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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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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判方式改革的核心是坚持公开审判原则,革新“先查后审”、“先定后审”的弊端,强化庭审功能,使之成为审理案件的真实和有效的活动。庭审活动的重要内容则是“当庭质证”和“当庭认证”。下面就民事诉讼中如何当庭质证、认证问题发表笔者粗浅的看法。一、当庭质证、认证的目的和前提性问题审判方式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发挥庭审功能,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证案件公正高效的审理,表现在当庭质证、认证,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基于这种价值趋向,为使当庭质证、认证更为科学有效,有必要重视并首先解决以下四个前提性问题。…  相似文献   

2.
浅谈强化民事诉讼的当庭认证朱孝池,许徽开庭审判是审判活动的中心环节,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法定形式。当前,各级法院正在进行民事、经济庭审方式的改革,其核心内容就是强化当事人当庭举证、质证和法官当庭认证。笔者仅从审判实践出发,试就认证的有关问题作一初步...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审判方式改革在全国法院系统广泛展开,其中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强化庭审功能,要求当庭举证、质证、认证,避免庭审走过场。为此,许多法院推行了“直接到庭”的做法。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审判人员却感到,新的审判方式下当事人质证、辨论无序,没有针对性,庭审时间长,虽然提高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但却达不到提高审判效率的目的,违反了诉讼经济的原则。针对这一问题,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提出了不少有益的探讨,笔者认为,建立庭前证据交换制度不失为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和办法,…  相似文献   

4.
对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当庭认证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当庭认证问题的思考●姜明川陈志远近几年来,在各地法院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增强法官认证能力,努力实现当庭认证是一再强调的内容。不可否认,当庭认证对于提高庭审的透明度,增强公正性是十分有益的,但在近期进行的调查中发现,当庭认证在实践...  相似文献   

5.
论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蔡忠杰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法院系统陆续进行了“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的讨论和试点,由法院全面客观地收集和调查证据转向由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和当庭认证,引起了“庭审方式”的重大改革。特别是1996年7月全国法院审判方式改革会议以来...  相似文献   

6.
美国民事审前程序中值得借鉴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庭审形式化是当前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力图克服的现象,各级人民法院都在强调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法官当庭认证,以此作为克服庭审形式化的一剂良药。但是,如果我们忽视与庭上相配套的相应的改革,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法官当庭认证只能是一句空话。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审前程序的一些规定,是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的  相似文献   

7.
质证。认证是人民法院通过庭审对证据材料核对、审查,经分析判断,对其效力。证明力作出结论的诉讼行为和诉讼活动。它既是人民法院审判权的内容,又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庭审活动中,质证、认证工作是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因此当庭质证以及认证工作的好坏,质证、认证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审判方式改革的成败,是当前庭审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一、当前当庭质证、认证存在的几个问题质证、认证是一项非常复杂、艰难的工作,它要求律师。审判人员须具备良好的品质、完备的法律知识、雄厚的文化素养及高度的智慧。当庭认证则要…  相似文献   

8.
审判方式改革的目的是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建立高效、公开、公正的审判机制,以追求法律的最高理想———正义。落实审判公开制度的核心在于庭审活动的公开,即要求在庭审阶段当事人要当庭公开举证、质证,法官要当庭公开认证,使整个庭审活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为此,我国各级人民法院都进行了长期的探索,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然而,从当前审判方式改革实践来看,当庭认证率低,且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是困扰我们审判方式改革的一大难题。据此,本文试图从在庭审程序中设立独立认证阶段的角度对认证问题作一探讨,以期对解决认证难的问题有所稗益。…  相似文献   

9.
王佩芬  方铮 《河北法学》2005,23(3):90-93
当庭认证是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由于未有相关法律或司法解释对其内涵作出明确界定,从而在审判实 践中当庭认证往往被机械理解。从诉讼理论出发并联系审判实践,探讨了当庭认证的应有内涵,并提出公开认证 的概念比当庭认证更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温刚 《山东审判》2003,19(5):67-71
所谓民事诉讼的当庭裁判,是指在民事诉讼的庭审程序中,法庭在对当事人所争议的事实审理终结后,对案件当庭作出裁判的一项诉讼制度。随着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进行,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点已由强化当事人举证、质证和当庭认证,向实行当庭裁判转  相似文献   

11.
近几年来,各地法院全面展开了以强化庭审功能为核心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通过加强举证指导工作,落实当事人举证责任,推行直接开庭,引导当事人在庭上举证、质证,法官当庭认证,较好地发挥了独任审判员和合议庭的作用,加快了办案节奏,保证了案件质量。与此同时,由于认识上的偏差,法院内部存在着“审”与“判”相分离的现象,加上长期以来审判人员主观上的依赖心理,案件开庭结束时,一般不能当庭宣判,仍需经过一系列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内部通案”,最终由“长字号”来定案。因而,在直接开庭率大大提高的同时,当庭结案率相对较低,…  相似文献   

12.
周颜 《政法学刊》2001,18(5):21-23
我国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不但可行,而且是势在必行。在改革中应坚持吸收和借鉴适合国情、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依据法律改革等原则,同时要注意重点改革举证制度、强调当庭质证和认证、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职责。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法修订实施后,在推进刑事审判方式改革过程中,当庭认证被作为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目标提出来。对于如何实现当庭认证,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有不同的理解,比较普遍的一种观点是:每一个证据都必须在法庭调查时举证、质证,然后由法官当庭决定是否采信,概括地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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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式”民事审判方式的运作程序宋纯新“辩论式”民事审判方式是指以诉讼参加人为主体,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是非责任、适用法律等问题,在法官指导下当庭陈述、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当庭辩论、当庭裁判、当庭解决民事讼争的审判方式。其具体运作程序分三大阶段。审前准...  相似文献   

15.
王城飞 《特区法坛》2002,(71):38-39
随着审判方式的改革,我国的民事经济审判已在高效、公正的道路上迈出一大步。在审判方式改革中,庭审方式改革是最重要的一环,而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则是庭审的核心。举证顷证、认证的效果和水平,直接影响到案件的质量和办案效率。近几年来,审判方式改革在这一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但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因此,进一步研究举证、质证、认证的有关问题,加深当事人对举证、质证的认识,提高他们的自觉性和能力,提高法官的认证水平,是把审判方式改革推向新水平。  相似文献   

16.
证据制度改革与完善,始终是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以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为切入点,经过十几年的摸索之后,进入了一个强化庭审功能尤其是强调当庭举证、质证的新阶段。目前,如何改革和完善民事证据制度,已经成为制约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深化的“瓶颈”。现时正在进行的民事审判方式(主要是证据制度方面)改革。实际上,是在司法实践层面上对一些与现行法律或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的庭审方式改革中,认证制度居于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在举证———质证———认证———判决这一审判流程中,认证既是举证和质证的结果,又是判决的前提。控辩式庭审方式的确立要求法官在法庭上尽可能的当庭认证,以增加诉讼的透明度,实现刑事诉讼中“公正和效率”的两个基本价值目标。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当庭认证毕竟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学界众说纷纭,司法实务操作也不尽一致,本文拟就当庭认证的理论基础、认证模式以及有关制度保障作初步探讨。一、当庭认证之实质内涵及理论基础当庭认证是指法官在开庭审理中对诉讼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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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基层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全面推开,以公开审理、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负责制、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强化庭审功能等措施为内容的新的审判体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健全,办理各类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法官的综合素质都有了显著提高。但同时,~些与审判方式改革不相适应的深层次的障碍性因素也逐步暴露出来,主要有以下四类:(一)素质障碍。审判方式改革的进展关键在于人员素质,包括法官素质和当事人素质两个方面:(1)法官综合素质不高。新的审判方式对法官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驾驭庭审能力、认证能力、当庭裁判能力等提出全新要…  相似文献   

19.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行政诉讼旧有的审理模式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许多的行政诉讼学者和行政审判人员已经看到了现有模式的不足,强烈地呼吁对之进行改革,从国内外民事和刑事诉讼的有益经验中汲取养分,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确保在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既迅速解决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又保证诉讼参加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不被侵犯。一、现有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的误区全国法院行政审判系统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案件开庭审理程序,提出了庭审方式的改革问题,即强调当庭质证、当庭认证、当庭判决的一步到庭的审判方式,…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的庭审方式改革中,认证制度居于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在举证──质证──认证──判快这一审判流程中,认证既是举证和质证的结果,又是判决的前提。不少从事理论与实务的法律工作者都认为,当庭认证既体现了诉讼的公正与效率,又符合发达国家的审判方式。大力推行这一制度似乎已是顺理成章的结论。然而,在审判实践中,这一方式的椎进却举步维艰,在一些地区甚至流于形式。如果说法律不是一个应然的逻辑,而是一个实践的过程,或许我们就应该对这种目标模式设置的合理性进行反思──法律的移植需要更多的社会和制度的同构性,需要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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