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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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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运用文献资料法对我国警察武力使用职业技能的教育训练现状、动作组成进行分析,得出警察武力使用技能属于动作技能的范畴,并依据警察武力使用职业技能形成周期的长短及对认识、体能、心理的要求,将警察武力使用职业技能分为反应性武力使用技能、基本动作类武力使用技能、认识主导类武力使用技能、心理主导类武力使用技能和体能主导类武力使用技能,使警察武力使用职业技能的教学训练有了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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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大陆警察武力使用级别对比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香港地区警方要求执法警察严格按照《警队条例》和《警察通例》规定使用武力,并将警察武力的使用分为六个不同的级别,分别用于制服六种不同程度的抵抗执法的行为。目前我国大陆不论是在学者的研究中或是在警察武力使用的部门培训中,还是在实际的执法任务中,基本是将抵抗执法行为和警察武力使用行为分为六级。对比分析之下,香港警方警察武力使用级别理论更多的是注重警员的生命安全,在安全的情况下对嫌疑人进行控制,防范意识较强,不轻易接近嫌疑人。  相似文献   

4.
法律授予了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使用武力权力,因此,要提高警察正确使用武力的法律意识,对于严重威胁到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人民警察要依法履行职责及时使用武力进行打击,但武力使用必须合法、正确、有效,使用攻击性的警械和武器必须是最后不得已的手段,以获得良好的执法效果。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立法对于警察使用徒手武力进行立法规制,既是完善警察使用武力法律制度、完备警察武力体系的要求,也是保障警察充分有效使用徒手武力、防范警察违法不当使用徒手武力的需要。我国宜由最高立法机关制定法律对其加以规制,既要规定适用于徒手武力在内的各种武力手段的共同规则,也要重点规定单独适用于徒手武力的特殊规则,主要是使用徒手武力的情形和禁则,从而将徒手武力的使用纳入法治轨道,给予充分的保障和严格的约束,使其在执法中发挥最佳作用。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因现场执法过程中警察武力使用不当而引发的社会面舆情事件频发易发,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破坏了来之不易的和谐警民关系,成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一大热点问题。利用半结构型访谈法、层次分析法对警察武力使用行为选择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出武力使用训练、法律素质水平、职业认知三大核心影响因素进而得出警察武力使用教育训练不足的核心困境,结合实际情况提出通过转变训练理念、强化法治教育、提高职业认知等针对性手段加以改善,力求破除现存困境,提升公安民警武力使用水平。  相似文献   

7.
警察武力使用问题历来是公安学的研究热点难点。警察武力使用在全媒体时代频频受到各方聚焦。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调查法、定性研究法,结合被害人学和行政法学理论,分析警察职业的风险内涵与特点,客观认识警察眼中的危险及其带来的影响,重新审视警察现场执法的内容与本质,深入剖析警察使用武力裁量的情境要素,总结梳理出警察要树立风险意识、提升执法权威、克服应激障碍等危险应对策略,并提出了警察提升武力使用能力、健全武力使用报告制度、模拟情境训练等建议。  相似文献   

8.
公安民警在依法使用武力手段的过程中,存在违法、不当使用武力手段的问题,执法过程存在风险性。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合法使用武力手段,规范武力手段的使用,防止违法使用武力手段,避免武力手段在使用的过程中,给违法犯罪行为人及警察自身和无辜群众带来不应有的伤害,以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探析警察执法中的最小动用武力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可以使用武器、警械等暴力性武力。但是,法律没有对相关武力进行分级,也没有出台武力实施条件的细则,更没有明确最小动用武力原则。这方面立法的缺失,使得我国警察在动用武力时要么畏首畏尾,要么滥用武力。明确最小动用武力原则在我国警界的适用,符合国情,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0.
武力手段是警察在临战处置暴力违法活动中不可避免的执法手段。合理有效地使用武力手段不仅能取得良好的执法效果,更能彰显警察执法能力和打击犯罪力度。盲目过度使用武力手段则可能会造成执法对象和警察自身不应有的伤害和损失,而武力手段的内容、使用时机、武力分层的把握是非常重要的。  相似文献   

11.
行政立法作为行政自我统制的一种重要手段,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和控制行政裁量权的行使。在警察武力使用领域,由于立法的抽象性和原则性,不能满足警察执法的具体化需求,行政机关有必要根据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立法,从而规范警察武力的使用。以《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为例,通过分析其对警察武力使用统制的优势以及面临的现实困境,进而寻找超越该困境的合理路径,可以更为有效地统制警察武力的使用。  相似文献   

12.
运用文献资料法从不同的视角对动作技能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及我国警务实战技能的教育训练现状进行分析,得出警务实战技能属于动作技能的范畴,要达到自动化阶段并经过实战对抗的检验才能在警察执法的实际中运用的结论,针对目前我国警察警务实战技能的教育训练现状,提出了提高警察警务实战技能教育训练科学化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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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当前社会结构的变化导致社会利益矛盾时有发生。公安民警作为一线执法人员,所面临的执法环境日益复杂,且警务量繁多,工作压力巨大。近年来各地区都相继出现了暴力袭警事件,对公安民警的执法权威与职业安全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由于当前有关公安民警武力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且从司法层面对警察的保护力度相对比较薄弱,因此导致公安民警的执法权威与人身安全面临极大威胁。面对公安民警的武力使用问题,应从执法规范化角度出发,正视公安民警武力使用的级别与特点,分析当前公安民警武力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才可能找到相应的解决之策。  相似文献   

15.
国际法上的禁止使用武力原则是当代国际社会的和平基石。在具体实践中,应当对“武力”一词进行狭义的解释,即仅指武装力量或军事力量。传统国际法中的习惯法并不禁止武力,禁止武力原则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后逐步由协定国际法确立的。禁止使用武力原则已经是国际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并且是一项强行法规则,任何武力的使用都应该受到控制,并被限制在联合国的框架内。  相似文献   

16.
当前,中国内地涉及武器、警械等警察武力使用不当的案例不断出现,主要原因是民警武力使用训练模式落后和理念陈旧。中国香港对警察进行武力使用的规范化专项训练,是提高警察执法能力的有效途径,学习与借鉴香港武力使用教学训练模式,建立警察武力使用规范化训练长效机制,有利于中国内地民警合理使用武力,提升规范化执法能力。  相似文献   

17.
联合国安理会是联合国各机构中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特别是武力行动的机构。在国际武力反恐的实践中,安理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了1368(2001)、1373(2001)和2249(2015)三个涉及使用武力打击恐怖主义的决议。三个决议引起了安理会是否授权国家使用武力打击恐怖组织的争论。从实在法方法来看,三个决议中的用词并不符合安理会自我创设的授权使用武力的模式,但这依然拥有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从超越实在法角度来看,安理会应当构建起三个层次的关于国际武力反恐的正当性体系,包括安理会领导使用武力、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与安理会同意(endorse)使用武力。  相似文献   

18.
冷战以后联合国维和行动频繁使用武力,这在解决某些问题时的确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使维和行动受到更多非议。维和部队使用武力,包括合法和非法两种情形,坚持合法并严格限制武力使用,是维和行动得以顺利进行和成功的基础。  相似文献   

19.
运用文献资料法从不同的视角对动作技能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及我国警务实战技能的教育训练现状进行分析,得出警务实战技能属于动作技能的范畴,要达到自动化阶段并经过实战对抗的检验才能在警察执法的实际中运用的结论,针对目前我国警察警务实战技能的教育训练现状,提出了提高警察警务实战技能教育训练科学化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临战武力控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对临战警察实施武力和违法犯罪嫌疑人武力反抗作出了低度、中度、中高度、高度、极高度五个级别层次的界定,并认为新形势下要合法、合理、公正、有效地实施武力,必须根据违法犯罪嫌疑人向警察武力反抗的级别程度上加高一级,才能有效压制和打击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反抗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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