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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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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家工作人员是我国刑法对一类特殊犯罪主体的称谓。国家工作人员除了能实施刑法规定的一般主体所实施的犯罪外,还由于其职务和权力的特殊性,可以实施一般主体所不能实施的职务犯罪。我国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犯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和罪刑相适应原则...  相似文献   

2.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以及现实背景 ,我国国家工作人员应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准国家工作人员。在界定国家工作人员时 ,应把握其从事公务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3.
论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针对争议已久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此文结合历史与现状、规范与现实进行了再界定。全文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于其立法的演变而理清了国家工作人员范围变化的历史脉络; 第二部分着重在于厘定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准国家工作人员的逻辑关系; 第三部分对于 “国家机关”的范围进行了分析界定; 第四部分对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本质特征的“从事公务”之应有之义进行了探讨; 第五部分对各类 “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进行了分析界定  相似文献   

4.
国家工作人员是我国刑事立法的重要概念之一,对于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有重大意义。但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理解,目前无论是刑法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都存在不同的认识。  相似文献   

5.
王某某自1995年3月开始,在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南开支行某分理处任司机,同时在银行业务比较忙时也兼任出纳员,负责办理到储户单位上门收款的工作。2000年4月30日至5月8日,王某某将天津市城西供电分公司的5笔电费共计现金人民币129444.57元收讫后,采用不向所在银行交帐的手段擅自截留,后经城西供电分公司追问,王某某于同年7月5日,将上述款归还入帐。同时10月8日至11月7日,王某某又以同样手段先后截留城西供电分公司的电费35笔共计人民币590769.65元。其中,在同年10月12日至11月7日分5次以个人名义,将共计370000元公款借予从事建筑业的崔某用于其个人的经营活动,崔某给王某某写有5张借据;同年10月,王某某用截留的公款27000元购得夏利汽车一辆,归个人使用,余之公款均挥霍。  相似文献   

6.
构成贪污、贿赂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1997年《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与1979年《刑法》(以下简称原《刑法》)对于这一问题的规定基本是一致的,但问题是在这个问题上一些司法解释与刑法的规定不统一,且有很大的差异,造成了在执法中的不统一和偏差。新《刑法》实施不久,而检察机关所办理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犯罪案件多发生在新《刑法》实施之前,且犯罪嫌疑人多为国有公司。企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按照“从旧兼从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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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林镜兰 《政法学刊》2005,22(6):43-45
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准确定性与适当量刑以及对其预防遏制问题。要理解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委派”人员适格性之形式和实质要件和“委派”人员从事公务性的特殊涵义。  相似文献   

9.
国家工作人员在我国刑法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是决定一些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刑罚轻重等重要依据之一。为了便于司法机失正确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罪,“国家工作人员”这一法律术语应该有其确定的内涵和外延。但是,现状令人遗憾。刑法虽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  相似文献   

10.
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之立法与司法解释评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何泽宏 《现代法学》2003,25(1):95-99
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是长期困扰刑法理论界和司法部门的一个难题。国家立法机关和最高司法机关虽对其作过多次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但却仍然存在内涵不清、外延不明,难予认定的问题。为此,本文对历次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解释之得失进行了回顾、比较与评析,旨在为准确理解和把握本概念提供有益的思路。  相似文献   

11.
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是刑法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它不仅关乎犯罪者的定罪处刑,更是界定职务犯罪的根本所在;同时这一问题又是理论和实践中的一大难题,成为刑法修订中的争论焦点。新刑法第93条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范围后,由于对“从事公务”等字眼的不同理解,理论和实践中出现了诸多分歧和焦点,本文拟从新刑法规定入手,力求确定其具体内容,以求教于学界和实务界。一、国家工作人员的本质特征在确定国家工作人员的外延前,首先应揭示其本质特征,确定一个宽窄适度的标准。标准确定了,外延就确定了。那么国家工作人员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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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现行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  相似文献   

13.
由于现行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不明确性,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准国家工作人员)范围之界定,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争议较大。本文着重从宪法学理论、法理学角度出发并结合当前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实际,对准国家工作人员之范围作出分析界定,提出许多相关立法建议,以期对该条规定的立法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论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下载免费PDF全文
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论孙谦尹伊君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实施的与自身职务有关的犯罪行为的总称。以现代民主政治和法制的观念看,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在本质上是一种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行为,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权力异化和失控现...  相似文献   

15.
目前,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就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问题,仍存在着分岐。在对现行《刑法》第93条中一些颇具争议的问题进行分析后,以期真正地梳理出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相似文献   

16.
国有独资公司改制为国有控股公司企业的,除了非国有企业委派的工作人员之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一律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改制为国有参股企业的,除国有公司企业专门委派的人员之外,其他人员一律视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劳务人员不是管理者,而是管理的客体,是管理对象中的人,不能成为职务犯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17.
刑法因果关系是刑法学领域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其同时也是个包含的具体问题多且又极难达成共识的话题。在刑法因果关系所关涉的问题中,刑法因果关系的刑法学地位应从其所能发挥的作用或所具有的意义去加以考察;刑法因果关系的"孤立简化法则"应从维系因果关系的哲学本性和避免所谓刑法偶然因果关系论的实践危害予以全面而深入的践行;刑法因果关系应在环境犯罪的场合以"正反法则"来补强"孤立简化法则"。  相似文献   

18.
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是处理贪污渎职案件的重要问题.在剖析刑法第九十三条基础上,从国家机关、从事公务、国有公司等方面阐释,以期明确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相似文献   

19.
国家工作人员分为两类、四种,每一类、每一种各不相同,不能笼统地以单一的身份、公务或二者的简单综合作为判断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实质标准,而应在公务概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其与身份、职权、国家权力等的具体关系,区分两类、四种国家工作人员而予以分别认定。第一类包括一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核心,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为实质标准;第二类共三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外围,其中,第一种国家工作人员从事的公务是包含职权要素的职务活动,第二种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务概念的基础上以受委派的身份为关键,第三种国家工作人员则以公务中包含国家权力因素为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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