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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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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郑重声明     
据读者举报,个别网站未经许可假借《电子知识产权》编辑部的名义征稿,并向作者收取版面费、审稿费等费用,严重影响了《电子知识产权》期刊声誉,编辑部已向有关部门投诉违法网站及其经营者。《电子知识产权》编辑部郑重声明:《电子知识产权》期刊选稿、用稿坚持质量标准,不向作者收取任何费用。  相似文献   

2.
郑重声明     
据读者举报,个别网站未经许可假借《电子知识产权》编辑部的名义征稿,并向作者收取版面费、审稿费等费用,严重影响了《电子知识产权》期刊声誉,编辑部已向有关部门投诉违法网站及其经营者。《电子知识产权》编辑部郑重声明:《电子知识产权》期刊选稿、用稿坚持质量标准,不向作者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代为组稿,请广大读者与作者谨防受骗,如发现此类情况,及时与编辑部联系,电话:010-88686370,邮箱eipno1@infoip.org。  相似文献   

3.
郑重声明     
据读者举报,个别网站未经许可假借《电子知识产权》编辑部的名义征稿,并向作者收取版面费、审稿费等费用,严重影响了《电子知识产权》期刊声誉,编辑部已向有关部门投诉违法网站及其经营者。  相似文献   

4.
《法医学杂志》2015,(6):482-482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本刊名义以私人邮箱向作者收取审稿费,已造成一部分作者受骗。对此,本编辑部严正声明:(1)本刊唯一官方网站为www.fyxzz.cn,电子信箱为fyxzz@126.com;(2)支付方式仅支持邮局汇款和工商银行转账,尚未开通支付宝、微信等网上支付手段;(3)文章录用之前不会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如审稿费、加急费、版面费等);(4)本刊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公司或个人提供代理服务。如有人已汇款或收到相关诈骗邮件,请务必与本编辑部联系,联系电话021-52360413。  相似文献   

5.
正近期,有不法分子以本刊名义以私人邮箱向作者收取审稿费,已造成一部分作者受骗。对此,本编辑部严正声明:(1)本刊唯一官方网站为www.fyxzz.cn,电子信箱为fyxzz@126.com;(2)支付方式仅支持邮局汇款和工商银行转账,尚未开通支付宝、微信等网上支付手段;(3)文章录用之前不会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如审稿费、加急费、版面费等);  相似文献   

6.
正近期,有不法分子以本刊名义以私人邮箱向作者收取审稿费,已造成一部分作者受骗。对此,本编辑部严正声明:(1)本刊唯一官方网站为www.fyxzz.cn,电子信箱为fyxzz@126.com;(2)支付方式仅支持邮局汇款和工商银行转账,尚未开通支付宝、微信等网上支付手段;(3)文章录用之前不会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如审稿费、加急费、版面费等);  相似文献   

7.
正近期,有不法分子以本刊名义以私人邮箱向作者收取审稿费,已造成一部分作者受骗。对此,本编辑部严正声明:(1)本刊唯一官方网站为www.fyxzz.cn,电子信箱为fyxzz@126.com;(2)支付方式仅支持邮局汇款和工商银行转账,尚未开通支付宝、微信等网上支付手段;(3)文章录用之前不会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如审稿费、加急费、版面费等);(4)本刊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公司或个人提供代理服务。  相似文献   

8.
正《比较法研究》(双月刊)系纯学术性法学期刊,主要刊载比较法学研究的学术论文,现设有"论文"、"法政时评"、"人物与思想"、"人文对话"、"法学译介"等栏目。本刊严格实行匿名审稿制度,欢迎国内外学者惠赐稿件。本刊不办增刊、副刊,不收取审稿费、版面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凡以本刊名义收取任何费用者均为冒名本刊,请作者切勿上当受骗。一、投稿方式凡惠投本刊稿件者,敬请通过本刊在线采编系统(http://bjfy.cbpt.cnki.net)投稿,作者亦可  相似文献   

9.
正《比较法研究》(双月刊)系纯学术性法学期刊,主要刊载比较法学研究的学术论文,现设有"论文"、"法政时评"、"人物与思想"、"人文对话"、"法学译介"等栏目。本刊严格实行匿名审稿制度,欢迎国内外学者惠赐稿件。本刊不办增刊、副刊,不收取审稿费、版面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凡以本刊名义收取任何费用者均为冒名本刊,请作者切勿上当受骗。一、投稿方式凡惠投本刊稿件者,敬请通过本刊在线采编系统(http://bjfy.cbpt.cnki.net)投稿,作者  相似文献   

10.
<正>近期,有不法分子以本刊名义以私人邮箱向作者收取审稿费,已造成一部分作者受骗。对此,本编辑部严正声明:(1)本刊唯一官方网站为www.fyxzz.cn,电子信箱为fyxzz@126.com;(2)支付方式仅支持邮局汇款和工商银行转账,尚未开通支付宝、微信等网上支付手段;(3)文章录用之前不会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如审稿费、加急费、版面费等);(4)本刊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公司或个人提供代理服务。如有人已汇款或收到相关诈骗邮件,请务必与本编辑部联系,联系电话021-52360413。  相似文献   

11.
声明     
《中国司法》2011,(9):22
《中国司法》杂志自创刊以来严格遵守新闻出版署有关规定,刊发稿件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在稿件见刊后及时为作者邮寄稿费。最近,社会上有不法分子打着《中国司法》杂志社的旗号以向作者承诺刊发稿件为由收要版面费,实施诈骗行为,对我刊已造成不良影响。  相似文献   

12.
本刊启事     
《法学家》2014,(3)
正《法学家》是全国性法学类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和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逢双月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家》编辑部;邮政编码:100872;电话:010-82509250;网址:http://www.faxuejia.org.cn。错过邮局征订期或者需要订购某期杂志的,可直接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家》编辑部办理邮购。《法学家》竭诚欢迎各方学人惠赐大作展示自己的学术风采。作者请在本刊网站在线投稿,并附作者简介(包  相似文献   

13.
正本刊系纯学术性期刊,主要刊载比较法学研究的学术论文,现设有"论文"、"法政时评"、"人物与思想"、"人文对话"、"法学译介"等栏目。本刊严格实行匿名审稿制度,欢迎国内外学者惠赐稿件。本刊不办增刊、副刊,不收取审稿费、版面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凡以本刊名义收取任何费用者均为假冒本刊,请作者切勿上当受骗。一、投稿方式凡惠投本刊稿件者,敬请通过本刊在线采编系统(知网版)投稿。作者可通过《比较法研究》  相似文献   

14.
正本刊系纯学术性期刊,主要刊载比较法学研究的学术论文,现设有"论文"、"法政时评"、"人物与思想"、"人文对话"、"法学译介"等栏目。本刊严格实行匿名审稿制度,欢迎国内外学者惠赐稿件。本刊不办增刊、副刊,不收取审稿费、版面费或任何其他费用。凡以本刊名义收取任何费用者均为假冒本刊,请作者切勿上当受骗。一、投稿方式凡惠投本刊稿件者,敬请通过本刊在线采编系统(知网版)投稿。作者可通过《比较法研究》  相似文献   

15.
《电子知识产权》将在新的一年里采取传统邮局定阅和自主发行并行的方式,并可通过网站订阅。新的发行方式,新的发行渠道,更宽广的覆盖范围,更便捷的定阅方式!新老用户只需要详细填写本回执并邮寄回本刊编辑部即可定阅2015年杂志。您也可以登录www.infoip.org网站电子知识产权杂志定阅专区进行网上定阅,进行网上订阅的用户将享有9折优惠,全年仅需130元!具体定阅信息请参见网站!《电子知识产权》寓思想性、指导性于新闻性、知识性之中。2015年全新改版,收录更多内容,售价不变!全年144元!  相似文献   

16.
声明     
《法制与经济》杂志原网址http://www.fzyjjzz.com从2012年7月起停止使用,本社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创办网页或制作相关任何电子版本。其他任何机构及个人以《法制与经济》杂志社网站的名义所从事的非法组稿与出版活动,均与本社无关。本社郑重提醒广大作者、读者切勿上当受骗。  相似文献   

17.
《知识产权》广大作者:长期以来,广大作者针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不断出现的学术理论问题,积极探索、辛勤笔耕,为《知识产权》杂志提供了丰富稿源,有力支持了杂志发展。对此谨表衷心感谢!但以往由于杂志编辑部与广大作者之间缺乏沟通交流,使大家对稿件撰写要求不够明确,  相似文献   

18.
本刊启事     
《法学家》2014,(4)
正《法学家》是全国性法学类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和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逢双月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家》编辑部;邮政编码:100872;电话:010-82509250;网址:http://www.faxuejia.org.cn。错过邮局征订期或者需要订购某期杂志的,可直接汇款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家》编辑部办理邮购。《法学家》竭诚欢迎各方学人惠赐大作展示自己的学术风采。作者请在本刊网站在线投稿,并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中英文标题和摘要(限300字内)、关键词(限5个以内)  相似文献   

19.
李莉 《新法规月刊》2014,(2):115-122
知识产权质权人的孳息收取权、质物保全权、质权人优先受偿权等基本权利的保护均不同程度体现出规则的无力和权利的虚化。我国应仿效《德国民法典》规定质权人依约可以收取知识产权强制许可使用费,且重复出质时,顺位在先的质权人享有优先收取权;废除知识产权质权人对出质人转让、许可他人使用知识产权的同意权,完善合同备案制度,规定知识产权质权人撤销权;明确出质人维持知识产权不被撤销和宣告无效的费用不属于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相似文献   

20.
正《电子知识产权》杂志于1991年创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主管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技情报研究所、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主办。本刊集理论性和实践性为一体,是目前国内工业行业领域唯一的知识产权专业期刊。《电子知识产权》全面介绍知识产权法律信息,提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探讨解决现实中最新的知识产权问题,交流国内外最新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电子知识产权》以满足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需求为目标,建立了工业行业界与知识产权立法界、学术界以及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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