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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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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所有权制度是法律移植的产物。大陆法系的土地所有权乃是国家在涤除土地上的公共权力因素,使土地成为单纯的财产之后建立的私人对于土地的终极支配权。所有权将土地在立法规制之外甚至人类认识之外的潜在价值归属于个人,确立了所有权享有的无条件性,从而建立起所有权人相对于国家的终极地位,所有权因此构成了国家权力的边界。  相似文献   

2.
余兵  蒋犀勐 《法制与社会》2010,(23):243-244
国家所有权是《物权法》明确规定的所有权类型。本文讨论了国家所有权是否应在《物权法》中规定以及如何规定的争论进行了梳理,并对国家所有权进行正名,确立了科学的国家所有权概念,进而为国家所有权的科学规定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第一次引入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填补了我国在这方面的一项空白。在这之前只有《土地登记规则》中,对业主的相关权利提供保护,但是规定得非常简单。随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住进了商品房,这方面规定的不足逐渐显露出来,开发商、物业公司以及业主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物权法》的颁布虽然确立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但其规定还是较为粗糙。本文针对《物权法》中的相关问题简要的分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相似文献   

4.
范雪飞 《现代法学》2007,29(5):168-174
自罗马法始,私人所有权虽历沧桑之巨变,却一直是人类财产权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其对于个人有尊严的进行市民生活乃至政治国家之进步,都具有不可替代之价值。而在当下之我国,《宪法》及《物权法》明确规定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物权法》并对作为所谓公有制在法律上之体现的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这似乎抛弃了大陆法系以私人所有权为所有权制度之基准的传统,但事实上,私人所有权仍然是也应当是我国所有权制度的支点,只有以此为前提才能正确理解我国《物权法》的所有权制度,特别是正确认识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制度。  相似文献   

5.
王明锁 《法律科学》2009,27(6):112-122
传统民法理论与民事立法的所有权中存在着占有权能制度,在所有权和他物权之外,还存在着独立的占有制度。我国《物权法》也专编专章用5个条文规定了独立的占有制度。但这种制度彼此间存在着诸多矛盾,对人们就物的支配关系并未形成完整统一的规范机制。在现代中国物权法理论中,可以舍弃独立于所有权和他物权之外的占有制度,而在所有权占有权能和所有权分离的基础上建立起属于他物权性质的控占权制度,以使其和属于自物权性质的所有权占有权能共同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商主体对物的支配关系的二元制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6.
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缺省主体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物权法》明确了村内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乡(镇)农民集体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地位。由于近半数农村集体土地没有进行权利登记,应当在土地登记簿推定规则之外,确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缺省主体,在无法证明农村集体土地归属场合,推定其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在可供选择的制度资源中,村农民集体最适宜被依法确认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缺省主体。  相似文献   

7.
空间权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第136条明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这是《物权法》首次在立法上把土地的地表、地上、地下的用益物权分别予以确认。因此,探讨空间权就有了法律依据,正如王利明教授所言:"物权法第一次规定了空间权的概念,承认了空间是一种权利"。所谓空间权,实际上是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联系在一起的概念,它是指公民和法人利用土地地表上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相似文献   

8.
井然 《法制与社会》2010,(21):278-278
《物权法》开始实施并引入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填补了我国立法在此处的空白,是立法的一大突破。但是《物权法》的颁布虽然确立了建区分所有权,其规定还是存在些许不足,尤其是在权利归属问题上。本文浅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概念和立法上存在的不足。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所有权概念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光宗 《时代法学》2007,5(3):62-65
所有权不仅是物权法,而且是整个民法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物权法》第39条对所有权进行了描述性地定义,既继承了民法通则对所有权定义的传统,又揭示了所有权概念的部分内涵,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它没有囊括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更没有揭示出所有权作为“排他性支配权”的本质内涵。  相似文献   

10.
刘云升 《河北法学》2001,19(1):21-25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向国家所有权的统一性和唯一性理论提出了挑战。它否定传统的两权分离原则,对占有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法人单位,一概认可其享有法人所有权,缩小了国家所有权客体的范围。《建议稿》对我国传统的国家所有权理论的改造,过于生硬地照搬了大陆法系的物权法理论,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物权法是一国财产法律制度的核心,即将交付九届人大会议讨论的物权法草案,绝不可偏离巩固、发展和壮大公有制经济基础这一基本方向,而单纯追求理论体系的完整性。  相似文献   

11.
徐建平 《法制与经济》2008,(2):78-79,82
土地资源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由于我国土地立法方面的不完善,致使国家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还存在不少漏洞,这对国有土地的保护不利。笔者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物权法》、《城乡规划法》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为完善立法提供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12.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土地制度是建立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但它同时又保留着不少传统的特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事立法把土地所有权看作一种不动产所有权,因而为土地所有权所规定的也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一般法律制度。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所有权带有完全、绝对的性质,例如,《法国民法典》(第544条)规定,所有权的内容是用最绝对的而又合法的手段使用和处分物的权利。《意大利民法典》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的实施导致地下车库法律性质和地位的变化,也改变了其权利归属认定的逻辑前提。《物权法》实施前,地下车库必须依附于物业小区的宗地使用权,没有独立存在的基础,只能为区分所有建筑物的附属物。交易中未约定时,其权属随商品房的移转而一并移转;《物权法》实施后,借助于土地的分层利用制度,地下车库成为可独立交易物,由此为开发商保留地下车库所有权提供了可能,就其所有权取得无特别约定时,地下车库仍为其初始权利人———开发商所有。因此《物权法》颁布前后,有关地下车库权属判断的衔接问题尤为凸显。  相似文献   

14.
集体土地是农村价值最集中的资源,是广大农民利益实现的最重要的载体。土地的强制性征收给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带来严重的损失,补偿制度来弥补之。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体现了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对国家强制权力的制约,体现了土地财产权利与土地征收权力的均衡。由于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与技术性,《物权法》不可能对其所有问题均有规定。全面研究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尤其是研究其补偿范围及补偿标准,对我国将来制定土地征收法或在司法实践中准确适用《物权法》具有理论及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平等保护原则和私人物权制度检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富平 《法学》2007,(5):28-38
平等保护原则的最终确立,不仅仅使《宪法》精神在物权法中得到贯彻,而且也使私人所有权与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获得同等的保护。但是,平等保护真正的含义是在剔出满足用于公共利益的那部分财产后,其余财产不管谁拥有都是平等的,而且平等保护对于国家所有权保护和私人所有权保护的含义也不尽相同。有必要从物权取得、保护和利用的角度来评判物权法是否实现了对私人财产明确归属、发挥效用和有效保护的目标。在肯定《物权法》取得成就的同时,不能忽视其存在的缺憾。  相似文献   

16.
《物权法》的实施导致地下车库法律性质和地位的变化,也改变了其权利归属认定的逻辑前提.《物权法》实施前,地下车库必须依附于物业小区的宗地使用权,没有独立存在的基础,只能为区分所有建筑物的附属物.交易中未约定时,其权属随商品房的移转而一并移转;《物权法》实施后,借助于土地的分层利用制度,地下车库成为可独立交易物,由此为开发商保留地下车库所有权提供了可能,就其所有权取得无特别约定时,地下车库仍为其初始权利人——开发商所有.因此《物权法》颁布前后,有关地下车库权属判断的衔接问题尤为凸显.  相似文献   

17.
国家所有的法律表达及其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宪法规定了作为公有制形式之一的国家所有制,却并没有确立其具体的法律实现机制。为满足发展市场经济的现实需要,物权法以国家所有权概念为基础初步建立了国家所有制的物权实现机制。然而,参照私有制-私人所有权模式而从国家所有制导出国家所有权的法学原理并未真正形成。建立在国家所有权概念基础上的物权实现机制,既表现出与国家所有制的疏离,又受宪法国家所有制规范的牵引而犹豫踟蹰,难以全面满足市场经济的实际需要。物权实现机制的尴尬处境,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两组要素之间的张力:旨在消灭剥削的社会主义理论-公有制-宪法规范-国家所有制-历史;重在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主义理论-市场经济-物权法规范-国家所有权-现实和未来。这些张力所固有及由其所引发的制度矛盾和社会问题,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予以解决,当然也需要学术研究提供相关智识支持。  相似文献   

18.
留置权是法定物权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即有明确规定,而其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留置权概念的界定亦无出其右。199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虽未完全引入物权概念,但也规定和确立了以船舶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为核心的船舶物权制度。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实施,其中的留置权制度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下的留置权制度产生影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留置权概念的突破角度出发,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施行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留置权制度及海事司法实践可能产生的影响。  相似文献   

19.
民事审判中,除了要适用《物权法》总则,准确把握《物权法》的精神外,多数情况下要直接适用《物权法》分则的具体条文裁判案件,因此,本文拟对民事审判适用《物权法》分则提出一些看法,供大家批评指正。一、征收案件的处理征收既是剥夺私人所有权的一种方法。也是国家所有权取得的一种特殊方式。因此,如何规定征收这一制度,在《物权法》立法过程中曾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从正式通过的条  相似文献   

20.
李杨艺 《法制与社会》2013,(29):167-168
我国《物权法》承认土地空间权的存在,但没用赋予空间权独立的法律地位。我国城市的土地权利系统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日本为了最大程度的利用土地,设立了地上权,包括普通地上权和空间地上权。借鉴日本的做法,我国立法应当将土地空间权视为独立的物权,将空间利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予以规定,我国的城市土地的权利系统由国家对土地和空间的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空间利用权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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