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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论教学论的实践转向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以理性主义为基本取向的传统教学论在教学论发展早期虽有一定合理性,但其实践解释能力和学科建设在今天都面临严峻挑战。从根本性质上看,教学理论是实践理论;它不能以“教学理念世界”为研究对象,而要直面“教学生活世界”;其致知目标不应过分调强普遍、确定的教学知识,而要致力于为教学活动提供实践智慧(实践之知);其理论陈述不应追求宏大体系,而要突出教学信念的自由表达。相应地,教学理论研究也要脱下“立法”的外衣,参与到教学实践中,并在实践的反思与批判中,实现理论的阐释与对话。  相似文献   

2.
本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犯罪论体系进行了简要的对比分析,以期有益于进一步深入的理解犯罪论体系的本质。  相似文献   

3.
从西方伦理学史看,伦理学研究的领域发生过四次重大转变。这四次转变为伦理学开辟了应该致力于研究的主要领域,但西方伦理学并没有将所有这些领域作为伦理学都应该研究的领域。德性伦理学的复兴对于伦理学界反思和探讨伦理学的学科结构起到了重大的促进作用,对于推动伦理学研究领域的整合具有重要意义。但它本身把研究的领域仅仅局限于德性问题,对其他领域的研究漠不关心甚至持否定态度。伦理学应包括价值论、规范论、德性论、仁爱论几个基本研究领域或主干分支,它们所研究的对象实际上是复杂道德现象的四个基本领域。在这四个分支中,德性论在伦理学中的地位十分特殊,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具有核心地位。  相似文献   

4.
孙斯文 《法制与社会》2015,(5):169-170,173
罗尔斯的正义论受到了来自女性主义的批判,这种正义论被认为构建于一个不完整的契约之上,正义的基本原则不适用于家庭,而且以表面中立平等的术语掩饰实际上的两性不平等.这些批判对于罗尔斯正义论并不是简单的否认或推翻,而是以女性的视角丰富了正义论这个话题的讨论.  相似文献   

5.
一、依法行政是人类社会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人类社会从产生那天起,就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的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产生这一矛盾的关键在于其背后的供求(人的需求与社会供给)矛盾。人的需求是多层次的、无限的;而由社会生产力水平和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决定,社会供给是渐进的、有限的。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通过研究整理,把人的需求概括为五种: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自尊需求、自我实现。马克思、恩格斯把人的需求划分为三个层次:自下而上需求、享受的需求、发展需求①。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这些需…  相似文献   

6.
有关犯罪认定的标准问题,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经历了百余年的对立,逐步趋向融合。折衷主义已成为当今世界占主导地位的理论。其中所体现的优秀价值有利于丰富和发展我国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相似文献   

7.
在刑法学界,关于刑罚的理论,向来就存在报应论和功利论之争,而作为功利论其中一支的个别预防论,在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的辉煌过后,也因其自身的缺陷而最终从历史舞台中淡出。本文拟探讨个别预防理论的蕴涵,从多角度分析个别预防论的优劣所在,并寻求该理论的出路。  相似文献   

8.
构成贪污、贿赂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1997年《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与1979年《刑法》(以下简称原《刑法》)对于这一问题的规定基本是一致的,但问题是在这个问题上一些司法解释与刑法的规定不统一,且有很大的差异,造成了在执法中的不统一和偏差。新《刑法》实施不久,而检察机关所办理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犯罪案件多发生在新《刑法》实施之前,且犯罪嫌疑人多为国有公司。企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按照“从旧兼从轻”…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经济学原理和房产交易法律制度着手,提出房产中介具有提供房产交易机会、提供房产交易信息和提供房产交易服务三大功能。进而分析指出:二手房买卖方与房产中介签订的委托售(买)房合同不是单纯的居间合同,而应是确定房产中介负有居间义务和附带提供房地产咨询、估价服务义务的合同。笔者经实际调查后,对当前房产中介不规范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进行了归纳与整理,对其中三个方面八种不规范行为提出了相应的诉讼矫正对策;针对其他五种不规范行为和产生房产中介不规范行为的社会原因提出行政管理措施方面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0.
论环境法的价值   总被引:11,自引:1,他引:10  
刘建辉 《河北法学》2003,21(2):67-72
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双重性 ,即它不仅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在涉及环境保护时形成的社会关系 ,也调整人与自然之间利用与被利用 ,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这种调整对象的双重性使环境法学的价值内容也具有了双重的内容。这就是环境法具有正义和功利双重价值 ,而正义价值和功利价值又都具有双重的内容。其中正义价值包括人类正义价值和自然正义价值 ,功利价值包括物质功利价值和精神功利价值。这些价值考查 ,有着其哲学、伦理学、自然科学和经济学基础 ,它的内容和界定也是以这些知识为理论基础的。  相似文献   

11.
论法人的侵权行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尹田 《河北法学》2002,20(2):20-25
法人与自然人一样 ,具有侵权行为能力。但法人的侵权行为是指法人以自己的行为致人损害 ,其法律要件与法人就他人 (法人成员 )的致害行为所承担的民事责任有所不同。法人侵权行为的成立 ,须具备以下条件 :须为法人的代表机关 (代表人 )或其他有代表权的人之行为 ;须为因执行职务而致人损害 ;须执行职务之加害行为构成侵权责任的条件。法人对其代表人执行职务的致害行为 ,应对受害人单独承担全部责任 ,然后得根据法人章程或者公司法有关规定 ,对有过错的代表人进行追偿或者处罚。  相似文献   

12.
论义务的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提到的所谓义务的价值是指义务规范在法律中的功能、作用、意义而言,而不是指义务规范所试图实现的法律价值目标。笔者认为,义务的价值表现为:义务的伧理意义、义务的利益保护作用、义务的信息价值、义务的规范操作功能。对于义务价值的探讨,能丰富我国法理学研究的内容。本文对此问题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相似文献   

13.
论拟制的自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辩论主义的重要体现,拟制的自认在各国民事诉讼法中一般均有明确规定。关于当事人的“不知”或“不记得”之陈述应否作为拟制的自认,德国规定了较严格的许可要件,日本不将其看作自认,我国台湾地区则赋予法院裁量权。我国现行司法解释对拟制的自认虽已有规定,但在下列方面仍亟待完善:对不争执与不知或不记得之陈述应当予以区别;拟制的自认之最终认定时间应为言词辩论终结之前;开庭审理时不争执的事实并不当然视为自认;开庭审理期日当事人缺席时亦可适用拟制的自认予以处理。  相似文献   

14.
论所有权的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曾新明  廖斌 《河北法学》2003,21(5):110-114
所有权是一种最为完备、最为充分的物权,所有权制度是物权制度的核心。但任何一项权利都不 是绝对的,所有权也应受到一定的限制。从所有权限制的背景考察和法理基础出发,阐释所有权 应受限制之理由,并对我国所有权限制之状况进行了总结,并指出对所有权的限制与法律规定所 有权制度的目的是一致的,设定所有权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的欲望的无限性引 起的人与人之间对物关系的紧张性,那么对所有权进行限制同样离不开这一目的。  相似文献   

15.
论法官的知识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目前正在推进司法活动专门化的进程,受社会的变化、法官与学者的作用以及国家策略等因素的影响,法官的知识也必将发生结构性的变迁。现代社会中法官的知识对法官及社会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在法官知识的转型过程中,在关注法律专业知识的同时,不应忽略法官的生活知识及生活理性。  相似文献   

16.
我国即将制定民法典,在制定民法典时,应坚持什么样的立法指导思想?即以什么作为民法学体系 所体现的精神?这就要研究什么是民法的基本原理。关于这一点,学术界研究甚少,往往更多的关注具体的民法规范。笔者在此想谈一下自己对“民法的基本原理”这一宏观问题的认识。通过对民法的性质、总则及具体民事制度的分析,说明“意思自治”成为民法基本原理的必然。  相似文献   

17.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司法改革的深化,法官素质问题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并成为世纪初的改革热点和难点。法官素质应当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而司法改革的成败很大程度上也将取决于法官素质能否得到切实提高。而且,法官素质最终也决定着人民法院能否在全社会真正树立起崇高的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18.
栗峥 《法学论坛》2006,21(3):88-93
“协调性”所蕴含的本质特征包括:匹配性、一致性、完整闭合性和动态性方面。协调作为高级表现形式的价值理由在于协调不存在对立价值。协调是平衡诸价值的价值,即价值体系中的核心,其他价值正是通过相互协调升华为一个完整的价值体系。证据群作为证据通往事实的中间环节而存在,它构成相对于单个证据更高阶的证据层面,同时又低位于最终事实,用以解决证据组合问题的一种中介性工具。证据规则的协调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证据规则与证明事实相协调与否;二是证据规则之间相协调与否。  相似文献   

19.
论商标权的正当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泽 《科技与法律》2005,1(2):68-72
构成商标的“符号”而非商标本身是智力成果,“符号”的智力成果性和创造性不是商标权的内容,也不能作为商标权的正当性基础。商标权的正当性应从“人与人”的而非“人与商标”的关系上寻找根据商标权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免于混淆,符合公众利益;商标权只是赋予权利人在特定商品上使用特定符号的权利,不属于垄断,商标权的存在并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对商标权进行过度保护,将增加他人选择商标的成本,并最终间接地损害消费者利益;注册和使用都能产生公示公信力,都是商标权正当性的表现形式,在注册原则之下应承认使用取得。  相似文献   

20.
环境法有没有公益性,公益性和阶级性的关系如何,是当前国内外环境法学界正在争论的理论问题.例如:张居芳同志认为,象《环境保护法》这些反映经济领域内的立法,并非"反映整个社会利益和要求",具有"强烈的阶级性".(见《法学研究》1980年第5期文章"法的阶级性与法的作用")岳德安同志却认为,"环境保护法",即使是资产阶级国家的《环境保护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整个国家、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利益和要求","有保护'公共'利益的'社会性'".(见《环境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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