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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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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沈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是一起全国罕见的腐败案件,给沈阳市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带来极大的危害。正如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同志所指出:“慕绥新等人的所作所为带坏了班子,败坏了风气,给沈阳市的经济建设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相似文献   

2.
一位参加沈阳市党代会的企业家代表,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一个香港记者都能从慕绥新价值几万元港币的一身腐败行头上判断出这个腐败市长,为什么慕绥新、马向东身边的人就是发现不了?”此话见于《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新闻观察”。其问虽是就慕、马一案有感而发,却有“普遍意义”。对于慕、马一伙的腐败,周围的人真是没有发现一点蛛丝马迹吗?真是因为不易发现才使其“越坐越大”吗?我以为不是。身边的人恐怕早就看出这两人是腐败分子了。是内地的记者反应迟钝么?恐怕也不是。我敢断言,沈阳市的记者肯定比香港记者更早更容易发现慕、…  相似文献   

3.
顾威 《党建文汇》2001,(11):34-35
2001年10月10日10时,辽宁省大连市、抚顺市,江苏省南京市等地人民法院分别对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沈阳市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16名贪官进行了审判,慕绥新被羊死型缓期二年执行,马向东被判死型。至此,轰动全国的“慕马案”终于尘埃落定。  相似文献   

4.
王竹 《党建文汇》2002,(2):30-31
2001年10月10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关注的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慕绥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记者通过对慕绥新案办案人员的细致采访,了解到一些既让人震惊又让人觉得可悲、可笑的事实,同时,办案人员首次透露了慕绥新没有被判处死刑的原因。  相似文献   

5.
悲剧人生     
没有人会拿痛苦作为人生的代价来迎接自己凄凉的晚年,但是很多事情都是走到那一步才看得清楚。多行不义必自毙,从自然规律来说,这是天意;从个人来说,这是人为的,因为命运总是由自己把握的,怨不得别人。尽管这个道理并不深刻,却是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走进铁窗才琢磨透的。走上仕途的慕绥新踌躇满志慕绥新的父母早年参加革命,一直跟着革命队伍南北转战。当全家随着革命队伍北上,来到长春安居下来时,慕绥新已经9岁了,他和妹妹一起上了学。从小学到高中,他的学习成绩一直遥遥领先。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清华大学。世事如白云苍狗,…  相似文献   

6.
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腐败问题最近被曝光。据中纪委的通报,其收受贿赂和礼金,“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显然,这“巨大”与“严重”,决非短时间所能形成,也决非“神不知,鬼不觉”。既然如此,为何其能够边腐败边升迁以至于今呢?是慕绥新善于伪装,抑或是其他?  相似文献   

7.
首次公开的慕绥新忏悔录表明,慕绥新在沈阳市任职的4年中,有180余人,其中85%以上是各级各类干部,每逢年节,大事小事,以各种名义给其送钱物多达600余万元。每次。看望”送钱大约在1万元左右,如果从个人收入中支出,对大多数人采说是根本办不到的。  相似文献   

8.
大凡贪官东窗事发,身陷囹圄之时,都表示忏悔。其忏悔词往往也是大同小异,无非是“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放松思想改造”之类的套话。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昔日这个峨大冠、坐高堂、不可一世的高官,在成为阶下囚后,在其“书面检查”中虽然也毫不例外地讲了许多类似的套话,但其中也有“实话实说”,令人深思。 慕绥新自己讲:自1994年担任辽宁省建设厅厅长起,至2000年12月辞去沈阳市市长止,尤其是在沈阳  相似文献   

9.
慕绥新(沈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 权力对公众而言,既可造福百姓,也可祸害事业。对个人而言,既可建功立业,青史留名,也可腐化堕  相似文献   

10.
自诩“党内个体户”的人是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也算是他的一大发明。“党内个体户”是指那些独断专行、一手遮天的腐败分子。身为相当一级党的领导干部的慕绥新,竟公开自称为“党内个体户”,他确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党内个体户”。“市长”这一角色不过是他经营的一个“项目”,他对沈阳市的一切,具有至高无上的绝对决定权、支配权。他所作所为,不要党内监督,不要集体领导,不要党的纪律,不要党的组织原则,不要法律的约束,我行我素,目空一切。更使人难以置信的是,慕绥新在经济上也特具贪婪性、掠夺性,他不惜冒着被绞首的危险,大量贪污受贿,他…  相似文献   

11.
摘要诠释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的几则语录,不仅可以丰富我们的见识,更有助于我们识别腐败分子的真面目。  相似文献   

12.
当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只是把责任挂在嘴上,而行动上却无所作为,饱食终日,得过且过,浮于表面,不求实效。有的布置工作满足于发文件、开会,不检查、不监督、不指导;有的只当官不做事,只用权不尽责,尸位素餐;有的对自己职责范围以内的事,怕担风险,不敢果断决策,贻误战机;有的遇到问题绕道走,回避矛盾;有的对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不敢抓不敢管,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放任自流;有的对影响社会治安的苗头性问题,听之任之,视而不见;有的所领导的地区、部门事故案件不断,但酒照…  相似文献   

13.
《党课》2008,(9):45-45
党性锻炼的八项要求 学习理论,坚定信念;刻苦努力,学业优良:联系群众,乐于服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严守纪律,服从组织;勇于批评,坚持原则;注重修养,讲究公德;以身作则,树立形象。  相似文献   

14.
辽河奔腾,涤荡尘埃. 发生在辽宁省沈阳市的慕绥新、马向东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的一批犯罪分子,为他们的贪婪和罪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沈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和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分别被依法判处死缓、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马向东2001年12月19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伏法.同时被审判的14名罪犯也受到了法律的严厉惩罚.  相似文献   

15.
在分析沈阳市慕绥新、马向东等高中级领导干部蜕变为腐败分子的原因时,有人把他们腐败的根源归结为体制问题,说现在社会风气不好,腐败成风,在这样的环境中,“好孩子也得学坏”。咋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细一琢磨,此言谬矣!  相似文献   

16.
沈阳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慕绥新,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是一起全国罕见的腐败案件,给沈阳市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带来极大的危害。正如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同志所指出:“慕绥新等人的所作所为带坏了班子,败坏了风气,给沈阳市的经济建设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沈阳案件被揭露出来后,辽宁省沈阳市的广大党员干部在震惊之余,更多的是进行反思。在“慕、马”等反面教员面前,他们想的是怎样实践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想的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努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相似文献   

17.
大凡贪官东窗事发,身陷囹圄之时,都表示忏悔。其忏悔词往往也是大同小异,无非是“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放松思想改造”之类的套话。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昔日这个峨大冠、坐高堂、不可一世的高官,在成为阶下囚后,在其“书面检查”中虽然也毫不例外地讲了许多类似的套话,但其中也有“实话实说”,令人深思。  相似文献   

18.
2000年10月至2001年1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和江苏省委、省纪委及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贾永祥、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刘实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慕、马案件涉及领导干部人数之多,违纪违法金额之大,案件情节之复杂,造成的后果之严重,实属罕见。这是一起典型的团伙性腐败案件。慕绥新因受贿金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马向东因贪污、受贿金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死刑。同时,司法机关对慕、马等案涉及的一批重要案件…  相似文献   

19.
没有人会拿痛苦作为人生的代价来迎接自己凄凉的晚年,但是很多事情都是走到那一步时才看得清楚。多行不义必自毙,从自然规律来说,这是天意:从个人来说,这是人为的,因为命运总是由自己把握的,怨不得别人。尽管这个道理并不深刻,却是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走进铁窗才琢磨透的。  相似文献   

20.
若武  王芳 《党风建设》2001,(11):23-24
提起慕绥新,沈阳人有一种复杂的感情。作为一市之长他确实能干,然而却又不干净,收受贿赂的金额叫人听了就心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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