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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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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共同被告人供述的类别证据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为六种,共同被告人供述究竟是属于被告人供述,还是属于证人证言?还是兼有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的双重性格?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  相似文献   

2.
我们认为,共同被告人的供述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是不同意共同被告人具有双重身份。理由如下: 形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六种证据之一,经过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共同被告人也是被告人,其供述理所当然包括在内。共同被告人是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也是真正知情者,并在不少案件中共同被告人的供述具有不可代替的证据价值。  相似文献   

3.
共犯同案被告人供述无论是关于自己的犯罪供述,还是关于同案被告人的犯罪供述均为被告人供述。而非证人证言;具有牵连关系的共同被告人如果仅就自己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时,其性质是被告人供述;共犯在分离程序中基于共同犯罪事实的陈述,是被告人供述。同一程序中,只有共同被告人供述一致的,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处罚;分离程序中只有共犯供述也不能定案。  相似文献   

4.
刑诉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一法条中对“被告人”没有作进一步具体化的阐述,它既可理解为单一被告,亦可理解为共同被告。如果“被告人”是单一被告,证据上只有单一被告人供述而缺乏其他证据,是孤证,按照刑诉法第46条是不能据以定案的,  相似文献   

5.
证据价值也称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案件事实的证明意义。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由此可见,证据价值的有无及其大小取决于两因素:其一,证据本身必须是真实的,具有客观性;其二,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客观的联系,具有关联性。只有具备以上两个条件,证据才具有证明力和实质的诉讼意义。证据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任何一种证据的价值有无和大小,因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而  相似文献   

6.
共同被告人的供述可否作为定案的证据,是有争论的,明显的是司法实践与法学界某些同志的理论对不上号,形成“各说各的,各干各的”的局面。理论是指导实践的指南,实践是理论的源泉,两者应该密切联系,不可分割。我们可以也应该通过理论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的共同探讨,求得比较一致的认识,尤为重要的是总结我国长期来的司法实践经验,充实理论。有些同志认为“仅有共同被告人的供述,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样的结论,未免绝对化了,实践中是行不通的。我们在办案中遇到过这样一些情况:一类是对共同犯罪案件的主要事实除了共同被告人的供述外无法取得其他证据。如多人结伙深夜  相似文献   

7.
论被告人庭前供述的证据能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维彬 《法律科学》2014,(5):138-149
被告人翻供是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一大难题,由于被告人庭前供述缺乏证据能力规则的约束,法官普遍以被告人庭前供述定案,这是导致我国冤假错案的一项重要原因。为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被告人庭前供述的证据能力规则。国外在被告人庭前供述准入制度的设置上,存在传闻例外模式与直接言词模式;在庭前供述排除制度的设置上,存在正当程序模式与任意性模式。我国宜借鉴直接言词模式与任意性模式,在庭前供述与当庭供述一致时,庭前供述不具备证据能力;在庭前供述与当庭供述不一致时,庭前供述如果具备自愿性要件可以作为弹劾证据,只有同时具备自愿性与真实性要件时才可作为实质证据。  相似文献   

8.
谷晓丽 《法制与社会》2012,(12):269+274
同案共犯被告人可以成为证人;同案共犯被告人供述作为定案依据时一般需要遵守证据补强规则,达到质与量的结合,并注重寻找证据的联结点.  相似文献   

9.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刑事证据的一种。对于什么是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怎样审查判断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我国法学界曾有不少学者撰文进行过探讨。为了使探讨推向深入,在此,笔者不揣冒昧,试图作进一步的研究,以求教于专家和学者。  相似文献   

10.
被告人当庭以受到刑讯逼供为由翻供是公诉人出庭时经常遇到的问题,如何确保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合法性,是公诉人出庭公诉面临的较大挑战,也是公诉工作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一、审查起诉时发现疑点要启动审查程序。庭前审查证据的重  相似文献   

11.
只有被告人供述能否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并不是法律作出一条规定之后就圆满解决了的问题。实际上,受法律传统、诉讼价值观念、执法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对这一问题不可能也不应该得出一个“普适”的结论。一、对“被告人供述”的范围之理解刑诉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被指控犯罪以后,就成为刑事诉讼活动的中心人物,处于特殊的法律地位。他既是诉讼的主体,又是证据的来源,同时也可能是刑罚的对象。被告人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否犯罪或怎样进行犯罪的知道得最清楚,他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而每个案件的被告人,从个人利害得失出发,无不要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就其行为有罪还是  相似文献   

13.
张剑  冯莎 《中国检察官》2014,(22):36-37
举证责任,简单说就是提出证据以证明自己观点的责任以及不能提出证据时承担失败结果的责任。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49条的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这是《刑事诉讼法》首次对举证责任作出的明确规定,标志着无罪推定原则精神在法律中的进一步贯彻。实践中,当被告人明显做虚假陈述后。  相似文献   

14.
<正> 审讯的不能正确进行,除审讯人员自身因素外,主要是被告人头脑中的供述障碍。能否突破这种障碍,是审讯工作成败的关键。因而,审讯人员应尽全力探寻被告人头脑中存在着怎样的供述障碍,并找准其相关因素,设法打破其供述障碍,使之产生供述动机并形成供述决意,乃是审讯工作研究的焦点。大量审讯案例提示,在导致被告人拒不供述的多种因素中,除不以被告人个人  相似文献   

15.
《政治与法律》丛刊第六辑刊载的汪纲翔同志的《同案被告人可否互为证人?》一文认为,同案被告人不能互为证人,不能根据他们的供述来定案。这个看法值得商榷。 (一)同案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可以作为证据,互相印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并明确规定有六种证据,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就是其中的一种。同案被告人的  相似文献   

16.
【裁判要旨】被告人供述前后不一致,出现反复,是刑事审判实践中审查判断证据经常遇到的问题。根据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两高三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的规定,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审查,应当结合控辩双方提供的所有证据以及被告人本人的全部供述和辩解进行。被告人庭前供述一致,庭审中翻供,但被告人不能说明翻供理由或者其辩解与全案证据相矛盾,而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被告人庭前供述。  相似文献   

17.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的预审员、检察员、审判员等司法工作人员,审查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最基本的刑事诉讼活动之一。正确地判断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准确、及时地  相似文献   

18.
赵宁 《犯罪研究》2004,(4):43-48
被告人有罪供述补强规则属于证据证明力规则,主要目的在于对被告人有罪供述证明力进行限制,我国刑事诉讼法也对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提出了补强要求。应以实体法为依据,从证据法的角度对该补强规则的性质、根据、适用范围、和补强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明能力、共犯有罪供述方面进行明确,以求补强规则能在刑事司法中得以恰当的运用。  相似文献   

19.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往往被视为“有罪之最佳证据” ,如果该供述出自任意 ,则易被当作可靠的证据采用。但是 ,供述即使是合法取得的 ,并且出于任意 ,也有虚假的可能。因此 ,对于未排除的供述 ,其可靠性成为首先要解决的头等大事。供述的补强规则 ,是适用于供述的一项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20.
编者按:刑诉法虽然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但对于共同犯罪中,同案被告人供述一致能否定案,司法机关乃至理论界仍存在较大争议。本期刊发了两篇观点截然相反的文章,目的在于通过学术争鸣为司法实践提供发展思路。并且,细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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