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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兵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4):60-62
人质解救行动中,人质的行为反应对解救行动有着重要的影响。将人质的行为反应分为人质的自救行为、人质帮助劫持者的行为、人质的呆滞行为三种,系统分析了各种行为的产生原因、对解救行动的影响,并就各种行为反应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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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质劫持谈判是解决人质劫持危机较好的方法。它可以零伤亡为代价 ,不战而屈人之兵解救人质 ,亦可以为武力解救人质创造条件。人质劫持谈判的准备要知己知彼 ,方能百战不殆。人质谈判由三个阶段组成 ,即建立感情阶段、提出条件阶段和相持阶段 ,每个阶段谈判的技巧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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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博弈论思想应用到处置人质劫持事件指挥决策当中,从着眼人质安全出发,对在解救人质过程中博弈双方的策略运用、得失计算以及对抗过程等进行建模研究。在处置人质劫持事件博弈基本要素分析的基础上,对博弈对抗过程中双方策略选择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最终得出我方的最优策略选择,最大程度地保证人质安全,实现指挥决策效能的最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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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人质固守室内之罪犯的攻击方法山西夏县武警专科学校张昌友“利用人质固守室内之罪犯”,是指在暴力事件中,利用人质和房屋作掩护,进行拒捕顽抗的暴力犯罪分子。罪犯利用人质和房屋负隅顽抗,敌暗我明,室内空间有限,结构复杂,且有人质在此,处置难度大,倘有不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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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2002年10月23日,50多名车臣恐怖分子在莫斯科市一家文化宫劫持了近千名人质,要挟俄罗斯联邦政府从车臣撤军,否则就炸毁大楼,枪杀人质。26日凌晨,俄罗斯特种部队发动营救人质行动,32名武装分子被当场击毙,128名人质不幸在这一事件中死亡。2004年9月1日上午,一伙头戴面罩、身份不明的武装分子突然闯入俄南部北奥塞梯共和国别斯兰市第一中学,将刚参加完开学典礼的大部分学生、家长和教师赶进学校体育馆劫为人质。为保证人质安全,俄警方一直未对绑匪采取行动。双方通过中间人谈判后,26名妇女和儿童2日下午获释。3日下午1时左右,俄紧急情况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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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质及其他人员的生命安全乃警方处置劫持人质案件的最高指导原则。自“慕尼黑事件”以来,反劫持人质谈判作为避免冲突升级的首选径路渐渐为人们所采纳。人质成为劫持者与警方对峙的“工具”后,有可能会对实施者产生强烈感情依恋(即人质情结),此种形成机理可从需求层级、防御机制以及认知失调理论视域予以探究。在反劫持谈判推进中,科学运用人质情结可有效保护人质安全,积极引导劫持者共商“非零和博弈”的和平方案。同时,警方也应注重危机落幕后的人质心理重建与完善,通过认知行为治疗的“七步疗法”来消弭劫持事件所造成的认知障碍和不良反应,增强其重启生活的信心与复原力,以助其逐步回归正常的生活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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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上午,长春市北安路发生一起歹徒劫持人质事件,一名歹徒用刀挟持了开着红色宝来车的郭女士,警方在与歹徒进行了近三个小时的对话,满足了其提出的要钱要求,提出用女民警甚至市公安局副局长替换被劫人质,但最后仍未奏效,情绪失控的歹徒用刀扎向人质颈部时,警方开枪将其击毙。案件的最后结局是人质抢救不及死亡、歹徒被击毙,不能不说这是一次失败的解救,所有民警和人质亲属、群众一样地深感痛心、惋惜。解救人质的案件情况紧急复杂,解救不可能次次圆满成功,人质在解救过程中被杀的惨剧在国外也时有所闻,如2002年10月车臣恐怖分子在莫斯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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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在反劫持人质的案件中,劫持犯劫持人质大多都是为了达到要威胁有关部门答应他们的各种条件。虽然人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但是杀害人质并不是劫持人质犯罪分子的目的和追求的目标。在这种背景下,反劫持斗争既然首先是力求人质生命不受到伤害,那么,同劫持人质犯罪分子谈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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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5,(1)
绑架现场均衡构成要件:绑架者、解救者、人质三方须同时参与;三方都有"人质安全"的故意;三方在客观上均为维持对峙现状的消极不作为。均衡契约有三个特点:内容是"人质安全、维持现状";形式主要为自然形成的"默契";期限不特定。均衡契约具备现场控制、提供谈判空间、人质安全以及社会教育功能等既定效果。寻机击毙绑架者,耐心不足,缺乏同情心,均是错误和非理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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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3日,一伙车臣武装分子闯入莫斯科轴承厂文化宫,将剧院内的800多人扣为人质。一时间,全世界都关注着人质的生命安危。26日清晨,俄罗斯特种部队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战斗,击毙了车臣匪首之一的巴拉耶夫以及三十多名绑匪,成功解救了人质。这次事件中俄特种部队“阿尔法”的出色表现再次吸引了世人的目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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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人质解救谈判,是指在劫持人质案件中,解救人质一方围绕着劫持者能否中止犯罪及其中止犯罪的条件与劫持人质一方所展开的对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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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恒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5):17-21
劫持人质案件具有公开的暴力性、对抗性、残忍性和处置结果的不确定性。警方在处置这类突发案件时,成功、顺利、安全地解救人质是根本目标。警方在处置劫持人质案件过程中,处置难度很大,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人质的伤亡。为了达到制服犯罪分子,成功解救人质的目的,现场参与处置的警方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协同作战,武力与谈判相结合及智取"四项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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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从古老的商业逻辑人事关系角度讲:"人质(Hostage)"一词即具有一定的商业和信用含义,也包含一定的异化人性的野蛮。[1]旧社会的人质抵押与当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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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郁蒙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5):108-110
绑架罪侵害的法益是人身自由与安全,不包括第三者自决权。绑架罪是单一行为犯,只要成功绑架了人质即为既遂,勒索财物或其他不法目的是主观的超过要素。绑架罪中的第三人包括对人质的处境会产生忧虑的任何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