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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关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的法定立案标准之一。然而由于该标准具有自身不可回避的缺陷,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把握与认定。木文通过检索案例,分析了"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司法认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认定的原则、标准和程序,以期形成完善可行的认定体系。  相似文献   

2.
渎职罪主体、行为、结果的司法认定方面仍存在较多疑难问题。认定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是否构成渎职罪主体,重点在于分析受委托的职权来源是否合法,委托的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手续是否完备。渎职罪中的徇私行为应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徇个人的私情、私利,具体包括贪图钱财色欲、袒护亲友、泄愤报复等。滥用职权违法办理户籍损失中不仅存在造成户籍制度混乱的非物质性损失,而且存在物质性损失,应当区分认定,一并作为渎职罪危害结果衡量渎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必要将具有关联关系的投资项目按照损益相抵的办法计算渎职罪重大损失数额。  相似文献   

3.
侵犯商业秘密罪作为结果犯,其“重大损失”的认定对罪与非罪具有重要意义.司法实践囿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对重大损失的范围界定模糊不清.从重大损失中“损失”界定的理论分野出发,对重大损失中物质性损失与非物质性损失、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的争端进行批判性反思,可形成对重大损失范围的清晰认识:提倡重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具有理论合理性与实践需求的双重价值;物质性损失与非物质性损失的分类及纷争应予以消解.  相似文献   

4.
国家机关对食品安全的正常监管活动应当作为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体内容,而公民的健康权利和生命安全与国家食品安全的监管制度则不宜作为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体内容。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客观方面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几个要素。要彻底搞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内容,至少应当明确有哪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哪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有哪些具体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等几个问题。从两高司法解释的食品监管渎职罪名称来观察,其罪过形式应确定为过失,具体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两种,它属于监督过失范畴。  相似文献   

5.
"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作为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之一,由于该立案标准是一种非物质损失,而这种非物质性损失没有具体的量化,实践中不易掌握和确认,无操作性。应从"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载体所表现出来的外在表象来界定立案标准,并以立法或"两高"解释加以确认,便于执行。  相似文献   

6.
集资诈骗犯罪是我国经济犯罪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普通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国家的金融稳定造成了极大伤害。集资诈骗犯罪的频繁发生有其自身独特的社会根源。集资诈骗背后所蕴藏的不仅仅是复杂的法律关系,更是社会、经济矛盾的集中体现。厘清集资诈骗犯罪的构罪细节和类罪区别,是司法实践中强化对集资诈骗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7.
在侵犯商业秘密罪逐渐多发的大环境下,司法审判中"重大损失"的认定模式却呈现多元化现象,亟需重构类型化认定模式。实证研究司法实践中的案例有利于对重大损失的认定模式形成概观;辨析与反思实证研究中重大损失认定模式的利弊可为重构合理的认定模式提供价值基础。基于实证研究中"商业秘密市场价值说、商业秘密许可费用说"与"给权利人造成全部损失、给权利人造成部分损失"的对应关系,以"类型学"的范式研究为方法论,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以"行为人结果"1为标准再类型化,可形成"商业秘密市场价值说、商业秘密许可费用说——行为人结果——两种新行为类型"的对应关系;有利于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上升为刑法规范从而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8.
在侵犯商业秘密罪逐渐多发的大环境下,司法审判中"重大损失"的认定模式却呈现多元化现象,亟需重构类型化认定模式。实证研究司法实践中的案例有利于对重大损失的认定模式形成概观;辨析与反思实证研究中重大损失认定模式的利弊可为重构合理的认定模式提供价值基础。基于实证研究中"商业秘密市场价值说、商业秘密许可费用说"与"给权利人造成全部损失、给权利人造成部分损失"的对应关系,以"类型学"的范式研究为方法论,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以"行为人结果"1为标准再类型化,可形成"商业秘密市场价值说、商业秘密许可费用说——行为人结果——两种新行为类型"的对应关系;有利于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上升为刑法规范从而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9.
侵占罪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行为人首先是以合法方式持有他人的财物,然后非法将该财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对于"合法持有"如何认定,因刑法第270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犯罪对象不同而有所不同,需要分别加以研究.  相似文献   

10.
“如实供述”作为自首成立的实质要件,应适用于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制度。一般自首中“如实供述”没有主观态度的要求,供述时间只能在一审判决前,供述的内容是“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特别自首中“如实供述”的特殊性在于供述内容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司法机关的范围应限于直接办案的司法机关,“其他罪行”宜界定为“不同罪行”。  相似文献   

11.
复制发行是最典型的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然而,随着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环境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摆脱现实地域限制并可在瞬间内完成,对著作权人著作权的侵犯以及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破坏具有不可控性,呈现出诸多非典型特征。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行为与发行行为具备有形性特征,需要依托有形物质载体始能确定,但基于刑法独立性地位及其判断的相对性,复制发行应当果断抛弃著作权法对有形性特征的强调,将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的行为扩大解释为复制发行,将发行限制解释为第一次发行或总发行,以充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刑法漏洞,实现刑法体系内部的顺畅协调。  相似文献   

12.
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危险方法”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危险方法"含义的界定,应当从刑法解释学的角度出发,遵循刑法解释的基本方法。对一种行为是否属于"危险方法",应当放在犯罪构成要件的视野下,对其具体行为进行考量;在司法实务当中,对是否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方法"的断定要注重客观行为,重事实、重证据。  相似文献   

13.
非法占有目的作为诈骗罪的主观超过要素,是认定诈骗成立必不可少的主观要素。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问题,在准确认定诈骗罪成立中特别重要,认定时应坚持目的与行为同时存在原则、目的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准确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为主观超过要素,实务认定方法主要是刑事推定。  相似文献   

14.
自《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袭警罪以来,各地首例袭警案接连曝光。在司法实务中,对袭警罪中“暴力袭击”行为的认定不同和对袭警罪的保护法益理解的不同,造成了审判实践的差异,甚至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如何认定袭警罪中的“暴力袭击”行为便成了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难题。袭警罪中的“暴力袭击”应指的是通过“硬暴力”突然地攻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警察,而不是通过“软暴力”、“缓和的”“非突袭性”的行为来阻碍警察执法。确定袭警罪的保护法益,与暴力袭击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紧密相关。袭警罪的保护法益是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和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前者系袭警罪保护的主要法益,而后者则为附随法益,而非次要法益。应透过袭警罪的保护法益来检验“暴力袭击”行为的构成要件该当性,从而对袭警行为进行准确认定,做到合理合法地出罪和入罪。  相似文献   

15.
“单独二孩”生育政策是一种使所有独生子女在生育方面都受益的政策,同时它还承担着开始调整我国人口的生育率、改变我国人口总体结构的任务。提前开展对新生育政策社会后果的研究,可以为实践中避免和减少政策带来的副作用提供理论的和经验的支持。除了人口学方面的内容外,政策调整对城乡家庭和年轻夫妇生命历程的冲击、可能形成的“人口同期群”的影响、以及为走向“全面二孩”提供政策准备等都是值得提前关注的内容。  相似文献   

16.
理性和人性是希腊古典文化的灵魂和精华。但由于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的存在以及当时人们认知能力的局限,古希腊人实际上也与世界上其它民族的上古居民一样,心里充满着神圣的宗教情感,宗教信仰仍是他们重要的精神支柱。因此,古希腊人既是理性的人,也是信仰的人,即使在少数圣哲的思想中,也是人性与神性并存,理性与信仰难分。  相似文献   

17.
随着社会的发展,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弱势群体问题日益凸显,对弱势群体问题的研究也越来越显得急迫和重要。文章综合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成果,结合当前社会实际,对弱势群体给予了系统的界定,并在进一步分析弱势群体特征的基础上,对其社会影响进行了研讨,提出了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8.
“网络推广骗局”是一类披着“合法”民商事外衣的诈骗类犯罪,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其本质特征是客观上合同之债设立的欺骗性与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性。由于案件事实本身疑难复杂,且刑法与民法规范在此类案件适用上存在相对冲突,司法机关在其性质认定上存在困难。应当以整体性原则认定欺骗行为,以普通人标准评价欺骗程度,最重要的是以合同履行能力判断非法占有目的,以更好地解决“网络推广骗局”刑事犯罪的司法认定难题。  相似文献   

19.
当前,因托管未成年人在小饭桌受伤害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但司法实践中,对小饭桌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存在较大争议,主要有将小饭桌认定为一般侵权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其他教育机构三种不同意见。由于小饭桌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和特定性,即被托管的是未成年人,基于法律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的基本原则,将小饭桌认定为其他教育机构更为妥当,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认定小饭桌经营者的责任大小时,可以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的考量要素来综合判断其过错大小,以确定其应承担的责任份额。  相似文献   

20.
传统上,司法大众化与司法精荚化相对;而国内学者“司法大众化”的主张却与此多有区别,其诠释的是司法公信力与法律的实效问题。其中,社会基础是“司法大众化”的证成理由,而贴近立法与司法环节的制度设计逐步揭示了此种主张的实质。基于此,才能明晰“司法大众化”时代性的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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