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警检关系存在着缺陷。为此,学术界提出了一些改革方案。本文对主要的改革方案加以分析和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看法:我国应建立相互配合的警检关系。 相似文献
2.
3.
“检警一体化”主张不符合各国检警关系的设置模式 ,不利于维系检警之间的合理“张力” ,将削弱国家刑事侦查能力 ,而且不具备实践可行性。但为适应刑事诉讼的改革发展 ,需协调检警关系 ,强化侦查监督。为此作者提出了调整检警关系的三项原则、两套方案和一系列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检警追诉犯罪职责的一致性决定了检警之间的合作关系,检察官的法律监督的职能决定了检警之间的监督关系。从理论上看,刑诉法对这二者关系的规定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从司法实践来看,这种合作与监督的关系相处得并不理想。因此,如何在现有检警机制下解决好二者之间的合作与监督关系,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同担负着保卫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但在目前司法实践中检警关系存在着侦查监督不力、诉讼效率不高等问题,本文分析了当前检警关系存在的若干问题,并对完善检警关系提出了四点对策,以期能在保持目前的检警模式下构建运作流畅、高效和谐的检警制度。 相似文献
6.
新修订的《律师法》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新律师法扩大和完善了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和法庭言论豁免权等权利,有效地解决了刑事诉讼中律师执业中存在的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难题,使控辩双方趋于平等,控辩式庭审方式日趋巩固。在日趋激烈的控辩平等对抗的条件下,检警双方需要进行关系重构,在分工制约的同时加强配合,构建检察指导侦查的检警关系模式。 相似文献
7.
从世界范围看,由于各国历史文化和司法观念不同,检警关系大概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德、法等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实行的“检警一体”模式,一种是英、美等英美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检警分离”模式。然而,在检警关系的设置上,不管是检警一体还是检警分离的构架,都要考虑两方面的价值取向:一是力求侦查机关正确地行使侦查权,收集充分的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从而有效地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二是通过有效的手段对侦查权的行使进行监督和制约, 相似文献
8.
通过比较研究与理论剖析,关于我国的侦、控、审关系,我们发现存在着五大误区应予校正:侦、审之间应该是二元化的配合制约关系而非互相配合制约关系或无关系,侦、控之间应该是配合关系而非制约关系,控、审之间应该是制约关系而非配合关系,整体结构应以审判为中心而非侦查为中心,应该是共时性的诉讼结构而非历时性的工序结构。 相似文献
9.
10.
两大法系国家在检警关系的设置上对保障充分地行使侦查权以有效地惩治犯罪和对侦查权有效地监督和控制以保障人权这两方面的价值各有侧重,也因此各有优缺点。我国检警关系存在的问题主要不在于检察机关既行使追诉权又行使侦查监督权,而在于侦查监督权不能落到实处。因此,改革我国的检警关系主要是保障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模式改革进程的加快,检警关系模式存在的种种弊端日益凸现,现有的检警关系越来越难以适应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需要。故此,我们应当结合本土资源,依照现代程序法治的要求,重构我国的检警关系,以彰显刑事诉讼的公平和效率价值。 相似文献
12.
控辨对抗庭审方式的确立和运作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与之相配合。本文从侦控体制和侦审关系改进缘起出发,以侦控、侦审关系的一般原理为依据,在分析现今侦控体制和侦审关系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并借鉴和参照国外的经验和做法,对侦控体制和侦审关系的改进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3.
现行检察权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于规范检察权的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机制尚不健全,影响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建议根据检察委员会和监察部门的职责进行分工,建立平行监督制约机制,同时对检察业务流程实行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加强案件质量督察,深化绩效考核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的改革,以期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4.
侦诉功能和主体分化后,根据诉讼中心的不同,侦诉之间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互动模式.以侦查为中心,侦诉相对隔离、诉服从于侦、侦实诉虚;而以审判为中心,则显现出侦诉协同、诉主导侦、侦诉制约等特征.对照以审判为中心的理想型侦诉关系,我国的侦诉关系存在着侦对诉协同不足、诉对侦制约不力、审前检察中心未建立等不足.适应以审判为中心改革,应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促进更为合理的侦诉配合制约机制生成;通过强化以辅助控诉为内容的侦查实战训练、凸显专业性的刑事警力资源配置、完善侦查内部审核等重置侦查机制以对接刑事指控;通过推进驻所检察开展侦查讯问合法性监督、创新完善类案检察规范和引导、打破检察内部藩篱聚力公诉等变革检察工作机制来服务审判. 相似文献
15.
16.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首次赋予律师侦查阶段辩护人地位,侦辩关系这一新型的诉讼关系得以正式确立。新形势下,反贪部门有必要也有能力主导构建协作型侦辩关系,主动应对困难和挑战,保持侦辩博弈中的优势,保证反贪侦查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事诉讼法构建了制约和监督两种权力监控机制以保障权力的合法行使。权力制约在限制侦查权、起诉权和审判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检察监督的效果并不理想。本文认为,在刑事诉讼中强化检察监督不仅会形成不合理的审判结构,而且不符合警检关系的发展趋势,相比之下制约则更具有优势。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权力监控理论需要转型,应从监督论走向制约论。 相似文献
18.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检察机关加强侦查监督的改革探索。在有效发挥公诉职能,破解“追诉”与“监督”的角色冲突,实现侦查监督程序由依附转向独立上有重要的价值。但在实践运行中存在监督信息获取困难,监督权威性、有效性保障不够,人员配备不足等现实困境。为此,应推进完善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调查核实机制、案件咨询与提前介入机制,用好现有的监督方式并探索新的监督方式,配强检察人员进行专人常驻检察,以确保派驻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性。 相似文献
19.
现代法治国家检警关系的核心问题,是权力控制和职能充分发挥之矛盾的平衡.因此,借鉴达玛什卡关于科层式与协作式官僚体系架构的思想,将检警关系改革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协作式职能关系,另一部分是人员体系科层式架构关系.在检警职能关系上趋于协作理想型模式,以充分借鉴检警协作之优点,在检警人员的体系架构层面趋于科层理想型模式,参照检警一体的优势,扬长避短以发挥各自优势,充分调动检警机关积极性,做到制度改革与结构体制改革并进,最终达到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基础上兼顾司法效率的成效.这种改革既便于操作,不会造成来自实务机关的压力,又不会背离我国现有法律的框架,值得为我国司法改革所借鉴. 相似文献
20.
警检关系的模式与选择--兼谈中国特色审前程序中的警检关系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警检关系总体上符合我国刑事诉讼实际和国情,不能用"检警一体化"取代现行的警检关系模式。完善警检关系的总体思路是,明确警检机关分工职责,限制与优化检察机关侦查权能,加强检察机关对侦查的监督与控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