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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因为历史情势的巧合,《史记》记载的赵氏孤儿故事在宋代得到了高度认同。宋代有三次集中提及"赵氏孤儿"话语,尤以宋末最甚。"赵孤"成为宋遗民表达忠义之情、故国之思的一个符号。纪君祥与《赵氏孤儿》或为宋遗民之隐语表达。  相似文献   

2.
论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适用情势变更制度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在判定是否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制度时不能仅仅以显失公平作为唯一依据,还应将"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合同不能履行"两种情形作为判定的依据。认定"显失公平"应当通过经济成本核算,以当事人是否遭受较大亏损作为基本认定依据。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应属种属关系,情势变更实为商业风险的情形之一,二者不存在所谓的区别,若发生情势变更而依法不能适应情势变更制度的,可称之为"风险自负"或"风险自担"。  相似文献   

3.
韩愈颠覆"子夏作《序》",挑战汉唐以来《诗序》研究的权威,其目的在于重建儒学,构建新的经典文化承传系统。这一创举不仅是《诗序》研究的大转折,也启发了宋代《诗》学,对于宋代《诗》学"尊序"和"反序"两大格局的确立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汉、宋诗学过渡不容忽视的关键。  相似文献   

4.
情势变更原则是现代合同法中合同履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市场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这一原则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论述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要件及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等概念的区别,对情势变更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作出了明确的阐释。  相似文献   

5.
语言与词汇是一个时代风尚的真实记录。“法官”、“司法”和“法理”在宋代史料中反复出现,并进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绝非历史的偶然。它是宋代社会私有制深入发展和利益多元化在司法上的必然反映,所彰显的是:宋代社会“好讼”之风的形成及宋代司法传统由伦理型向知识型的转变。  相似文献   

6.
本文对"非典"疫情引发的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类案情形与法律问题进行大数据分析,提出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因果关系的假设,通过体系解释进行论证,得出二者作原因事实要件与结果事实要件的结论。结合类案,分析对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形成应对"新冠"疫情引发此类民事纠纷的前车之鉴。最后提出以认知心理学、经济学视角研究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深层本质问题的新进路。  相似文献   

7.
就自由本身而言,自资产阶级革命起,这一名词就已成为每一种政治文件里、每一次革命的口号中、每个公民心头上最为神圣和敏感的词汇."自由"、"平等"等理念的确立,在人类社会的构成上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因为当这种思想树立之后,人类从形式上便已经彻底告别了等级秩序的构架模式,转而进入了宪政统领的时代.  相似文献   

8.
宋代是我国历史上一个比较特殊的王朝,高度繁荣的经济、发达的科技以及昌盛的文化,却没有带来国家的繁荣与强盛,而一直与"积贫积弱"相联系。导致这一局面的原因有很多,本文试图通过对宋代强化监察制度来探讨对行政效率的影响,由此说明,宋代监察制度的不合理设置给国家力量和行政效率带来的损害。  相似文献   

9.
张正印 《当代法学》2013,(1):154-160
宋代"鞫谳分司"的司法体制经由徐道邻、戴建国、陈景良等学者的发挥,已为学界普遍接受。徐道邻先生所理解的"分司"基本上是组织意义上的,而戴建国教授则进一步提出"功能"分司说,这两种观点并不矛盾,而是分别概括出宋代"鞫谳分司"的两种存在形态。另一方面,这两种说法都把"分司"定位在官员层次,而忽视了宋代司法过程中胥吏这一群体所处的独特地位及其所发挥的重要功能,因而在一些材料的解释上出现困难。实际上,宋代的"鞫谳分司"主要体现在胥吏层次,官员之间的分职并不严格。另外,从历史上看,宋代的"鞫谳分司"在其产生、结构和功能诸方面都与魏晋时出现的"鞫谳分司"存在很大区别。  相似文献   

10.
"派遣劳动"应当缓行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黎建飞 《法学家》2005,(5):19-23
一、"派遣劳动"的字义与实质 "派遣劳动"在我国又称为"劳务派遣",是指"派遣机构(劳务公司)与派遣劳工(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要派机构(实际用工单位),在实际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①但这个从所谓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泊来的词语却在其出生地找不到与其对应的"dispatched employment"词汇.  相似文献   

11.
大陆法系的情势变更原则与英美法系的合同落空原则相类似。两大法系均认可合同签订后因特殊情况的出现,缔约方可不依约定履行合同的权利。这两种制度的设计均给以"合同神圣"原则以修补,以期保证合同的公正。本文对这两种原则的具体内容,对情势变更原则与合同变更原则进行了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12.
情势变更原则是现代债法中处理情势变更问题的一项不可或缺的法律原则,而我国合同法并未完成这一原则的立法化,这是我国合同立法的一大缺陷。本文就情势变更原则的历史溯源,适用要件及其效力等问题,结合国外的理论学说及其立法经验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并提出增设情势变更原则,乃完善合同立法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3.
社会情势的基本判断   自四月初中央召开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后,全国各地迅速展开了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行动。在此情势下,对我国社会整体情势作出正确的基本判断极为必要。   1.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及初步建立起市场经济制度,尤其是中央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我国不仅政治稳定,而且经济建设每年得以高速发展,展现了国泰民安的总体趋向。无疑,这是我国社会情势的主流状态。但是,由于对外开放在一定情况下依赖地缘环境不可避免存在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性,经济转型期不可避免…  相似文献   

14.
《现代法学》2018,(2):3-24
如何理解"可以适用习惯"?这是个应当从法教义学视角论述的话题。法教义学追求法学解释的法律规范引导、裁判效果取向和法律体系化建构,它们分别是法教义学的前提、目的和方法。以此来衡量,则"可以适用习惯"这一法律规定中的"可以"、"适用"和"习惯"等具体词汇,都应得到符合法律原则和精神宗旨的、用以维护法律和裁判严肃性的、补强法律体系及其效力的教义学解释。本着法教义学的这些宗旨,本文尝试对"可以适用习惯"这个法定内容中的具体词汇予以解释。  相似文献   

15.
情势变更的适用关键在于理解"情势"即作为合同基础的客观事实及其变更程度。传统四要件中的"显失公平"难以界定,"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分歧较大,必须通过司法解除或变更合同过于僵化。十分必要设置对价失衡的"合理限度",限缩解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增设"再交涉义务"要件,以及放宽司法解除或变更合同程序要件。  相似文献   

16.
笔者认为,政府办公厅(室)主任不属于"决定任免"对象,有法可循且有权威解答,是否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应区别对待. 政府办公厅(室)主任不属于"决定任免"对象,地方组织法相关条款表述比较清楚.依据地方组织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室"没有明确被列入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名称,但是有"厅".那么,这个"厅"是否包括"政府办公厅"?我们不妨从地方组织法第六十五条去寻找答案.该条款特别将办公厅(室)主任、副主任的设置单列第二款,其立法目的就是将"政府办公厅(室)"与各"厅、局、委员会、科"分离出来,以此来明确"厅、局、委员会、科"的"厅"不包括"政府办公厅".因为,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的是"厅长",而不是"主任".  相似文献   

17.
中国历史步入宋代,进入了我国最讲究法律的一个朝代,中央集权下的分权制衡成为这一时代法律最显著的特点。整个政权,从皇帝到县令自上而下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分权制衡的体系,权力的分派与相互制约,导致权力一步步向上集中,牢牢的巩固了封建君主专制。不仅是行政,司法、财政以及军事等方面都体现着分权制衡的时代烙印。从中央到地方,从行政到司法,从审理到判决,分权制衡的出现大大促进了封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为了巩固这一制度,宋代页进一步强化了监察制度,但是最后监察制度本身也采取了不断的分权制衡。这样做的结果也导致出现了诸如"效率低下、指挥不灵、官职杂乱"等许多问题。由此看来,宋代法律分权的目的还是为了集权,集权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皇权,维护封建社会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  相似文献   

18.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债的关系成立后,作为其环境或基础的社会情况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出现变更,致使债成立时的基础丧失或动摇,继续维持债的原有效力显失公平,法律允许不利的一方当事人变更债的内容或解除债的关系.其实质是在当事人之间实行损害均分的制度,其目的是消除债的关系中事实上的不公平状态,维持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在现代民法中,情势变更原则被公认为债法的重要原则.我国民事立法未明确规定这一原则,司法实务中也较少运用,其根源在于建国以来的一段时期内,否认商品经济的存在,实行完全的计划控制,实践中用行政手段代替法律救济解决情势变更问题,这一法律上的缺陷因商品经济发展而日益明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在我国民事法律中确立情势变更原则至为重要.  相似文献   

19.
王燕飞 《河北法学》2005,23(12):25-27
"犯罪分子"这一用语在97刑法条文中使用共计达51处,并且大致是在三种不同意义上使用;这一用语存在与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贯彻的无罪推定理念相冲突,与犯罪人是人的这一现代刑罚观念不和谐,与刑法内部的相关规定不协调等方面的缺陷;根据其使用不同情况,可分别修改为"行为人"、"人"、"罪犯"和"犯罪的人".  相似文献   

20.
"艰难情形"规则作为《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中规定的重要规定一直在国际商事贸易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在《通则》中除规定了"艰难情形"规则之外还规定了"不可抗力"规则,我国合同法中仅对"不可抗力"规则作了规定,而对类似艰难情形的规定仍属空白。尽管曾经在合同法草案中提出"情势变更"原则,但仍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合同法正式稿中应用。在国际贸易日益繁荣的今天,我国应尽快在《合同法》中明确确立情势变更原则,以适应合同的发展,弥补现行立法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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