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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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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举证时限制度是民事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过去,我国民事诉讼法典在举证时限上实行的是证据随时提出主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于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顺应了国际潮流,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在我国确立了举证时限制度,实现了由证据随时提出主义到证据适时提出主义的转变。但它在举证时限制度的设计上,仍然存在对一审举证时限的终点、关于举证期限的长短、对当事人约定举证时限与法院指定举证时限的关系、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应否另定举证期限等有待明确的问题,有待于深入研究和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2.
在通过对外国举证时限规定的比较及对举证时限制度作了价值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民事举证时限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创造性地规定了举证时限制度 ,使我国民事诉讼向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并重的格局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由于该制度自身存在较多缺陷 ,且缺乏完善的配套机制 ,因此在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为此 ,一方面就制度本身而言 ,应该在举证期限临界点的确定、延期举证的限制、管辖权异议案件举证期限的计算和举证期限届满前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的举证期限的确定方面进行完善 ;另一方面应从建立答辩失权制度、完善证据交换制度、保障当事人举证能力和加强法官释明权四个方面完善举证时限制度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4.
司法解释确立了举证时限(或证据失权)制度,从而使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随时提出主义转变为适时提出主义。但是证据失权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必须给证据失权以适当的救济,并设置相应的制度保障,即:在区分严格证明、疏明和加强法官对当事人举证指导的前提下,通过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等方式进行,以期证据失权制度能够兼顾案件真实和诉讼效率,促进诉讼公正。  相似文献   

5.
随着我国审判方式的改革,强化举证制度的完善,必须建立举证时限制度。而解决举证时限问题的有效途径,就是建立庭前交换证据制度。  相似文献   

6.
民事证据制度重要内容的举证时限有利于促进案件事实审理和争点查明,但由于我国举证时限制度本身价值设计的不合理以及没有相应的制度土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严重的价值失谐.重新定位制度的价值选择,突出公正价值在制度设置中地位,建构以自由心证为视角和多元化法律后果的举证时限制度,并完善举证时限远行的制度环境是困境的必然出路.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的确立对于提高诉讼效率、防止证据突袭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是由于我国具体制度不完备与相关配套制度的缺乏使我国的举证时限制度显得过于严苛。因此应当在给予当事人平等充分程序保障的功能目标下完善举证时限制度 ,规定证据失权的合理例外情况 ,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举证时限制度,导致拖延诉讼、诉讼效率低下、当事人讼累增加、法院权威受损。本文认为,举证时限制度具有实现程序公正、提高诉讼效率、强化诚实信用原则、有利于促使当事人和解等功能,因此,在民事诉讼中建立举证时限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9.
举证时限制度的正当性基础源于程序安定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该项制度要充分发挥其作用,离不开程序正义理念的确立、实质性审前程序和集中审理的制度的程序设计以及当事人举证能力的提高。通过与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关于举证时限规定的比较,我国的举证时限制度需要在立法效力层面以及具体制度设计层面进行补充与完善。  相似文献   

10.
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反思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从诉讼效益原则、处分原则、既判力理论、举证时限制度等四个方面对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进行了检讨。笔者认为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存在诸多弊端 :它降低了诉讼效率 ;有悖于处分原则、既判力理论及举证时限制度。因此 ,需要对我国民事再审制度进行如下革新 :重构民事再审制度的指导思想、严格限制提起再审的主体、重新界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严格规定再审审查的范  相似文献   

11.
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了举证时限制度 ,赋予了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新内容。本文主要阐述了举证时限制度的法律价值、局限性和运行环境。  相似文献   

12.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2012年8月31日修正后,举证时限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完善,使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逾期证据从“严格失权”过渡到了“灵活失权”,然而细节方面的规定仍存在不足。文章指出,对民事举证时限的延期应做出具体规定,设定逾期证据的采纳标准,同时要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3.
证据失权制度在民事诉讼制度中的确立必将发挥积极作用。宥于证据失权制度的自身局限 ,无法解决举证时限制度中的诸多问题。应建立多元化的救济体系 ,确保民事举证时限制度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了专门规定,但仍不完善。应在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范围、举证时限、赔偿范围的确定和同案犯在逃的附带民事诉讼问题上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制度是相辅相成的。既是对当事人提供证据这一诉讼权利的保障,又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一种程序性的限制。在重构我国民事审前程序中,还应借鉴国外立法例,建立法官释明权制度即“法官指导当事人举证”,规定当事人的主导地位和建立当事人双方和法院的共同良性互动机制。  相似文献   

16.
审前程序的改革一直是民事诉讼法学探讨的前沿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随着我国《证据规定》的颁布和实施,我国的审前程序得到了完善和发展,对我国的证据制度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国已初步确立了举证时限、证据交换等制度,但也存在需要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的举证责任制度在举证责任分担、防止"诉讼突袭"和证人作证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影响了我国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和发展.因此,加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设立举证时限制度以防止"诉讼突袭",完善证人作证制度以促进证人积极参与庭审活动,是完善我国举证责任制度,推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关键.  相似文献   

18.
目前,我国的举证责任制度在举证责任分担、防止“诉讼突袭”和证人作证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影响了我国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和发展。因此,加强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设立举证时限制度以防止“诉讼突袭”、完善证人作证制度以促进证人积极参与庭审活动,是完善我国举证责任制度、推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审前程序作为一个特定程序在民事纠纷解决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但我国审前程序的立法是滞后的,其缺陷体现在:诉答功能软化,争点无法在审前准备阶段形成;对当事人收集、调查证据缺乏必要的程序保障;举证时限制度有待完善等方面.对此,应明确审前准备程序的主体,建立起结构合理的审前程序;设立诉答程序,完善诉讼失权制度;完善举证时限制度和证据调查制度;建立法官释明权制度.  相似文献   

20.
比较西方各国的审前准备程序立法,我国的审前准备程序存在准备活动以法官为主体、准备内容上没有交换证据、归纳争点等实质性内容。为此,应从三个步骤构建我国的审前准备程序:起诉和答辩;审前证据交换和审前会议;另外还需建立举证时限制度和准备法官负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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