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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由于国家最高司法当局对近期的足球“黑哨”问题一直没有作出积极的回应,引发了社会广泛的不满情绪,一些地方的人大代表还联名提出提案,强烈要求司法机关对足球裁判受贿行为定罪科刑。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2年3月中旬公布了其以“通知”形式对足球“黑哨”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认定“黑哨”行为属于商业贿赂,对收受贿赂的裁判可依据《刑法》第163条之规定,以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论处。诚然,足球界长期以来严重存在的裁判收“黑钱”、吹“黑哨”现象,的确是竞技体育中令人痛心疾首的腐败,不仅严重违…  相似文献   

2.
"黑哨"、"黑球"与"伤熊"行为的刑法学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本文针对在我国各界引起重大反响的"黑哨"、"黑球"与"伤熊"行为进行了深入的刑法学思考.通过严谨的分析论证,作者认为裁判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范畴,可以视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吹黑哨的行为足以构成受贿罪;职业足球俱乐部具有企业性质,其俱乐部的运动员就是该企业的职工,在职业俱乐部之间的比赛中,运动员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而踢黑球的行为可以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伤熊行为符合刑法第275条禁止的行为,应当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相似文献   

3.
王志红 《政法学刊》2011,28(4):67-70
“黑哨”作为近年来在体育运动中出现的新型的职务犯罪,在诸多的犯罪原因中,行为主体的个体心理原因是引发“黑哨”职务犯罪行为的原动力。“黑哨”职务犯罪主体作为具有正常思维人,他的行为是建立扭曲的需求欲望下引发的犯罪动机支配下的一种有意识的故意行为。文章运用普通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中心理与行为分析的理论,从行为主体的意识、需要和动机的层面深层次的揭示“黑哨”职务犯罪行为主体的个体心理诱因,以预防和减少此类职务犯罪,真正实现体育竞赛中的公正、公平、公开。  相似文献   

4.
余辉胜 《江西律师》2002,(2):19-23,18
“黑哨”这种发生在足球赛场上的腐败行为,它与公务贿赂、商业贿赂一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能否将其按受贿罪惩处,在学术界分歧较大。该文从该行为的刑事法律关系分析着手,深入地论述了“黑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论证了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将其治罪的理论上可行性;并指出足球裁判的身份性质上就是刑法第93条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准国家工作人员,符合受贿罪主体构成条件,对其吹“黑哨”的行为应以受贿罪论处。  相似文献   

5.
足球"黑哨"问题之我见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面对足坛"黑哨"的现状,司法应该介入.但是,只有明确"黑哨"行为可以构成什么犯罪,司法介入才有法律依据.刑法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并不完全等同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和理解的国家工作人员.中国足协具有两重属性,其职能的本质是行使法律授予的对特定行业的国家公共管理权.全国职业足球联赛的裁判属于"依照法律执行公务".裁判员吹"黑哨"的,应该按受贿罪处罚.  相似文献   

6.
宋燕 《政府法制》2013,(20):26-26
吹黑哨这事,也就是现在。被揭出来还能振振有词,放在以前,那是要出人命的。就是皇上也不行。想当年,就有个皇上吹黑哨,结果惨死在国外。那就是春秋时鲁国的国君鲁昭公。一年夏天,鲁国一年一度的斗鸡联赛开幕,两个斗鸡高手——季平子和邱昭伯再度成为夺冠焦点。这两个夺冠大热门多年来打了无数场比赛,实力相当,但每个人都想灭掉对方。在短期无法提高比赛成绩的情况下,两方开始谋求使用违禁药品。  相似文献   

7.
2003年3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足球裁判龚建平受贿案(以下简称龚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龚建平的上诉,维持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平有期徒刑十年的一审判决。作为“黑哨”第一案,此案从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受理并作出终审裁定的近一年时间里,一直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并引发了法学界对“黑哨”是否应该定罪的激烈争论。如今终审已经结束,司法机关最终介入黑哨问题,并对受贿的裁判定罪量刑,该案已经“盖棺论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继续讨论的必要,因为在此案的审理中,法官在面临着激烈争论的情况下,并没有去寻求最高司法机关的批复或解释,而是大胆地对法律条款直接作出解释,走出了迈向司法能动主义的关键一步。这种司法转向颇值关注,所以笔者试图透过对此案的分析,对司法能动主义的理论进行一番探讨。  相似文献   

8.
足球是一项历史悠久、令人狂热的体育运动。足球比赛的输赢也牵动着亿万球迷的心,有球迷为振兴足球事业而抛家弃业徒步穿越全国,也有球迷为观看一场世界比赛而四处筹款以求如愿,如此种种在球迷中屡见不鲜。这样让球迷牵肠挂肚、废寝忘食的足球,近期却不断爆出“黑哨”丑闻,令为此着迷的世人怒不可遏,要求肃清“黑哨”的呼声日益高涨。没有规矩难成方圆,作为体育运动的足球该如何由法律规范、如何让司法介入,这让法律界展开了广泛地讨论,遗憾的是至今仍无结果。鉴于目前“黑哨”事件频频出现,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在足球领域仍存在众多空白,足球乃至体育行业的众多领域仍是法律的“盲区”,因此媒体的宣传功能就显得尤为重要。本刊也就此机会为足球规范化献上一份力、添上一把柴,希望不久后“黑哨”不复存在、足球的天空恢复湛蓝。  相似文献   

9.
“黑哨”行为不能以犯罪论处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足球裁判员在足球职业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 ,是基于其与中国足协之间的约请合同 ,两者是行业管理关系和经济合同的双重关系 ,其裁判活动不具有公务活动的性质 ,故将“黑哨”行为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于法无据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这一条被视为对我国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设计。显然,依该条规定,行政诉讼的举证是由被告负担的,原告不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1.
岳启杰  刘杰 《法制与社会》2010,(18):259-260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不作为是与作为相对而言的,是危害行为的基本形式之一。"无行为则无犯罪"的刑法格言意味着行为在刑法犯罪构成中具有极其重要意义。由于我国刑法总则和分则中,均未对不作为犯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我国刑法理论界和司法界对不作为犯罪的概念、义务来源及其分类等相关问题没有形成统一观点、纵说纷纭。为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对不作为犯罪作进一步研究,以期不断完善我国刑法中不作为犯罪的理论。  相似文献   

12.
“两会”前稍显寂寞的“黑哨”事件让代表们一把火又给烧了起来。出席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浙江团代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原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昭晰领衔提交给大会一份议案,矛头直指“黑哨”事件。议案引起的反响空前强烈。签名的42位代表中有13位是全国人大常委,他们采自中国从东到西、从南到北的21个省、市、自治区和澳门特区,这是一份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议案。与人大会议同日寸召开的九届五次政协会上,无论体育界内还是界外,代表们对“黑哨”的声讨格外一致,对这种体育界的腐败声声喊打。“两会”代表的分量确买够重,此前没有回音的最高检和最高法均在“两会”期间就“黑哨”问题表明态度。最高检要求各检察机关只要接到有关裁判受贿的举报必须受理,对经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黑哨”,将以商业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最高院则表示,法院一旦收到这样的案件,一定认真进行审理,根据证据认定的事买和法律作出判断,确实构成犯罪的,将坚决依法惩处。不知那些快乐的拿了黑钱、快乐的吹了“黑哨”的“黑裁”们,现在是否还快乐得起来?尽管司法机关已经明确表示了介入“黑哨”,但有关俱乐部和足协能否交出“钢鞭”——裁判受贿的证据,将成为司法机关定罪量刑的关键。如果当初大喊“打黑”的俱乐部现在不是挺身站出,而是躲躲闪闪,岂不成了“好龙”的“叶公”,从而伤害了广大球迷的感情;如果足协继续为“黑哨”遮风挡雨,对司法机关的调查推三阻四,那愤怒的就不仅是球迷而是全国的人民了。  相似文献   

13.
自浙江绿城、广州吉利两家甲B足球俱乐部曝光“黑哨”以来。“黑哨”问题在我国足球界已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司法介入足坛“黑哨”成为社会各界关注和争论的焦点。那么,在我国,司法介入“黑哨”是否必要和可行呢?笔者也拟对此问题浅谈己见。  相似文献   

14.
本文案例启示:对销售盗版出版物行为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违背立法本意,有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之嫌。打击此类行为,需要对《刑法》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复制发行"、"制作、出售"和第218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中的"销售"作出立法解释,并修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追刑标准。  相似文献   

15.
一、确认立功行为的主体《刑法》第68条规定,立功的主体是"犯罪分子",而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对其规定具体的含义,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没有作出类似的规定。所以造成"犯罪分子"的范围相当不确定。使立功的主体在司法实践中被不同的司法机关认定的范围上存在着较大的区别.  相似文献   

16.
罗璇  曹斌 《中国律师》2002,(3):18-20
01年10月,中国足协对2001年甲B五家足球俱乐部进行处罚,进而引起足球俱乐部揭发黑哨的风暴和司法介入的讨论。正在舆论界和法律界对司法介入黑哨进行莫衷一是的讨论之时,被处罚的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及全体教练员球员,于2002年1月7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中国足球协会的行政起诉状,北京市二中院于1月23日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于1月28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请求撤销北京市二中院的不予受理的裁定。这在足球界和法律界又引起轩然大波。亚泰足球俱乐部为何起诉中国足协?中…  相似文献   

17.
世界足球正在孳生着一颗毒瘤:假摔。"假作真时真亦假",层出不穷的欺骗行为,逐渐让世界杯和足球运动开始变味。假摔是一种欺骗行为,虽然这种行为不像假球、黑哨那样危害巨大,却也在逐渐侵蚀着世界足球运动公平竞争的肌肤,混淆了最起码的诚信标准。  相似文献   

18.
最高法院在2000年3月公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肇事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解释》第五条对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情况的认定实质上包括了两个行为:交通肇事行为和事后逃逸致人死亡行为,故可将肇事人"逃逸致人死亡"行为与交通肇事行为割裂开来分别定性,单独设立"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而不再作为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犯。本文拟将重新分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行为的性质,对该行为的犯罪化作出充分的论证。  相似文献   

19.
证据是确认客观事实的依据,无证据即无法确认事实。对纠纷在法律上作出判定,必须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在婚姻家庭中当合法权益遇到违法行为侵害时,维权方就需提交证据能证明自己所述事实的客观真实性。我国婚姻法中没有"第三者"的说法,"第三者"是老百姓对侵入他人婚姻关系另一方的习称,其在婚姻法上应该是指所有进入他人较为封闭的夫妻生活的人,一般是在"同居"或者"重婚"行为中存在。本文拟对"第三者"的证据问题进行一定的理论分析和探究。  相似文献   

20.
百度诉360不正当竞争一审胜诉 2010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百度诉360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360安全卫士软件将百度工具栏和百度地址栏软件称为"恶评插件"和"恶评软件"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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