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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上简称《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关对抵押物进行保全的规定。一、对抵押物进行保全的法律、法理依据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债务人除已设定抵押担保的财产外,已无其它财产可供保全,即使在诉讼中债务人已向第三人履行了义务,抵押担保解除,也难以保证债权人从这部分财产中得到清偿。针对这种现象,为保证债权人…  相似文献   

2.
洪传芳 《中国公证》2008,(11):34-38
甲公司是乡镇企业.申请集体建设用地建有房屋一幢共七层。甲公司将其中的一至五层作为抵押物,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后因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乙公司和甲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连带偿还银行本息及罚息。因判决后两公司均未自动履行判决书中还款义务,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3.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不转移对物的占有,将其合法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从该财产的拍卖、变卖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本文探讨的在建工程抵押是抵押的一种。《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条将在建工程抵押定义为: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笔者拟…  相似文献   

4.
为了商品交易的安全,人们在经济交往中,越来越重视担保的作用。由于财产担保比信用担保更加可靠,抵押这种担保形式被越来越多的经济合同当事人所采用,因抵押合同发生纠纷诉到人民法院的也越来越多。由于我国法律关于抵押担保的规定比较原则,审判实践中在审理抵押担保合同纠纷案件时争议较大,本文试就抵押担保合同的性质和效力,略陈管见。一、关于抵押合同的性质1、抵押合同是一种财产担保合同,是一种物的担保合同,即抵押权具有物权性。签订抵押合同的目的就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通过对抵押物这一特定财产的变价,…  相似文献   

5.
论股票抵押     
所谓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债权担保。提供抵押物的当事人称为抵押人,他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必须是对抵押物享有财产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人。接受抵押物的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抵押具有下列特点:(1)抵押是由原合同中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同债权人缔结的担保合同,它是原合同的从合同,依原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而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合同。  相似文献   

6.
试论担保中的重复抵押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试论担保中的重复抵押刘志文所谓抵押,是指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用来担保合同债的履行。提供财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抵押人,受担保的合同债的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所享有的权利,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抵押物折价或变卖所获价款优先清偿,称为抵...  相似文献   

7.
曹坤 《律师世界》2002,(4):45-45
一、案情简介 甲公司与A银行于1999年10月20日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担保期为1999年10月20日至2000年1月20日,借款总额为甲公司向A银行借款1500万元,由甲公司以其所有的“东方号”游船作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后双方办理了船舶抵押登记手续,A银行取得  相似文献   

8.
浮动抵押(floatincharge)是借款人以其所有的或某一类的现在和将来取得的全部资产作为还款保证,为贷款人利益而设立的担保物权。它突破了传统固定抵押制度对抵押物范围的局限,将其从“已存财产”扩大到“将来财产”,适应了现代工商业融资的要求,在国际商业信贷(尤其是项目贷款)中备受青睐,是种新型的物权担保方式。一、浮动抵押与固定抵押之比较(-)对抵押物“特定性、绝对化”原则的冲击在传统固定抵押担保制度下,为保证债权的顺利实现,一般要求债务人在设定抵押时必须提供具体确定的现有财产,这限制了抵押物的范围和价值,…  相似文献   

9.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其所有或经营管理的一定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由于优先受偿是抵押关系的一个重要法律后果.所以.抵押权的设立对第三人的利益影响很大。例如,甲和乙先后借给丙10万元,甲与丙以丙所有的两间房屋作为抵押物设立了抵押权;而乙既不知道甲、丙  相似文献   

10.
陈斯 《广东法学》2001,(6):20-24
抵押,是物的担保方式之一,是大陆法系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依现行民法理论通说,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继续保持对不动产、不动产之权利、动产的占用,而依照一定的方式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第2项规定抵押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一债务人下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担保法》则在第33条规定了抵押的概念为:“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相似文献   

11.
诉前财产保全应由谁管辖?编辑同志:最近,我们在进行民事、经济案件诉前财产保全时,对仅由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还是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和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均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产生了不同意见。前一种意见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界三人提供一定的法津规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但并不转移对该财产的占有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下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当抵押物是作为不动产的预售商品房时,我们就称之为预售商品房抵押。下面,本文论对预售商品房抵押的特点放力等作简略分析。一、预售商品房抵押不仅具有抵押的一般特点,还具有自身的法律特征(一)预售商品房抵押一种从合同,是主债的债权人和主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之间自愿订立的以提供预售商品房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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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吴英慧问:某企业在旭明年以其使用的26亩土地抵押给银行,贷款1721元,土地使用证交给了银行,签有抵押贷款合同。此后,该企业陆续还了一些贷款,但仍大不少。1995年8月,该企业申请玻产,法院受理并宣告破产。但对该抵押债权以抵押的土地未登记和有多个债权人土地仅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以及未经企业职代会讨论等理由,认定该抵押债权无效,某银行不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样处理合适吗?本刊法律部答:企业破产还债中,抵押债权就抵押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是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破产程序的规定。但是,并不是所有抵押债权都有优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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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有害债权的行为,得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它是合同保全措施之一。撤销权制度的确立,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维持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本文论述了撤销权的性质、撤销权的行使的条件、范围、方式、效力及期限。  相似文献   

15.
论抵押贷款     
论抵押贷款刁海峰抵押贷款,是指抵押人向抵押权人贷款时,提供财产作为按期偿还贷款的保证,在抵押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以作为优先受偿的借贷方式。关于抵押贷款,我国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均只有原则性规定。因此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6.
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一般由债权人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以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对债务人的财产加以限制,使其不能随意处分,以保证判决能够执行,债权得以实现。对诉讼以外的第三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阻止支付,看起来很突然,但由于债务往往有连环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连环债即债务人欠债权人的债务,第三人又欠债务人的债务。这样,在诉讼时,债权人的债权要求虽然指向债务人,但是债务人却空有其名,不占有财产,实际占有财产的是第三人。如果仍按通常作法时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由于债务人并不占有财产,保全措施就必然落空。而且,债务人在这种情况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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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有害债权的行为,得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它是合同保全措施之一.撤销权制度的确立,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维持债务人的财产状况,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本文论述了撤销权的性质、撤销权的行使的条件、范围、方式、效力及期限.  相似文献   

18.
1996年初,鄂南XX市A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赊购回一批驼绒被(2000床),因A公司想以商品抵付该货款,遂于同年9月8日与B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书一份。合同约定:B公司5天内向A公司提供一批农业机械(价值约15万元),A公司在同年Ic月25日前付清全部农机货款。合同还约定:A公司将ZO。0床驼绒被作为抵押物交由B公司共同保管。B&\司履约后付款期限亦届满,A公司却未向B公司偿付任何货款。A公司遂以公函向B/b司表明可由B公司处理抵押物。当B公司处理抵押物后,A公司又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侵权,并由XX市人民法院将该抵押物予以财产保全…  相似文献   

19.
《法庭内外》2006,(9):60-60
法官: 2006年2月,柳某到我处赊购价值8万元的货物时,与我签订了一份《房地产抵押合同》。约定,如果柳某不能在2个月内还清贷款,其提供作为抵押物的店房则归我所有。期满后,由于柳某未能清偿贷款,我提出办理转移抵押店房所有权的手续,却遭到柳某拒绝。无奈,我向法院起诉,要求责令柳某履行合同。不料,法院竟认定我们自愿签订的合同无效。这是为什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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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受偿权是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债务人提供财产担保的抵押物或留置物抵偿债权的权利.民法通则第89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民诉法第203条规定,作为银行贷款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务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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