相似文献   

10.
王晋  陈宏斌 《中国律师》2008,(10):56-57
案情: 2007年8月,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达成离婚协议,在协议中男女双方对财产作了分割,其中有一条明确约定男方的一处婚前财产:一套位于成都市内的70多平方米的房屋(产权证上房屋所有权人为男方),归女方所有。  相似文献   

11.
夫妻"忠诚协议"是我国婚姻家庭法律领域中出现的新问题,无论是立法者、法学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中对其效力的争论一直未曾休止。本文以探究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为目的,通过对其产生的原因、效力判定的因素、不同判断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等进行考察,得出法律不宜介入夫妻"忠诚协议"对其进行规制的结论。同时提出一些问题,希望引发学者们对夫妻人身关系法律领域的进一步探索。  相似文献   

12.
从夫妻“忠诚协议”构建忠诚义务原则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中,我国首次将夫妻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的规定写入婚姻立法,但在随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却放弃了这一原则的适用,而司法实践中又不断涌现忠诚协议的案件,我们不得不重视忠诚义务这一现代《婚姻法》原则的法律适用,构建其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夫妻忠诚协议这一现实的存在。  相似文献   

13.
孙玉梅 《中国公证》2010,(11):24-25
实践中.根据遗嘱人设立遗嘱的动机与目的的不同.可以把遗嘱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遗嘱人设立遗嘱的目的是为防止其死后出现遗产继承纠纷,并基于公正、善意的愿望.立遗嘱时把遗产留给那些尽了主要或较多赡养义务的子女.或把遗产留给生活较为困难的子女.这是人的本性使然.也是道德的底线.我们将这类遗嘱称之为“情感性遗嘱”。  相似文献   

14.
目前.国内的专家和学者对“忠实义务”的理解也没有一致的意见。但从我国《婚姻法》的立法宗旨和精神看.夫妻作为依法结合的旨在白头偕老恩爱一生的亲密伴侣.双方理应相互忠诚和尊重。我国作为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种对夫妻的法律要求是必要的.这就是我们平常老百姓认为的夫妻“忠实义务”。它主要是指贞操义务.即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  相似文献   

15.
2011年12月3日,北京的吴老太太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有了这份判决书,吴老太太就有了向儿子小李"追债"的法律武器。带孙子带了6年多,带出了和孙子的感情,却不得不与儿子对簿公堂。"隔代抚养"这一浸润着浓浓亲情的社会现象,越来越难以承受来自法律的无奈和隐忧。  相似文献   

16.
朱晓华 《江淮法治》2014,(18):57-57
正【基本案情】林某系泾县泾川镇某村村民,早年丧偶,在其女儿小英14岁时,经人介绍与肖某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小英成家后与林某夫妻分开生活并生育一子王某。2000年,小英因故去世。2002年,林某去世,肖某认为其与外孙王某平时来往少,加上王某身体有病,生活也较困难,因此就未向王某主张赡养义务,独自一人生活。2006年,李某向村委会申请五保,获得批准后,住进敬老院,由村委会负责李某的日常生活及开销。2012年,肖某去世。村委会将其原居住的房屋、山场林  相似文献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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