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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受贿罪客体与主体研究贺晓清,周世锋商业受贿罪与公务受贿罪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其中最明显的区别表现在主体和客体方面。科学划定商业受贿罪的主体和客体对于正确定罪量刑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一、商业受贿罪客体。商业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当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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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与受贿罪的主要区别张志华贪污罪与受贿罪虽有许多相同之处,但仔细分析,它们之间又是有严格区别的,主要表现在:(一)二者侵犯的客体不同。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因而属于侵犯财产罪的范畴;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因而属于渎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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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犯罪的几个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贿赂罪的客体关于贿赂犯罪所侵害的客体,国内一些学者这样阐述,“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即正确执行国家机关对内对外职能任务的一切活动”①“受贿罪侵犯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活动”②实际上.贿赂犯罪侵犯的客体问题.刑法学界一直存有争议,特别是近些年来.伴随贿赂罪滋生出很多经济犯罪.使得贿赂罪的客体问题略趋复杂。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刑事立法,曾将受贿罪列入贪污罪.渎职罪.或经济领域的犯罪。随着立法的不断变化,刑法理论对于贿赂罪的客体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贿赂犯罪属于渎职罪的一种。有很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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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法理论上对犯罪客体的分类,犯罪客体可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关于受贿罪的直接客体,由于最能体现受贿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从而揭示这种犯罪的本质,所以学界存在的争议观点也比较多。笔者基于对国内外关于受贿罪客体观点的分析与评判认为,重新审视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应该是受贿罪的客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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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客体是该罪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之一,直接影响其正确定罪与量刑。然而理论界对受贿罪客体的具体内涵观点却不一致,这导致了司法实务中对受贿罪在罪与非罪及此罪与彼罪认定上的混乱,影响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因此非常有必要对受贿罪客体给出一个比较合理的定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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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客体比较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何承斌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4,6(5):10-12
受贿罪的客体历来为中外刑法理论所重视。我国刑法理论对受贿罪客体的认识存在不周延之处,考虑到现实中受贿的各种情形,受贿罪的客体应为“职务和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公正性)以及社会对职务和职务行为的信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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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受贿罪的犯罪客体(一)理论上的主要观点自1979年刑法规定受贿罪以来,刑法理论上关于该罪的犯罪客体就产生了争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一是认为该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二是廉洁性说,认为该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三是复杂客体说,认为该罪的犯罪客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四是选择客体说,认为受贿罪的犯罪客体是一个以基本客体为核心与兼及客体选择组合的结构性客体,即以国家公务的正常进行和公务的声誉为基本客体,与社会经济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选择组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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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受型受贿罪为什么要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把受贿罪分为索取和收受两种类型:索取型受贿罪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收受型受贿罪必须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为什么法律规定收受型受贿罪必须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呢?首先,“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收受型受贿罪客体要件对行为要件的必然要求。受贿罪侵犯的客体,当前刑法学界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活动”为通说。但笔者认为,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的廉洁性。公务活动的廉洁性之所以会被侵犯,就是因为行为人为了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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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贿罪的客体 刑法理论界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二种主要观点: 第一,简单客体说,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一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二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三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第二,复杂客体说则认为,受贿罪不仅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且还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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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是实践中案发率非常高的腐败犯罪,作为刑法学界研究较为深入的一个犯罪,其概念、构成要件、与它罪的区别、证据的判断、运用等问题的探讨已经有一个大致的眉目。然而,站在另一个平台和视角,学界对于受贿罪选择客体的研究却甚少。本文从一个细微的切入点探究了受贿罪选择客体及其对定罪量刑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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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应成为受贿罪的成立条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受贿罪的成立,要求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条件。本文提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与受贿罪的保护客体是否受到侵害无直接关系,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在不同情况下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价值评价相反,因此将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收受型受贿罪的成立条件不具有合理性。依据受贿罪的保护客体之设定以及规定该罪的价值追求,应当将为他人谋取利益从受贿罪的成立条件中删除,同时依据受贿的同时是否枉法作为划分不同受贿罪类型的根据,以使受贿罪的立法规定具有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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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是单一客体;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主观方面是故意谋取行贿方的利益。贪污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客观方面是以侵吞等方法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主观方面是故意占有公司财物。吴某等三人接受某公司支付的劳务费和搬运费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当行为,不能认定构成受贿罪,但是他们接受钱财后将其私分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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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税务局的行为应定单位受贿罪李金根《人民检察》1995年第5期登载了《他们的行为应定何性?》一文。笔者读后认为,且税务局的行为应定单位受贿罪,某镇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理由是:(一)县税务局、某镇的行为侵害了复杂客体。这两个单位违背各自职责,利用国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