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自由优先于平等,正义优先于效率,是罗尔斯新自由主义“正义论”的两个信条。他批评功利主义把人当作手段来看待:可能导致对某些基本权利的漠视乃至侵犯:不能避免利益分配的不公平。诺齐克提出“持有的正义”理论,以对抗罗尔斯“分配的正义”理论,从自由主义内部对罗尔斯“正义论”进行批评。表现了现代西方社会里中上阶层与低收入阶层之间的利益差别和对立。麦金太尔则倡导社群主义,批评罗尔斯和诺齐克的自由主义正义理论都没有“应得”所必需的共同体概念。麦金太尔等思想家对西方现代社会所作的否定性批判,揭示了从启蒙运动以来,摈弃德性传统,追求全面功利化所造成的难以克服的道德困境。  相似文献   

2.
柯亨认为马克思的"富足会带来平等"的正义逻辑面临现实的挑战,而以捍卫平等为目标的柯亨在批判诺齐克的"自我所有"原则,同时指出罗尔斯"分配正义"所蕴含的矛盾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理论目标:在匮乏的前提下为平等寻找"规范性"原则。他认为只有通过国家税收对人们的收入进行再分配,真正的平等才得以可能,从而提出了自己独特的平等观。  相似文献   

3.
在正义问题上,西方历来存在着许多不同学说,尽管其间颇多分歧,但平等与自由普遍被看作是正义的基本原则。在变化了的时代条件下,在各种观点之间的对立、冲突和融合中,西方正义理论不断发展。罗尔斯、诺齐克、麦金泰尔、哈贝马斯等人的观点在当代世界范围内均有相当大的影响,他们观点之间的明暗交锋更是极大地拓宽了我们的正义理论视野。  相似文献   

4.
凯·尼尔森对罗尔斯公平正义论的正义原则进行了比较与批判,着重指出"差别原则"与"平等自由原则"和"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之间存在内在矛盾,资源和利益的不平等分配并不能实现人们平等的自尊,同时也因为差别原则所导致的实质性不平等,而使自由成为"无用的自由".尼尔森在批判中构建,提出了平等正义论的两原则,力图将平等贯彻始终,实现两个正义原则在平等维度上的一致.  相似文献   

5.
凯·尼尔森对罗尔斯公平正义论的正义原则进行了比较与指头,着重指出“差别原则”与“平等自由原则”和“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之间存在内在矛盾,资源和利益的不平等分配并不能实现人们平等的自尊,同时也因为差别原则所导致的实质性不平等,而使自由成为“无用的自由”,尼尔森在指头中构建,提出了平等正义论的两原则,力图将平等贯彻始终,实现两个正义原则在平等维度上的一致。  相似文献   

6.
尽管正义内蕴多样,但是我们可以从不同的正义比较中,得出符合当下中国社会正义的基本指向,为社会的正义观选择提供基本的理论支持。正义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利益或利益关系现象,利益作为马克思政治哲学的基础,表征的是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诺齐克提出了与罗尔斯不同的正义原则,主张凡是成年人之间互相同意的交换得来的财富即是正义的,诺齐克的正义指向则是一种"持有"正义。马克思与诺齐克在正义思想上是不可能公约的,一个否定和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一个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前提;马克思与诺齐克的正义原则不仅存在着底线上的分歧,而且存在着根本性质的原则分歧。  相似文献   

7.
自由与平等的张力──罗尔斯的正义理论述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罗尔斯的正义理论是对西方自由民主传统的继承和发挥。西方的自由民主传统有两派:一派是以洛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一派是以卢梭为代表的平等主义。作为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核心和基础的两个正义原则分别确认了自由和平等的价值,罗尔斯试图使自由与平等作为政治价值融为一体,将自由主义和平等主义综合起来,但是由于他所理解的自由和平等并未超出西方自由民主传统的个人主义视野,而个人主义的自由和平等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和冲突,因此,罗尔斯对自由和平等的综合是不成功的,自由与平等的悖论是罗尔斯正义理论既摆脱不了又解决不了的一个难题,也是一切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新自由主义者所无法避免的命运。  相似文献   

8.
当代西方左翼政治哲学的难题在于如何构建一种保护自由的平等主义。作为最为年轻的西方左翼政治哲学流派之一的左翼自由至上主义,试图通过一种极具冒险的方式来回应这一难题:努力把一般被认为是体现右翼自由观的自我所有原则与左翼的外部资源平等主义分配方案结合起来。作为左翼政治哲学前辈的柯亨早就通过对诺齐克"自我所有论"的批判断言:为了平等必须限制自我所有。而作为当下西方左翼政治哲学主力的左翼自由至上主义学派则坚持认为,存在把自我所有与平等主义结合的可能,并设计了结合方案。以大冢的方案为例,与其他平等主义相比,左翼自由至上主义的确具有某些优势,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和难题。  相似文献   

9.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差异与资质才能具有直接的根本性关联,分配正义的权利依据就归结为对资质才能的权利问题,美国学罗尔斯和诺齐克由于在资质才能的权利归属上有不同见解,因而坚持不同的分配正义原则。社会和个人对资质才能都拥有权利,是双重拥有,社会一方面应该承认资质才能的差别,保护因此差异而获得有差等的利益权利,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对财富一定程度的集中再分配支持因先天不利等原因导致的较少受惠和社会弱势人群。社会基本结构的设计与制度创新民须使有利和不利的利益分配实现一种恰当的平衡。  相似文献   

10.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最早系统论述分配正义的思想家之一。亚里士多德的分配正义是一种相对平等,分配正义的实现基于比例平等标准,而中庸之道是实现分配正义的途径。中道依托中产阶层的力量,通过优良政体的构建促进分配正义的实现,通过法律之治的推崇保障分配正义的实现。亚里士多德分配正义思想中蕴含的平等观念、中道思想和法治理念为当代中国的分配制度怎样兼顾公平提供了有意义的启示和借鉴。  相似文献   

11.
正义理论已成为学术界一个热点,对于正义,我们可以作不同的理解。就其理论的旨趣而言,西方自由主义者罗尔斯与诺齐克的正义思想无疑突出的是人的自由与权利,传统儒家的正义思想强调的是人格与人性的平等而不是政治平等,马克思主义认为公平归根结底是一种经济关系的表现,经济公平是在社会正义中处于基础性地位。从人的存在方式的完整性来说,政治的、道德的、经济的公平均构成人之存在的一个必然方面,从应然的角度来说,在未来社会中,社会的公平正义无疑会在政治、道德与经济三个向度中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12.
理性在知识领域中以普遍性和客观性的形式存在,其目的是在人本身找到可以平等生存的依据。正因为理性的这一属性,使自由平等成为近代哲学主要关注的对象。哲学的内在本性把具有现实意义的自由和平等问题向外推,使平等在外在化的路途中得到发展。对物品的分配和对其它"基本品"的分配成为了解决平等问题的关键,也成为政治哲学发展的一个结点。各种理论主张都表明了其合理的根据。其中的矛盾和冲突是尖锐的,但不论怎么维护或批判,它们都在实现着平等的应有价值。这种价值不在平等本身,而是要到自由这个哲学的基本概念中去寻找,把正义作为核心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13.
罗尔斯的正义两原则是要运用于社会结构的,“社会价值”的分配由社会结构来进行.他将由社会分配的社会价值(权利、自由、权力、机会)等称之为“基本善”.在关于正义原则的论证中,“基本善”的观念占据重要的地位:一是为区分“最不利者”提供了标准,二是为它的“原初状态”中的主体提供了心理动机.但是,“基本善”理论也存在着某些缺陷和问题,遭到了施瓦茨、内格尔等学者的批评,他们促使罗尔斯对“基本善”作出回应,不断加以修正.罗尔斯的基本善理论不可能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因为它立足于美国的民主社会模式,而这种模式是建立在一种西方传统的个人主义观念基础之上的.  相似文献   

14.
张秀 《探索》2011,(4):170-173
罗尔斯在论证其正义理论体系时,批判了功利主义理论的不足,主张用两个正义原则来取代功利原则。而当代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金里卡却通过区分功利主义的两种形态,提倡一种平等的功利主义,反驳罗尔斯对功利主义的批判。不管是反对还是赞成功利主义,两人在论争中都较好地阐释了关于平等的理论。  相似文献   

15.
平等是一个富有争议的概念。平等与自由、平等与效率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逻辑理路和落脚点,进而形成两对相向而行的概念体系。罗尔斯通过创造特殊的概念,规定各种限定条件,进行了一场探索作为公平正义的思想试验,力图在思想的试验场中调和平等与自由、平等与效率的矛盾。虽然罗尔斯的解决方案并不完全成功,然而他的理论尝试为解决当代中国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16.
同罗尔斯齐名的20世纪著名哲学家诺齐克,将公正原则分为三大类型,即"结果状态"公正、"模式"公正和"历史"公正,而他的理论取向则属于"历史公正"范畴。"历史公正"表明,是人们的既往状态和行为,赋予人们"应得"某事某物的"资格"或权利;社会分配的公正与否,不取决于最终分配结果所赖以产生的模式,而取决于是否尊重人们的历史"资格"权利。历史"资格"公正论蕴含三条"最佳公正原则",即"原始获得原则""转移原则"和"矫正原则"。诺齐克继承了近代思想家洛克等人的"有限政府"论,认为政府的角色只能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依法仲裁者而非经济成果的分配者,政府职责仅在于确保公民的基本道德权利免遭暴力或欺诈等的侵害。因此,他断言公正社会的政府就是基于古典自由主义的"最小政府",极力倡导"小政府"主义的社会公正之道。  相似文献   

17.
马克思和罗尔斯从不同的角度分别对正义理论做出了各自的阐释.罗尔斯的正义论可以概括表述为平等的自由原则、公平的机会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罗尔斯的以平等为取向的公平的分配正义理论,要求分配的不平等必须是机会公平平等的结果,又要受到差别原则的补偿,使社会较少受惠者获得最大利益.其理论根源是社会契约论和抽象人性论,注定了只能是对传统自由主义正义的改良.马克思则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革命性地提出:社会生产决定社会正义,公平正义观念是一个历史范畴,而不是一种抽象的道德观念.比较分析马克思与罗尔斯的公平正义观,对当代中国社会良性发展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启示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8.
罗尔斯差别原则最终表述为: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第一个正义原则实际上是要求平等地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二个原则则认为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只要其结果能给每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利益,它们就是正义的。  相似文献   

19.
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是平等的,但如处于战争状态,则没有安全和自由。为了获得人身安全,人们就必须让渡一些权利,彼此订立契约,从而建立国家,组成社会。于是,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等问题,随着订约和守约一并产生。在国家状态下,臣民之间是平等的,但“主权者的荣位应当比任何一个或全体臣民高”;“臣民的自由只有在主权者未对其行为加以规定的事物中才存在”;受委托的人必须体现“分配正义”“将各人的本分额分配给每一个人”。这就是霍布斯公平理论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20.
陈红英 《求实》2007,4(3):9-11
马克思的社会正义思想是在对西方资本主义的正义思想和实践进行扬弃的基础上提出来的。马克思从现实的人出发,阐述了真正自由和平等的正义原则,进而论证了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社会正义的最终目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