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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5,(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了深化金融改革,规范金融秩序,本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和《关于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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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是金融信托投资机构和获准经营信托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的一项金融业务。自1979年我国第一家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及1980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积极开办信托业务的通知)发布以来,信托业务在全国大中城市相继恢复开展。为规范信托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发布了《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投资机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贷款业务规定)及《贷款通则》等规章,同时中国农业银行发布了(信托贷款试行办法),中国工商银行颁布了(委托贷款办法)。但至今除了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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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刑法中关于伪造国家货币或者贩运伪造的国家货币罪、伪造支票罪、违反金融法规投机倒把罪和诈骗罪的规定,作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改。《决定》的公布和施行。对打击金融犯罪、确保金融秩序的稳定。将会产生巨大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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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7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01年4月23日公布施行。《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审理相关类型的案件具有约束力。为便于各级人民法院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规定》,现对《规定》的制定背景、特点、内容和适用范围介绍如下。 一、《规定》的制定背景、特点 为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决定组建的中国华融、东方、长城、信达四家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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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坏金融秩序罪的几个问题侯国云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各种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作了详细的规定。本文拟就《决定》中的一些问题作些阐述和研究,以求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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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上)张承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1979年刑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条文最多、涉及罪名最多的一部单行刑事法律。所有2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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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围绕开放和民生两个面向明确了金融改革的整体规划,金融法制建设和金融法学研究须及时回应改革诉求,在金融改革政策的基础上完成政策法律化、原则规则化并进一步拓展和更新金融法理论,通过制度约束和制度激励,实现从金融抑制走向金融深化,从金融排斥走向金融包容的根本性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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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上海金融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上海金融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代表人诉讼规定》)。据悉,这是全国法院首个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具体实施规定,也是上海金融法院继2019年1月出台全国首个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规定后,积极探索符合证券市场司法需求民事诉讼机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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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对货币犯罪的补充和修改万选才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第一条至第五条对《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所规定的货币犯罪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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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治的立场解读《刑法修正案(六)》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修正案(六)》于2006年6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作为1997年刑法颁行以来内容最为丰富的修正案,《刑法修正案(六)》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此,我们就修正案的理解与适用作一评析。一、《刑法修正案(六)》的内容、罪名及立法评介(一)关于《刑法修正案(六)》的立法背景及内容《刑法修正案(六)》共21条。除第21条是关于该修正案生效时间的规定外,其余各条都是关于刑法条文的修正。其中,第1-4条是关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犯罪;第5-9条是关于破坏公司管理秩序犯罪;第10-16条是关于破坏金融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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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现行法律框架下金融控股公司的形成与界定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的形成,是从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开始,至1998年颁布《证券法》得到最终确立的。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同时,我国《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也分别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