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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NAFTA第11章被喻为“投资者的权利宣言”,而投资争端仲裁机制则是投资者权利得以实现的有效保障。然而,对该机制运作至今,对其欠缺透明度和民主参与性的指责就从未平息过。众多非政府组织、代表不同领域公共利益的民间团体,不断提出以“法庭之友”身份参与投资争端仲裁程序的要求,并积极向NAFTA投资仲裁庭提交书面意见,希望通过这种途径监督国家不能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换取对外国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张光 《法律科学》2011,(1):109-114
晚近,在与公共利益有关的国际投资仲裁中出现了片面保护投资者财产利益而严重忽视东道国公共利益的倾向。可以通过在投资条约中规定一定的公共利益保护内容并建立权威的条约解释机制、在仲裁中引入国家自由裁量权理论、"兼采效果和性质标准"认定东道国措施是否构成间接征收以及增加仲裁程序透明度等措施,实现保护投资者财产利益与维护东道国公共利益在国际投资仲裁中的适当平衡。  相似文献   

3.
"法庭之友"来源于古罗马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早期运用于英国普通法律中,然后运用到了美国法律并且由此逐渐发展开来。这种制度的主要设立原因是为了给非案件当事人向法庭陈述意见的平台,在上诉审中得到了较大的运用。运用这种制度的能够促进非案件当事人对法庭提供与案件有关的实用信息,讲述出与案件事实相关的内容。而"法庭之友"能够对法院的判决起到影响作用,其主要以书状的形式实现,又能称作为"法庭之友陈述"。  相似文献   

4.
国际投资争端往往涉及重大的公共利益,国际投资仲裁度制度的合理设置有助于维持正常的国际经济交往秩序、保障公共利益。但在仲裁实践中,由于国际投资仲裁存在着强调私有财产权的倾向、仲裁程序欠缺透明度、投资者享有争端解决选择权等制度性缺陷,制约着国际投资仲裁对公共利益重要价值追求的实现。应通过缩小仲裁庭的管辖权,规范其审慎解释权,平衡仲裁秘密性与透明性的关系,借鉴"法庭之友"制度建立第三方参与制度,设立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等不同具体制度的改革完善,限制国际投资仲裁庭的自由裁量权,确保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公共利益得以有效维护。  相似文献   

5.
法庭之友制度是美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立法上有明确的规定,法庭之友为法院提供了不同于当事人的观点、意见、补充性的事实和论据,从不同角度影响了法官,帮助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有利于立法机关立法的民主多元化。另外,在诸多的法庭之友的主体中,美国的副检察总长发挥的作用最大,在最高法院,其几乎排他性地代表了执行部门和联邦政府。我国可以从主体资格、程序规则和内容范围等方面借鉴法庭之友制度,规范专家法律意见书的运作,完善我国的司法民主体制。  相似文献   

6.
李武健 《法律科学》2011,(4):147-153
传统国际投资仲裁无论在程序安排还是价值取向上都倾向于偏袒外国私人投资者的经济利益,而对于东道国社会利益的保护则是缺乏的。由于东道国在推动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同时,不仅仅考虑的是经济利益,也需要考虑某些社会利益或者社会价值的需求,因此在国际投资争端仲裁中,应当重视保护东道国的社会利益。在晚近的投资仲裁程序与实践中,保护东道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趋势在不断增强。  相似文献   

7.
王海浪 《法律科学》2012,(1):158-167
对于贿赂行为的证明标准,国际投资仲裁庭的倾向是从回避到明确借鉴传统商事仲裁中的"更高证明标准"。然而,国际投资仲裁与国际商事仲裁存在较大的区别。支持国际商事仲裁庭采用"更高证明标准"的传统理由及潜在动机在国际投资仲裁中并不存在。因此,在国际投资仲裁中采用"更高证明标准"的法律依据不足。建议中国在BIT中将贿赂作为不可仲裁的投资争端事项之一加以规定,或者明确规定应采纳的证明标准。如中国作为被申请方参加国际投资仲裁程序,应该主动与仲裁庭讨论关于贿赂的证明标准问题,以争取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8.
发现真实是诉讼的真谛。对抗制是英美法系发现案件真实的最佳选择,却也可能歪曲案件的真相。法庭之友有利于矫正对抗制的弊端,帮助法官发现案件真实,实现司法正义,已成为对抗制并蒂难分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庭之友极大地扩充了法官发现案件真实的制度空间,同时,法庭之友与特定的证据制度的结合又可能阻碍案件真实的发现。法庭之友就是在与真实发现的扩充与限制中发展与兴盛起来的。  相似文献   

9.
国家人权机构对国家司法机关的一个重要促进作用就是充当法庭之友,其通过采取各种措施给予司法机关的人权司法提供帮助,包括提供专家意见以及为申诉人供法律援助等等。本文分别对国家人权机构充当法庭之友几类主要功能进行介绍,以便我们能够更加详细的了解和认识到,当今各国人权机构对本国司法机关在促进与保障人权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0.
“法庭之友”制度及其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庭之友"制度在美国采用之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并对司法审判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该制度虽然不无质疑,但不应忽视其对司法实践所产生的积极作用.我国的"专家法律意见书"有违程序正义理念,应在借鉴"法庭之友"制度合理内核的基础上,建立专家咨询制度.  相似文献   

11.
<正>引言法庭之友制度随着国际司法机构近十余年来的大量增加或深度改革,在国际司法领域获得了相当的发展。有关能否接受法庭之友摘要,WTO争端解决机构最近的实践引起了成员方激烈的争议,已经成为有关WTO谈判的热点之一。法庭之友(拉丁语amicus curiae,英语friends of the court,法语ami de la cour)通常指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人对法院存有疑问的事实或法律问题通过提交书面报告或参加庭审的方式善意地提请法院注意的人。法庭之友摘要(amicus curiae briefs)是与争端通常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或法律联系的私人和团体向法庭提交的阐述法律观点或事实信息的报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李凤琴 《政法论丛》2010,(1):100-106
当前,国际投资条约和投资仲裁已经给人权保护带来消极影响。在投资者与国家间的投资争端中,仲裁庭对投资有关的人权问题可以行使管辖权。人权规则也已经被仲裁庭适用于界定间接征收、确定征收补偿数额等问题。当投资者通过国际仲裁机制挑战东道国的人权保障措施时,东道国可能会援引国际人权义务抗辩投资者的主张,此时,仲裁庭应当适当考虑东道国的人权义务,而不是任由投资规则践踏人权规则。  相似文献   

16.
Abstract

Ecosystem services are essential to human life, inextricably woven into the foundations of our civilizations and economies. This article lays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for the incorporation of ecosystem services valuation into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applying the scientific and economic scholarship in this area to legal dispute resolution. Traditional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and modern legal scholarship fail to address either the value ecosystem services bring to landowners or the repercussions of investor activity on their fragile health and vitality. The evolution of international dispute resolution and growing threats to the natural environment urge the development of a new perspective that closes these gaps. Investor-state dispute settlement is a flexible enforcement framework used by thousands of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greements. It provides an ideal forum for inaugurating the internalization of the positive externalities generated by these precious resources. Recognizing the economic and environmental importance of these services and their impact on legal relationships, this article unfolds a legal basis for incorporating the valuation of ecosystem services into damages calculations in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rbitration awards.  相似文献   

17.
论法院之友制度及其在我国的移植障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叶青  王晓华 《现代法学》2008,30(2):186-193
作为现代审判机构民主措施之一的英美法院之友制度,颇为我国诉讼法学界所关注与推崇,有论者甚至建议将之移植到我国以推动审判的民主化进程。然而,尽管该制度的某些观念和因素可用于完善我国现有制度,但从我国的现有国情来看,完整地移植法院之友制度尚无必要。  相似文献   

18.
国际投资仲裁的商事化与“去商事化”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蔡从燕 《现代法学》2011,33(1):152-162
近年以来,投资仲裁被认为面临着"正当性危机",这一局面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投资仲裁被商事化所导致的,这种商事化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国家的公法人法律人格,曲解了投资争端的法律性质。随着一系列争议仲裁裁决的出现,人们开始反思商事化的投资仲裁模式,逐步推动投资仲裁"去商事化"。然而,迄今为止的投资仲裁"去商事化"努力主要是程序性的,只有实体性的"去商事化"才能从根本上纠正投资仲裁存在的严重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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