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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对盗牌索钱行为的刑法评价,有盗窃罪、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敲诈勒索罪等几种观点.基于盗窃罪、敲诈勒索罪、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件理论,运用法律解释方法进行详实的分析和讨论,论证出此种行为既可构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亦可构成敲诈勒索罪.并基于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和充分评价原则,运用牵连犯理论,对敲诈数额达起刑点的应实行二罪并罚.  相似文献   

2.
盗窃车牌与勒索财物是两个行为。车牌只是车辆使用凭证载体之一,与其所代表的上路行驶权是分开的,其本身价值甚微,且无法单独流通,不属于刑法上的财物。单纯盗窃车牌行为不构成盗窃罪。车牌不属于国家机关证件,故盗窃车牌也不能认定为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占有财物的客观方式,是区分财产犯罪罪名的关键。此类案件的刑法评价点在于后续的索财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多次敲诈也是敲诈勒索罪的入罪要件之一。此类案件构成"多次敲诈"的敲诈勒索罪,数额应累计计算。前面的盗窃车牌与后面的索财行为并不存在牵连关系。  相似文献   

3.
一、司法实践中的认定类型 笔者通过上网查阅相关案例,发现司法实践中的认定类型主要有以下五种: (一)未达到盗窃罪和敲诈勒索罪犯罪起点,以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认定  相似文献   

4.
窃取汽车号牌后隐匿并向车主索取钱财的行为,由于其窃取的对象较为特殊,每次索取的数额又往往较小等因素,司法实践中在定性和处罚上存在不同的认识。本文从一起典型的案例出发,通过对汽车号牌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国家机关证件、盗窃行为与敲诈勒索行为的牵连关系以及单次敲诈所得数额是否可以累计计算等问题的分析,提出了对此类行为定性的观点。  相似文献   

5.
本文案例启示:盗窃骨灰盒进而敲诈公墓等单位或死者近亲属的,其手段行为构成盗窃尸体罪,目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此类案件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权利,更严重侵犯了社会伦理秩序和善良风俗,因此应以盗窃尸体罪和敲诈勒索罪进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6.
现实生活中,为索财盗窃机动车车牌的行为经常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司法机关考虑到盗窃车牌行为日益猖獗及其危害性,往往以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罚。法律作为人类调控社会的主要手段之一,虽然要以调整自由与秩序间关系作为其主要任务,但是刑法作为其中的最具惩罚性的成员,应谨慎地对待两者关系处理。如果片面追求打击效果,这在一定程度上是违背刑法原则的。本文就为索财而盗窃车牌的行为的定性及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一、基本案情 2008年3月16日至5月20日期间,被告人李某为敲诈钱财,先后流窜于重庆市多个区县盗窃机动车号牌,得手后留下字条并夹在车辆雨刮器上,声称如果车主想要回车牌,就将150元钱打入指定账户,李在收到汇款后,再告知其车牌被藏匿的位置。两个多月,李某作案30余起,敲诈所得金额共计4800元。另查知,  相似文献   

8.
盗窃普通机动车号牌勒索财物案件中,盗牌行为和索财行为各自侵害了不同的法益,是两个相对独立的行为,应予分别评价;盗牌行为可能成立盗窃罪,索财行为则可能成立敲诈勒索罪;最终处理应结合牵连犯理论和案件实际情况,区分不同情形认定为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或无罪。  相似文献   

9.
正根据《法律与生活》第519期(2014年8月上半期)读者栏目中读者来信所述情况,盗窃者涉嫌构成"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罪"。我国《刑法》第280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以一则案例为分析视角,对盗窃机动车牌以讹诈车主钱财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做了简要的论述,以期对相关司法实务的开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1.
证件是指证明身份、经历、事物的文件.证件的作用在于用可靠的材料来证明或断定人或事物的真实性,是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交通工具的进步,人们的社会活动范围日益扩大,证件在人们的政治、经济活动中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真实有效的证件,在人们的政治、经济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能起积极进步的作用,而虚假无效的证件,不仅妨害社会的安定,而且有害于经济建设,甚至会给国家、集体以及公民个人造成严重的损失.因此,世界各国对证件都有明确的法律予以规范.我国刑法第167条明确规定:“伪造、变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公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尽管如此,证件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仍很突出,主要表现在:  相似文献   

12.
政府为让访民回乡支付其4.5万元,当事人称是乡政府主动联系汇款,就敲诈判决已提起上诉. 黑龙江省延寿县访民葛立梅因为敲诈勒索罪,被延寿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葛立梅以上访胁迫当地乡政府答应勒索钱款的要求,13次成功敲诈勒索当地政府4 5万元,构成敲诈勒索罪.但葛立梅认为,这些钱是乡政府主动联系所给的困难救助金,并非其敲诈而来.  相似文献   

13.
敲诈勒索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主要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次要客体为意志自由.敲诈勒索罪的实行行为是威胁行为与索财行为双重违法的复合行为,威胁行为合法而索财行为不正当不合法,威胁行为违法而索财行为正当合法,都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实施非正常上访为威胁而向地方国家机关无理索取财物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这样认定符合法的正义、合目的性和安定性要求.消费者以向媒体曝光的合法方式相威胁而向商家无理索赔的过度维权行为,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相似文献   

14.
试论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国家机关形象的集中代表,是与国家公务活动密切联系的符号性标志。现代社会之中国家公务活动频繁,社会商业行为速度加快,公文、证件、印章这类符号化的标志的作用也随之增加。近期以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犯罪的发案率有上升趋势。1997年修订的刑法对于妨害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类犯罪的规定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但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一些实际困难,仍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一、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本质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属于新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类中的扰乱社会秩序罪…  相似文献   

15.
贺成 《政府法制》2013,(19):47-47
下乡扶贫却去了夜总会,还被司机拍下了与陪酒小姐的不雅照,这成为了广州市某局副局长陈刚(化名)的噩梦。他的司机匡某在离职后以此接二连三地携不雅照勒索钱财。最终,陈刚忍无可忍主动将此事报告单位并报警。据了解。陈刚的司机匡某于去年因敲诈勒索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相似文献   

16.
当前我国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犯罪居高不下,假公文、假证件、假印章层出不穷,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犯罪对象——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多样性和多变性,又给法律适用带来一定的难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效果。正确认定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属性和范围,不仅是理论研究的需要,更是司法实践的当务之急。一、国家机关公文的司法认定国家机关公文是在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它是以国家机关或其内设机构为名义人的,它…  相似文献   

17.
单位职工盗窃单位财物固然有错,但是小偷的权益也应受到法律保护,被盗单位对盗窃职工进行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单位应将盗窃职工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其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处罚条例》对其采取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对其构成盗窃罪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单位负责人对单位职工盗窃单位财物,以送派出所相威胁私自进行罚款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相似文献   

18.
一些司机朋友可能有过自己汽车被盗贼“光顾”、车内物品被盗窃的不愉快,有的损失小一点,有的则不但丢失了现金、贵重物品,连重要证件、单据等也不能幸免,给车主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私家车辆会越来越多,很多人也习惯于将一些贵重物品放在车上,此时,就要注意防盗了。  相似文献   

19.
孟传香 《法制与经济》2010,(2):88-88,90
单位职工盗窃单位财物固然有错,但是小偷的权益也应受到法律保护,被盗单位对盗窃职工进行罚款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单位应将盗窃职工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其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处罚条例》对其采取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对其构成盗窃罪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单位负责人对单位职工盗窃单位财物,以送派出所相威胁私自进行罚款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相似文献   

20.
实践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或要挟的行为,并希望通过威胁或要挟的行为进而达到勒索财物的目的,司法认定上或或敲诈勒索罪,或索财型绑架罪,不甚统一。本文拟通过分析绑架罪与敲诈罪的共同点和区分点,以厘清二者的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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