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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防治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针对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产生原因 ,提出了以下防治对策 :完善社会政策 ,消除社会不公 ;成立专门机构 ,加大打击力度 ;坚持反腐斗争 ,打掉黑帮保护 ;开展专项斗争 ,结合日常防范 ;加强国 (区 )际合作 ,构建严密法网 ;完善刑事立法 ,消除法律漏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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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反腐工作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在严厉打击腐败行为的同时,通过完善法律制度、管理制度、经济制度等进行制度反腐、预防腐败犯罪也愈发成为共识.纵观我国当前的情况,大额现金消费的管理制度缺乏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建立一套大额现金消费的审查与备案制度对于及时洞察腐败行为的存在,提高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腐败势头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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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我国"厉而不严"的刑事政策模式过于注重提高刑度在腐败犯罪治理中的作用,但却疏于以严密法网堵截腐败犯罪的发生,以至于出现了惩罚几率下降与防卫重心偏离等政策乱象。腐败犯罪的严重危害及犯罪利益对犯罪人的极大诱惑,决定一国治理腐败犯罪必须采取零容忍刑事政策,"严而不厉"就是实现这一刑事政策的立法选择,这不仅需要扩大具体个罪的犯罪圈,以严密刑事法网,而且还需要调整腐败犯罪的刑罚结构,降低刑罚的惩罚强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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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是一种政治上的强制力,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对官员而言,权力是负担和责任。对权力而言,没有监督的制度是欠缺的制度,没有制度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自党的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强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用治标为治本羸得时间,是近三十年来我国反腐力度最大和最有成效的时期,一系列腐败官员相继落马。当前,中国式反腐"标"与"本",破题权力监督最紧迫。为此,笔者从权力的本质特征、权力产生腐败的根源分析、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的对策等几个方面进行一些肤浅探索,与大家共同商榷,不妥之处,请指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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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养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方法,它作为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措施,对于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劳动教养制度仍存在诸多不足,这与法律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有很大关系。因此,健全与完善劳教制度法律监督机制就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当前我国劳教制度法律监督机制的不足 (一)检察监督缺乏力度。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狭义的法律监督即指检察监督,它是最重要的法律监督形式之一。劳教检察监督的依据主要是1987年7月高检发《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工作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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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犯罪侦查权是否依法有序进行,不仅关涉腐败犯罪案件的办案质量,而且也与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息息相关.强化腐败犯罪的侦查监督,是防止腐败犯罪侦查权滥用,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客观要求.总的来说,我国腐败犯罪侦查监督是有力有效的,基本上是适应腐败犯罪侦查法治化、规范化要求的.但也存在横向监督乏力、侦查纵向监督不到位和外部监督效果不理想的问题.根据我国腐败犯罪侦查监督的实际情况,还要进一步健全腐败犯罪侦查横向监督机制,加大腐败犯罪侦查纵向监督力度,增强腐败犯罪侦查外部监督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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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侦查机关刑事撤案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现行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撤案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且无具体程序规范,导致对此侦查权的法律监督缺失。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的撤案活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撤案没有设置监督程序,缺乏检察机关监督机制,容易放纵犯罪。由于内部监督的不到位,外部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侦查机关滥用刑事撤案的随意性难以杜绝,给徇私枉法者留下了方便之门。二是没有监督的撤案权,容易导致权力滥用。"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没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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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反腐败犯罪的趋势及中国的回应——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参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国际反腐败犯罪的历程回顾中可以看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集中体现了国际反腐败犯罪的发展趋势。这种趋势表现为高度重视腐败犯罪问题;主张建立健全的腐败犯罪预防机制;设立严密的腐败犯罪刑事法网;针对腐败犯罪的特点设置特殊的诉讼规则和处罚措施;强调打击腐败犯罪的国际合作;注重腐败犯罪中的资金追回等六个方面。中国应当顺应国际反腐败犯罪趋势,参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从立法与司法两个方面完善反腐败犯罪的刑事法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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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标志着我国反腐法治化的进一步发展,将检察机关对“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的侦查权剥离给监察委员会,由监察机关按照《监察法》的内在逻辑对这些犯罪行使“调查权”,实质是将监察权引入刑事诉讼,监察机关对这些职务犯罪的调查权实质是“侦查权”。按照刑事侦查一般原理,以及我国刑事司法全面法治化的推进逻辑,特别是刑事诉讼宪法化的内在要求,《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未来发展需要对监察机关“调查权”一并进行调整,要围绕“侦查权”双向落位重塑“调查权”,要做到授权与控权同时并举,进一步规范立案机制,完善侦查原则,优化侦查构造,规范侦查行为。监察侦查权的法治化,既伴随着再次修宪中检察权的适度调适,也伴随着《刑事诉讼法》与《监察法》相应一并修改时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权的适度拓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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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贿赂犯罪立法之缺陷与完善——以适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视角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倡导预防为先、打击为主、强调国际合作、重视资产追回的反腐法律理念与制度机制,为各国加强国内的反腐败行动、提高反腐败成效、促进国际反腐败合作提供了国际法律基础和强力支持.参照<公约>有关贿赂犯罪的立法规定,对我国刑事实体法关于贿赂犯罪的立法进行考察,认为我国<刑法>对贿赂犯罪的规定与<公约>的相关规定虽然有着许多相互对应的地方,但二者"形似神离",在贿赂犯罪的主体、贿赂的范围、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贿赂犯罪处罚的对称性及刑罚配置等方面各不相同.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贿赂犯罪立法的七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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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有掌权者腐败和机构腐败之分。掌权者腐败具有“行为的个别性”和“明显的不合理性”的特点。机构腐败也有两个显著特点:(1)它是机关行为或一定权力系统的行为,没有具体的责任人;(2)它的不合理性不十分明显,人们对它常常不能形成稳定一致的是非评价。由于腐败与执法的同源性、权力的不受惩罚性、反腐败的法令只能由不腐败的权力创制等原因,对腐败无法像对其他犯罪那样通过严格执法来实现治理目标。在民主政治下,根治腐败的根本出路是贯彻品德原则,建立对官员的品德评价系统。品德评价系统是依据品德标准对公职人员实施辞退、罢免、撤换的政治评价系统。这个系统由执法权自洁系统、监督系统和以公众为力量源泉的基础系统等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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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的出台既是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的立法确认,也是腐败治理法治化的政治共识和社会共识的集中表达。近年来,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立法与适用的理论研究方兴未艾,各种思想观点的荟萃和制度理论的创新开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论域。监察法学的研究论域具有独立性和集中性,这是由其特殊的理论基础和特定的研究对象所决定。当前,要加快创设和建构监察法学学科,推动监察法学研究方法的整合与更新,持续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稳定的理论知识供给和制度选择方案。监察法学的研究要确立其学科论域的基本构成,包括监察法基本原则的体系建构论、法律关系的主体适用论、监察制度的过程控制论和监察程序的衔接保障论等。在确立研究论域的基础上,监察法学应当坚持以现实问题为研究导向来保持其实践性品格,并继续兼蓄其他学科的思想资源和分析框架,以期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话语和中国气派的监察法学研究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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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作为两大"主力"的多元反腐败机制存在较多不足,以致实效欠佳,且一些普遍性做法不完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本质是法律监督,可依循激活存量的思路,理顺二者的职能范围,使各安其所、各司其职,并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和措施。目前,我们应以《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为契机,适度拓展检察职能。如此,既有利于实现反腐倡廉、建设法治化国家,也有利于实现依法执政、建设现代化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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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选是当前严重危害政治民主的腐败现象。现行法律中将贿选视为破坏选举罪的行为方式之一,然而,贿选的社会危害性远不是破坏选举罪所能涵盖的。贿选与贿赂罪在罪质上具有同一性,在行为方式上具有相似性,为切实发挥法律对贿选的遏止作用,建议单独设置选举贿赂罪,并将其归之于贿赂罪这一类罪名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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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检察机关目前对于民营企业犯罪探索建立的刑事合规制度具有积极的社会引导意义,但在发端背景、合规互动结构、案件适用范围、法源及合规强度等方面存在不足,可能影响刑事合规的适用效果。通过改造我国刑法中关于单位犯罪归责原理的路径来达到刑事合规扩大适用是不经济的。我国民营企业的刑事合规建设需要避免合规概念的泛化,通过区分犯罪类型、细分企业规模及控制合规成本等方面的细致设计来激发企业建立合规体系的内驱力。外部监管方面应通过更新监管理念来获得行政监管机构对企业合规建设的协同,可以试点先行延长合规考察期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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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与完善:遏制宗教极端主义的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我国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的立法不够清晰,限制宗教极端主义思想传播的法律制度落后。同时宗教管理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须完善我国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的立法以及相关制度,要准确落实我国的宗教政策,将宗教限制在私人空间。在公共领域宗教并无自由。我国须加强国家意识和国民意识的教育,并完善打击宗教极端主义的相关立法。应当制定反恐法,将宗教极端主义行为及言论作为反恐法管制的对象之一。完善刑法规范以打击宗教极端主义。应当在刑法中增加“领导、组织宗教极端主义组织罪”、“领导、组织宗教极端主义活动罪”等,并完善互联网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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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权力型职务犯罪,越来越具有高智能性、高隐秘性的特点。现行刑诉法所规定的诉讼程序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仅为普通刑事犯罪所设计,并没有考虑到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特殊性而赋予相应的特殊诉讼程序,已不能满足当前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与审判工作的需要。规定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特殊诉讼程序,是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合理配置与运行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国家应权衡利弊得失,有必要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诉讼程序在立法上进行修改完善和在制度上进行科学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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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松林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9(5):87-90
作为一种基本的刑事法律指导方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我国的刑事立法、司法实践活动中早有体现;但是,在司法实务过程中,以数额为主导确定定罪量刑幅度法定刑的规定,存在诸多法律或技术上的障碍和困惑,以及对贪污贿赂犯罪处理上宽严失衡客观情况的存在,都给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造成了困惑和尴尬,因此,完善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刑罚规范,并修改程序法以提高侦查机关依法打击贪污贿赂犯罪能力,将反腐败斗争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完善反贪工作中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相关工作机制,成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