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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黄敏 《学理论》2013,(11):121-123
《合同法解释(二)》第14条将《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所指的"强制性规定"限缩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以期更好地调整管制与自治的关系,从而进一步扩大私人自治的空间,这是我国目前法律体系中关于违反强制性规范(法律行为违反其则无效的规范可称为"适法规范")的法律行为效力的最新结论。  相似文献   

2.
刘英团 《党政论坛》2014,(11):63-63
一名担任公司董事的内地女子,去年通过“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以专业人士身份申请来港工作,因涉嫌为加快其中请批核,向香港入境处职员寄出一张6千元支票作为“服务费”,被香港东区法院裁定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成立。判监12个月。  相似文献   

3.
《行政复议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第二十七条又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清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上述两条规  相似文献   

4.
"八项规定"的深入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刹住了不正之风,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曝光的案例构建数据库进行研究,发现在查处案件规模大的现实情况下,"四风"存量依然庞大。从违规主体来看,中低级公职人员是难点,中级公职人员是重点,高级公职人员是焦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需根据形势发展调整查处的违规类型,实现职能"减负"、责任"加压",以党纪国法构筑违纪违规的高压线。在加大曝光力度和信息透明度的基础上要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为"治本"赢得时间。  相似文献   

5.
利用行为学理论分析公职人员经济犯罪行为的产生机理,得出影响公职人员经济犯罪的因素有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在对三个层次的影响因素进行理论分析和总结的基础上,以受贿犯罪类型为视角,选取实地调研的373个公职人员经济犯罪案例,对其中6个可观测变量进行逻辑回归分析。结论表明:影响不法公职人员受贿的因素有成长环境、受教育程度、年龄、级别以及公职人员类型,这些因素都与不法公职人员采取受贿犯罪类型呈正相关关系,影响力由大到小依次为:级别、受教育程度、成长环境、年龄和公职人员类型。  相似文献   

6.
我国金融犯罪立法采取刑法典、单行刑法与附属刑法相结合的立法模式,规制范围较广,涉及罪名较多。《刑法修正案(八)》和《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金融犯罪中的死刑规定,但主刑设置仍较为严厉。完善金融犯罪立法的重点是: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行为规定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完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法定刑设置,增加单位犯罪主体;对逃汇罪增加自然人犯罪主体;对贷款诈骗罪增加单位犯罪主体。  相似文献   

7.
家庭暴力犯罪是我国社会所面临的最普遍、最复杂,冲突最激烈,同时也是最为隐蔽的一个社会问题。遗憾的是,我国不仅缺乏规制家庭暴力犯罪的专门立法,而且现有的诸如《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通则》、《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这些相关法律条款对家庭暴力犯罪规定得也比较笼统、模糊,缺乏可操作性,无法为反家庭暴力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因此,应当制定打击、防范家庭暴力犯罪的综合性法律——《家庭暴力防治法》,设立"家庭暴力罪",规定罪责刑相适应的家庭暴力犯罪的法定刑,采取优势证据原则,引进外国的保护令制度,切实加强对处于暴力威胁状态下的妇女的保护,实施夫妻财产共有关系强制中止制度,使对受暴妇女的救济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8.
朱霆 《侨园》2013,(12):11-11
<正>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首次向社会公开了其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交的"383"改革方案报告全文,勾勒出一幅详尽的改革"路线图"。报告建议建立"廉洁年金"制度,公职人员未犯重大错误或未发现腐败行为的,退休后方可领取。(10月28日《西安晚报》)尽管报告内涵丰富,但毋庸讳言,对"廉洁年金"有叫好也有质疑、甚至不无  相似文献   

9.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了影响力交易罪,我国《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公约》中影响力交易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规定为贿赂型犯罪体系的科学建构提供了法律依据。应从主体、行为表现方面对不同的受贿犯罪进行界分,区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共犯。法律解释对"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影响力"和"关系密切人"的规定还存在缺陷,应进一步明确它们的范围和含义,扩大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增加单位犯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在现代社会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受贿犯罪行为越来越普遍,国家工作人员为了自身利益不顾国家法律的规定,接受他人的赠与,受贿之风盛行,一方面给国家与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一方面严重地败坏国家机关的声誉和公职人员的廉洁性。预防受贿犯罪的措施是:立法上完善对受贿罪的规定;加强侦查机构建设;对贿赂犯罪依法审判,严格惩处;完善执法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1.
孙燕 《民主》2011,(3):51-51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将“恶意欠薪”、飙车、醉驾列入犯罪,对食品安全犯罪加重惩处力度。像这样的对民柔、对罪硬的法律规定,用不着等将来的效果验证,现在就可以让人叫好,因为它紧扣了社会发展的大势,进行了实事求是的、科学的措施配套,也是对过去这方面不足和滞后的一种纠偏。  相似文献   

12.
李文军 《青年研究》2015,(2):58-66,95
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儿童的监管和抚养逐渐脱离原有的家庭照管模式,而虐待罪将犯罪主体局限于家庭成员的传统立法考量与我国的社会现实发生了断裂。由此,2014年全国人大法工委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公布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就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增设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并对虐待罪第三款"告诉才处理"的方式进行了限缩,但此次修改并未针对保护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单独将虐童行为入罪。为践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要求缔约国对受虐待儿童进行特殊保护的规定,有必要在廓清我国刑法条文与现实对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寻找一条与我国国情切实相符的规范路径。  相似文献   

13.
所谓财产申报制度,是指规定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之初、任职期间或任期届满后向有关部门申报自己及一定范围的家庭成员的财产及变化状况的制度。这是国外很多国家用以监督、规范公务人员的行为,保障公务人员正确行使权力、预防和制止公务人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一种重要措施。当今世界上已经有许多国家设立了财产申报制度。如美国的《政府道德法》、法国的《政治家生活资金透明度法》、泰国的《国家公职人员财产与债务申报国家法令》、墨西哥的《财产登记法》,甚至连台湾也于1993年6月15日通过了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公职人…  相似文献   

14.
美国《公职人员道德准则法》囊括一系列公职人员从政道德法规和配套实施细则,从立法角度对公职人员应如何遵守从政道德作出了规范。该法规定严格细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为美国解决曾长期面临的公职人员贪腐问题奠定坚实法制基础。我国可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借鉴美国将道德准则转化为法律的做法,完善目前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公职人员从政道德法律的制定。  相似文献   

15.
职务犯罪研究的新拓展——评王昌学主编的《职务犯罪特论》曹子丹侯国云所谓职务犯罪,泛指国家公职人员职务有关的各种犯罪的总称,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它不是刑法上按照同类客体划分的类罪名,而是从理论上对符合职务犯罪本质属性的各种犯罪所作的概括。因此,职务犯...  相似文献   

16.
新中国成立后,大陆的黑社会势力即被清除干净。亿万人民得以在和平宁静的环境中生活。然而新时期以来,几乎绝迹的黑社会现象却沉渣泛起,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先是在特区,继而在沿海地区,甚至在内地某些地区开始滋生并蔓延起来。所谓“黑社会性质犯罪”,即带有黑社会特点的犯罪活动,也可称为准黑社会犯罪。这种犯罪常常表现为有一定规模、有一定组织,并与某些公职人员发生联系。如哈尔滨乔四(宋承佳)等5个具黑社会特征的犯罪集团在1987年一1989年期间,作案达130多起都未受到惩罚,其重要的原因是,有近百名国家公职人员为之利用效力。…  相似文献   

17.
正随着微信等社交软件的兴起,"微商"遍地开花。不少国家公职人员也纷纷加入其中,利用"碎片时间"兼职当起了"微商",在微信圈里推销各种化妆品、服饰、保健品、水果等商品,乐此不疲。笔者认为,国家公职人员兼职做"微商",实在不应该!首先,国家公职人员不得进行"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这是早有明文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  相似文献   

18.
职务犯罪是指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与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及其职务相关的各种犯罪,是国家公职人员腐败现象最严重的表现之一。我国刑法中虽无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专门条款,但是刑法中规定的有关犯罪构成必须以行为人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这一身份前提或以利用国家工作人  相似文献   

19.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这是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然而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的申请后,如何审查及审查后的处理均无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20.
为了与《食品安全法》和《药品安全法》保持"实体规制一体化",更加有效地预防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立法需要从宏观到微观予以完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应被调整到"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应增设"运输"和"储存"两种行为类型;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应将"拒不召回"增设为加重犯,且应增设过失犯;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罪犯的禁止令和从业禁止应上升到资格刑的高度予以审视,且应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予以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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