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2.
郭栋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5):77-85
我国现行立法对于诉讼过程中法官得否对诉讼时效进行释明的问题持否定态度。各国立法的规定以及学界的讨论也大体遵循此种思路。该问题涉及到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文章通过诉讼时效及其抗辩权、释明权和诉讼模式的分析,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权法官释明的具体标准,并对我国诉讼时效抗辩权法官释明的构建提出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3.
许冰梅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9(7):51-53
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属于诉讼时效制度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但是我国大陆地区的现行法律规范尚未对此做出任何规定。本文以诉讼时效的客体为线索,试图对请求权体系进行描述与构建。 相似文献
4.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合同的从合同,从主、从合同整体角度分析,存在着主合同诉讼时效、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保证期间三种时限,本文试图以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为线索对三者的转换、适用关系加以讨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转换、适用的立法建议,以期对我国保证担保法律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张鹏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6):87-89
目前法学界通说认为 ,诉讼时效届满是使债权人的胜诉权消灭 ,即采“胜诉权消灭说”。但是 ,这种学说在理论上存在诸多问题 ,不能合理解释司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所以 ,我主张 ,应当效仿国外的通例 ,诉讼时效届满只是使义务人产生抗辩权 ,即采“抗辩权发生说”。抗辩权发生后 ,抗辩权的不行使和抗辩权的抛弃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行为 ,我们应当在司法实践中予以正确的区分 相似文献
6.
诉讼时效关系着诉讼的胜败,意义十分重大。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证明责任的研究也如火如荼地开展,但是鲜有学者对诉讼时效的证明责任进行系统研究和专门论述,导致理论和实践的混乱。本文试析了有关诉讼时效的证明责任研究的必要性,纵览了国内外有关理论研究,并重新审视了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据此笔者提出了有关诉讼时效的主张责任和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 相似文献
7.
杨善长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1):59-62
物权的效力是由物权的本质属性所决定,而物权是民事主体对特定物进行支配的权利,所以物权的效力是由权利人对特定物的支配这一本质属性所折射出来的必然要求.在具体规范层面,物权的效力表现为物权的排他效力和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请求权和物权人对物的追及权属于物权的排他效力的范畴,而不是单独的物权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仅指物权优于债权,并存之数个物权之间的效力顺位关系不属于物权优先效力的范畴. 相似文献
8.
张健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8(12):37
我国《民法通则》未明确界定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02年公布的《民法(草案)》作出了新的规定。而文章认为无论是债权请求权,还是物权请求权和人身权上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适用问题,都应当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9.
王秀燕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8(2):50-52
我国的诉讼时效制度同世界其它各国相比,存在较多的缺陷和遗漏,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未明确规定诉讼时效的客体,导致了我国司法实践在适用诉讼时效上的困惑。我国的诉讼时效的客体(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应仅为请求权,支配权、形成权、抗辩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而且有些请求权依其性质也不应适用诉讼时效。 相似文献
10.
邢永刚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5,(5):60-64
诉讼时效作为民商法领域的一项基本制度,从利益衡平的角度,在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架起了一座带有浓郁"双刃剑"意味的桥梁。然而,由于我国民事立法尚不完善,反映在实践中争论较大的即是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仅此部分内容就占据近一半篇幅,更印证了研究中断事由的理论价值。对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讨论需要从中断事由在我国的立法概况入手,并进行框架性的评论,分别阐述权利人请求、义务人承认以及权利人起诉并以此作为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具体制度内涵。 相似文献
11.
陈冬青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5,13(6):133-140
诉讼时效(即消灭时效)作为一项重要的民法制度,是立法者对两种对立的秩序(旧秩序和新秩序)、及两种相互冲突的利益所作出的选择。明确何种权利可以适用诉讼时效,方可避免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权利被适用和应该适用诉讼时效的权利未被适用等后果的发生。明确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方可确定新秩序下当事人的权利状态。 相似文献
12.
梁剑兵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0,25(2):F0003-F0003
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侵权责任法》再次恢复连坐制度,使我们对“族刑连坐”在现代社会的沉渣泛起现象有了一种历史文化意义上的认识。 相似文献
13.
通治方、专方及主方是中医学的常用术语,但目前学界对其界定不清。根据历代医籍中有关通治方、专方、主方的内容记载,结合现代各种认识,认为通治方是一方可用于多种疾病的治方,专方是专门针对某一疾病的治方,主方是针对某病的主证(基础或主导病机)的治方。厘清通治方、专方、主方的概念内涵,对于认识中医辨证(病)论治及方药运用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王振华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8,(2)
在处置人质事件中,最常用和最理想的方法是谈判,然而谈判不是万能的,实战中有很多因素影响谈判的进程,有的案件根本就谈不下来,遇到这种情况,就要一边谈判一边进行武力处置。三文对突袭、武力强攻、狙击、易地处置等武力处置劫持人质案件的方法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5.
16.
诉讼时效中止制度是世界各国民事立法之通例,但具体至各国而言则因国情或理论认识差异而互有不同。借鉴各国、各地区民事立法,构建我国全新的民事诉讼时效中止制度无论对民事立法还是司法实践都极具重要性。 相似文献
17.
18.
刑罚制定个别化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翟中东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10(3):3-12
刑罚制定个别化 ,是指在刑罚制定中根据刑罚目的考虑犯罪及犯罪人的个别情况。刑罚制定个别化对刑法立法、司法具有重要价值 ,因而应倡导刑罚制定的个别化。 相似文献
19.
张式恩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6,20(2)
考虑到农村劳动力存在的人力资本质量阶梯和优质劳动力的先行转移,在不给出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刘-费-拉模型所预期的二元经济的一元化转变就不可能出现。改变前述局面的关键条件,是使农村部门的人力资本积累率大于其人力资本的转移率。为此,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是现阶段农村发展政策的重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